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離職
㈠ 公務員離職後會怎麼處置
第一條為規范公務員辭去公職工作,保障機關與公務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務員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辭去公職,是指公務員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申請終止與任免機關的任用關系。
公務員辭去公職後,不再具有公務員身份。
第三條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依照法定的情形、許可權和程序辦理。
第四條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上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二)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三)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第五條公務員辭去公職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公務員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公務員辭去公職申請表》;
(二)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
(三)任免機關審批,作出同意辭去公職或者不同意辭去公職的批復,同意辭去公職的應當同時免去其他所任職務;
(四)任免機關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所在單位和申請辭去公職的公務員,並將同意辭去公職的批復送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1、美國:
其《倫理改革法》對公務員離職後的特定活動加以限制,如游說、了解事項、擔任他人或外國企業代表參與談判等。 視不同級別和職位規定了終身、 兩年或一年的限制時間,其主要目的在於避免公務員的利益沖突。
2、韓國:
其《公職人員職業道德法》修正案規定:
公務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在營利機構和受其安全監督、認證許可、管制采購等的非營利機構以及受中央、地方政府委託業務的協會工作,甚至不得擔任學校、醫院、社會福利機構法人代表; 而二級以上的高級公務員,其離職後不得在其離職前五年所屬的任何機構任職。
3、英國:
其《公務員管理法》規定,公務員離職後兩年內,若欲就職於企業,必須接受審查。 其中,
較低級別的公務員由部門首長和相關機構進行審查;而高級別公務人員則需由專門獨立的委員會進行審查,並最終交由首相批准。
4、加拿大
其《高級官員利益沖突和再就業法》和《公務員利益沖突和再就業法》有相關規定。高級官員離職後不得擔任與政府存在訴訟、交易、談判關系的任何企業或組織的職員,離職一年內不得擔任在其離職一年前與政府機關有業務往來的企業的董事或代理。
普通公務員只需離職一年內不得在其離職一年前與政府機關有業務往來的企業任職即可。
5、法國:
成立了專門委員會,審查公務員長期休假期間以及離職後的個人行為。公務員在長期休假期間及離職後五年內包括就業在內的個人活動,需向該委員會報告。 這是因為上世紀法國大批公務員業余到盈利機構兼職引發大量社會批評。
㈡ 從機關辭職後養老保險問題怎麼處理
養老保險政策問答
個體從業人員如何繳費和養老金如何計發?
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和城鎮自由職業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全省上一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8%。自由職業者和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全部由本人繳納,僱工由個體經濟組織和本人共同繳納(目前,僱工本人的繳納比例為7%,以後隨企業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的調整而調整)。參保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繳費滿15年的,按月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繳費不滿15年的,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含利息)一次性發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職工繳費不滿15年,其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計發?
(1)199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在《實施辦法》實施後,即1998年1月以後退休的,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規定可以補繳到15年,退休時可以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3)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0年的,不能補繳。除按規定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賬戶之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兩個月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不同類型人員的養老金如何計算?
1996年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後參加工作的職工計發基本養老金的結構,各不相同:
(1)新制度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即所謂"新人")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標准為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標准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
(2)新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即所謂"中人")退休時: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一定比例的補貼和調節金。
(3)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時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4)新制度實施前已經離退休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的調整辦法。即與其他離退休人員一樣,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
怎樣建立職工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職工繳費同本人今後的養老待遇有什麼關系?
個人賬戶的記入比例為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的11%,其中2003年度職工個人繳納的7%全部計入,然後再從用工單位繳納的20%當中劃出4%計入職工個人賬戶;個體參保人員從本人繳納的18%當中劃出11%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是職工辦理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主要依據。一般情況下,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時間越長、繳納的工資基數越高、繳費額越大,個人賬戶儲存額就越高,退休時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就越多,反之,則越少。因此,職工遇到企業拖欠養老保險費或少報工資總額從而少繳養老保險費等情況時,有權向企業主管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機構、社會保險機構、各級工會及新聞媒體舉報,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企業和職工按什麼標准繳納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單位按當月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個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資收入的7%繳納。但當職工個人當年月平均工資高於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納,低於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2002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47元)。
職工個人繳費比例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直到8%為止。
個體參保人員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中高收入者繳費基數最高不得超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個體參保人員可在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至300%之間選擇。繳費比例目前為18%。
各類中斷繳費人員如何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原為企業職工,後因失業、或因企業關閉、破產、改制、重組、兼並等原因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而中斷繳費人員,現自謀職業、靈活就業或有一定經濟收入、有能力繳費的,都可以自由職業者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這些人員可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及失業證明、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原在市本級參保企業人員到市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區屬企業到區社會保險局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後,繳費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業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由保管檔案單位代其辦理退休手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及對象有哪些?
