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線索徵集公告
Ⅰ 向社會徵集線索的案子是不是以確定嫌疑人以犯罪
這種肯定立案了才能向社會徵集線索。立案的前提就是有犯罪事實發生,所以,肯定有犯罪了。但是,徵集線索不一定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准確信息。比如那個梅姨,只是畫了個畫像徵集線索。
Ⅱ 關於公安機關徵集犯罪線索方面的問題
一、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對違法犯罪的打擊,就有「人民戰爭」的傳統;
二、徵集線索和判決沒有直接的關聯性;
三、線索需查證;
四、推薦閱讀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你提的這些問題都是常識,剛到地球嗎?
Ⅲ 把公安機關徵集的涉黑犯罪線索通告發在村群對不對
既然是公安機關公開曝光的事情,那麼你公開在村裡邊兒的群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Ⅳ 湖南警方懸賞50萬徵集李尚平槍殺案線索,17年前的案為什麼到現在還沒破
近日,由於湖南教師李尚平被殺害17年後,益陽市公安局突然布公告,懸賞50萬徵集」李尚平槍殺案」線索,讓網友疑惑不已,為何17年前的案為什麼到現在還沒破,仔細分析一下,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三,證人不足,再加上已經時隔十幾年,他的事情早就被遺忘了。當地的證人都到了一定到年數,對十七年的事件已經記憶模糊,無法還原事情都真相,而一切只能妄加猜測,使本案一直得不到突破。因此疑點重重,難以下手,就算警方懸賞50萬徵集李尚平槍殺案線索,恐怕也難以找出證人,這件案子並不好偵破。
但是不管怎麼說,都應該為死者沉冤昭雪,還死者一個公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千萬不能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Ⅳ 犯罪線索徵集通告有時間期限嗎是要多長時間,還是一直無期限徵集!
《刑事訴抄訟法》第一襲百一十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與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倡導性的義務,不需要附加條件。向公安司法機構舉報犯罪行為,提供犯罪行為的線索,不以公安機關的通報的時間和其他條件為限制。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永遠在路上,沒有終結。
Ⅵ 徵集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下一步是什麼程序
可能立案偵查。
Ⅶ 對於公安機關公開徵集線索的人是否被關押
這種徵集線索的案件
一般是被抓
有消息、有案件,就是缺乏線索
一般受害人就可以提供案件事實
Ⅷ 騰格里污染舉報人被刑拘,為何警方要公開徵集犯罪線索呢
9月10日凌晨,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公安局發布通告,警方成功破獲李某某等人涉嫌犯罪案件,已被刑事拘留。
雖然有很多人認為這兩件事有關聯,但人是復雜的,誰都可能會有兩面性,所以我們大家要保持理性,相信警察,而警方的公開化也說明了會保證事件的公平公正,大家靜等消息吧。
Ⅸ 沒有判刑可以派出所可以帖公開徵集犯罪線索公告嗎
當然可以,提供破案線索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公安有權帖公開徵集犯罪線索公告。
Ⅹ 就是公安機關 向全社會徵集已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線索,有何法律依據公安機關的這種做法合法嗎
合法,公安機關有權調查,取得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