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能算貧困戶收入嗎
Ⅰ 什麼樣算低保貧困戶
低保戶:根據我國《社會救助體系暫行辦法》規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可以申請享受低保。
從定義上看,最顯著的核心區別就是認定標准不同,前者標準是「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各地不同),後者標準是「低於國家貧困標准」(國家標准)。
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一般低於「國家貧困標准」,所以有「低保戶都是貧困戶,貧困戶不一定是低保戶」一說。
Ⅱ 低保戶和貧困戶,都是怎麼判斷的
不是一回事。
低保戶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也就是說低保戶是享受了國家生活保障補助的貧困戶。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Ⅲ 低保戶和貧困戶有什麼區別嗎
沒多大區別,復低保戶是制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也就是說低保戶是享受了國家生活保障補助的貧困戶。
Ⅳ 貧困戶和低保戶有什麼區別
低保戶和貧困戶有什麼區別?
要說貧困戶跟低保戶有什麼區別,其實有一些專概念是重合的,但屬是區別也是挺大的。貧困戶一般是指家庭年收入低於國家貧困標準的,那就會被認定為貧困戶。現在國家對於這種貧困戶非常看重,都會想方設法進行扶貧,爭取早日可以脫貧致富。
所以說貧困戶只是暫時的,是會變動的,一旦家庭年收入高於貧困標准了,那就不再屬於貧困戶了。貧困戶可以通過農民自己的努力改變富起來的。
而低保戶可以說比貧困戶更加貧困,他們一般是因為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戶,這些農民一般很難通過後期努力脫貧了,所以國家會給這些農民最低的生活保障金,讓他們可以在農民生活下去。
而這些低保戶往往都是長期貧困戶,沒有勞動能力,只能夠領取低保金一直生活下去的,是貧困戶中的貧困戶。
Ⅳ 低保戶可以申請貧困戶嗎
低保戶已經就是貧困戶了
Ⅵ 貧困戶能申請低保嗎
可以申請——
一、申請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當地居民戶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低保標准(具體標准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低保待遇的手續:
戶主申請:持有當地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准且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如實提供下列有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
(2)民政部門、勞動部門、殘聯頒發的傷殘證、指定醫院出具的勞動能力狀況證明;
(3)用工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家庭成員工資性收入證明;
(4)村(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經營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擁有使用權或經營權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產資料數、質量情況證明;
(5)學生證、入學通知及學生就讀學校的有關證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戶口不在一地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鄉鎮政府出具的有關證明;
(7)其它證明材料(下崗證、退休證、就業狀況證明、養老保險證明、醫療保險證明、失業保險證明、有關裁決判決材料等)。
Ⅶ 低保戶和低收入困難戶的區別是什麼
低收入困難戶的標來准源用詞是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僅僅指整個家庭收入低。低保戶更慘,家庭收入不光低,家庭成員還有殘疾和疾病。
(7)低保能算貧困戶收入嗎擴展閱讀:
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的居民家庭。
低收入家庭的出現與存在並不是社會經濟的發展不夠高,而是高收入的工作或條件與那些家庭存在相當的距離。如果我國實行高低經濟家庭互助政策,我國會很快減少低收入家庭的數量,從而減少國家與社會的包袱。
低保戶:低保戶是指因殘疾或疾病符合國家標准,住房或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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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低保戶與建檔立卡貧困戶有區別嗎
有區別,區別如下:
一、國家標准不同
1、低保戶是指因殘疾或疾病符合國家標准,住房或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2、建檔立卡貧困戶是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二、評定標准不同
1、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主要有以下: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三、收入最低標准不同
1、所謂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是已經完成審批,把貧困戶的貧困程度紀錄在案,建立了貧困檔案,並獲得貧困卡的貧困農村家庭。
2、農村低保戶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戶口的農村居民。
(8)低保能算貧困戶收入嗎擴展閱讀:
建檔立卡貧困戶一般包括低保戶和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兩者的區別就在於精準扶貧的貧困戶家裡還有勞動力可以通過生產勞動發家致富,低保戶包括因為種種原因生活困難只能吃國家救濟的家庭,除了臨時失業的,基本上不可能再脫離這個層次。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所在市常住農業戶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3、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參考資料:
低保戶-網路
建檔立卡貧困戶-網路
Ⅸ 低保戶屬於建檔立卡貧困戶嗎
1、低保戶不屬於建檔立卡貧困戶。
2、建檔立卡貧困戶一般包括低保戶和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貧困戶。
3、兩者的區別就在於精準扶貧的貧困戶家裡還有勞動力可以通過生產勞動發家致富,低保戶包括因為種種原因生活困難只能吃國家救濟的家庭,除了臨時失業的,基本上不可能再脫離這個層次。
4、建檔立卡貧困戶首先,必須建檔立卡:就是建立貧困戶的相關檔案,把貧困戶的困難程度記錄在案,並分發相應的貧困卡。
(9)低保能算貧困戶收入嗎擴展閱讀:
1、建檔立卡貧困戶標准:以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2、建檔立卡貧困戶申請步驟:
第一步: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見附件2),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第五步: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第七步: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3、享受低保戶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①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②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③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④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