凡在我省行政區劃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台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自由職業者都要依法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
什麼是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也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為保障退休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統一政策並強制實施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它是我國實行的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對職工退休以後的退休待遇有何影響?
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直接影響到職工退休以後的待遇。我們知道,新養老金計發辦法,充分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個人帳戶養老金是按照本人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記入個人帳戶的;過渡性養老金也是根據本人的繳費基數計算的。如果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低並且企業沒有足額繳費,那麼,記入職工個人帳戶的金額就少,計算出來的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就低。同樣道理,如果繳費基數大,企業和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多,那麼記入和從企業劃入個人帳戶的金額就多,退休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後的數額就大,計算出的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就多,其養老金待遇就高。所以,每個企業職工,都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同時督促企業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這樣自己退休時養老保險金才能不受影響。
國家對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建立和管理作了哪些規定?
隨著養老金計發辦法的改革,按照國家規定,從1996年起,國家為每個職工建立一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以此作為職工退休時計發基本養老金的一部分。個人帳戶建立的規模、個人帳戶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內容有五個方面:(1)個人帳戶的規模為本人繳費工資的11%,由個人繳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入兩部分組成。(2)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息;(3)個人帳戶只用於養老,不得提前支取;(4)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隨同轉移;(5)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
什麼是過渡性養老金?主要作用是什麼?
計算"中人"建立個人帳戶之前的養老金叫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是統一制度後"中人"基本養老金的一個組成部分。對新制度(或"統帳結合")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員來說,由於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實行個人帳戶,則退休時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中沒能體現這段年限的勞動貢獻情況,因而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不能簡單用基礎養老金加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而應再加上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就解決了這一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問題。
什麼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用於記錄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單位繳費部分劃入職工個人名下的帳戶,是職工退休時計算基本養老金中個人帳戶養老金的重要依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規模為本人繳費工資的11%。目前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6%,其餘部分由單位繳費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最終到8%),單位劃入部分降低。職工退休時,其個人帳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120,為該職工退休時的個人帳戶養老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是近年來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
為什麼說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應視同職工工資同等重要?
職工的工資是應得的勞動報酬,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是國家法律規定應得的待遇,兩者同等重要。企業繳費是為本單位職工建立養老保險關系的義務和責任。企業和職工繳費情況直接關繫到職工退休後的待遇,所以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規定,只要正常發放工資的單位都必須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能存在有先有後、有輕有重的思想,更不能有意拒繳和拖欠。根據國家有關法律,企業在破產時,企業應繳的養老保險費,也必須在清償資產時按第一序列優先繳納。
下崗分流人員重新就業後如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1)對於原在國有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下崗分流人員,原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實際繳費年限予以承認。重新就業並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前後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規定計發退休待遇。
(2)下崗分流到外商投資、私營企業的和從事個體經營等其它非公有制經濟形式就業的,應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繳費年限與連續工齡有什麼不同?
