檢察機關如何強化認罪認罰
❶ 檢查院讓我去簽認罪認罰會不會是因為證據不足好讓我自己認罪呢
不是,因為認罪認罰講究自願原則,而且辦理認罪認罰案件需要嚴格依據證據裁判,證據不足的無法認定其有罪。
《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強調,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應當同步開展認罪教育工作,但不得強迫犯罪嫌疑人認罪,不得作出具體的從寬承諾。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願意接受司法機關處罰的,應當記錄在案並附卷。
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格按照證據裁判要求,全面收集、固定、審查和認定證據。
堅持法定證明標准,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作出有罪裁判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防止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而降低證據要求和證明標准。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但證據不足,不能認定其有罪的,依法作出撤銷案件、不起訴決定或者宣告無罪。
(1)檢察機關如何強化認罪認罰擴展閱讀
對偵查階段認罪認罰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一)犯罪嫌疑人是否自願認罪認罰,有無因受到暴力、威脅、引誘而違背意願認罪認罰;
(二)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時的認知能力和精神狀態是否正常;
(三)犯罪嫌疑人是否理解認罪認罰的性質和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
(四)偵查機關是否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並聽取意見;
(五)起訴意見書中是否寫明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情況;
(六)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誠悔罪,是否向被害人賠禮道歉。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違背意願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重新開展認罪認罰工作。存在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行為的,依照法律規定處理。
❷ 我取保候審出來4個月了現在檢查院讓我去簽認罪認罰能簽嗎求解!
取保候審出來4個月了,現在檢察院讓你去簽認罪認罰能簽,是有好處的,專可以從輕處罰。屬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人民檢察院提出量刑建議前,應當充分聽取犯罪嫌疑人、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的意見,盡量協商一致。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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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