㈢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辭職各有什麼待遇
您好,據匯博人才網了解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辭職享受的待遇是:
1.如果辭職仍然可以享受養老保險,但是要交滿十五年。
2.如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辭職後自主創業的情況,政府還有一項福利政策,即原事業單位可以給辭職人員發放辭職補償金。該補償金是按照員工基本工資的標准來發放,領取時間不超過24個月。但如果在編人員辭職後領取了這份辭職補償金,日後若是再進入事業單位工作,原先工齡自此作廢,不可累計。
㈣ 政府機關事業編制人員辭職理由如何說
如果是參加的公選,沒有什麼可隱瞞的。因為你參加開始最後一個環節還要到你工作的單位進行綜合考評呢。參加公選就是最好的理由。哪裡更適合你,你就到到那裡去,人往高處走,人之常情。哪個單位也不會阻攔你的。
㈤ 機關事業單位辭職工資如何計算
1、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勞動者辭職應當提前30天遞交辭職報告(辭職信)。
2、按照勞動法,勞動者辭職,工資計算到離職前一天,也就是勞動者實際工作到哪一天,工資計算到哪一天。
3、退職補償,按照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工作時間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作,滿兩年補償兩個月工資,依此計算。
㈥ 機關事業單位辭職後能否回單位上班
因為機關事業單位的有編制的。一旦你辭職之後,這個編制就被別人佔用了。你再回去工作,頂多也只是個臨時工待遇。
㈦ 某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能去哪
要看你想做什麼啊 和你想做什麼啊 如果說你還沒有想清楚辭職以後做什麼不如不要著急辭職 想好下一步做什麼再說
㈧ 機關事業單位離職人員,工齡可以連續計算嗎
《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第10條規定:「辭職人員被全民所有制單位重新錄用,辭職前和錄用後的工齡合並計算。」該規定第13條規定:「辭職應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不得擅自離職,對擅自離職人員,要進行批評教育,並分別不同情況妥善處理。
符合本規定第五條、第七條可以辭職或經批准允許辭職的,要補辦辭職手續。其餘的要動員返回。對拒不返回和拒不補辦手續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以後被其他單位錄用,工齡從重新錄用之日起計算。」
因此,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的職工經依法辭職後被其他全民所有制單位錄用其工齡應當合並計算,但職工被按自動離職處理時,該職工再次被全民所有制單位錄用後其工齡應當從再次被錄用之日起重新計算。
(8)機關離職擴展閱讀:
方法分類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演算法,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
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已經失去意義。
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
㈨ 一般機關單位離職需要多久
勞動法規定員工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離職申請,試用期是提前三天,不過向機關事業單位一般提前個幾天無所謂,因為機關事業單位不會卡著員工不讓你離職的
㈩ 政府機關辭職的程序
我建議你仔細看看《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實施細則》,政府行政單位聘請的人員也基本上適用,對你提出的問題可以參照。我也在機關上班,我們單位(縣經濟開發區—政府行政單位)就聘請了2個駕駛員。下面我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給你回答如下:
1.政府機關講究的是個溝通問題。你平時在機關里是與主要領導還是副職領導或是人事部門領導溝通的多點,哪一個領導好溝通點,萬一溝通不好,哪個領導更值得信任些和不會壞你的事(以便你再和別的領導溝通),這個你要自己把握下,把事情向他們溝通後,再行定奪。
提示:如果你當初進機關的時候,是經熟人介紹進來的,我建議你先去與你的介紹人溝通下,這樣會更好,幫助你做更加准確、理性和可行的決定。
2.機關自聘人員一般都不會像《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實施細則》規定的那樣執行,但基本的程序都還是有的,首先是崗位缺人—尋找合適人選—人事部門初審—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確定—與分管領導簽訂協議—錄用。辭職的程序一般也很簡單:本人申請—人事部門初審—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同意—辭職成功。所以,你要辭職最終是要取得主要領導(正職領導)的同意,而且關鍵是主要領導的同意(正職領導同意了,其他人是沒有意見或有意見也得聽主要領導的;正職領導沒同意,其他人同意等於白同意)。
3.可以肯定的說,不會說要讓你交違約金,如果不是機關有領導(不論是什麼領導)要刻意刁難你,辭職就是你情我願就可以了,頂多頂多是辭職當月的工資福利少發點。其實這個還是看你的溝通效果如何了,第2條也是要看你的溝通效果如何了,溝通的好,辭職很容易,也不會減少你的工資待遇,更不會出現什麼違約金了。
4.祝你成功。 下面的這個網址是《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實施細則》,供你參考
http://www.xjqh.gov.cn/zcfg/ShowArticle.asp?ArticleID=5322&Pag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