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內控審計要求
❶ (證券法)股票的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發行條件中所要求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就一定是指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嗎
第八條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第九條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第十條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第十一條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第十二條發行人的財務狀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二)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三)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第十三條發行人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一)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二)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三)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四)發行人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五)發行人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六)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第十四條發行人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第十五條發行人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第十六條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第十七條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第十八條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第十九條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第二十條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第二十一條發行人具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第二十二條發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第二十三條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第二十四條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第二十五條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發行人及其股東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第二十六條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具有明確的用途,應當用於主營業務。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第二十七條發行人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參考資料:/8.html
❷ 哪些上市公司要披露內控審計報告
只要上市就要披露 半年一次
❸ 內部控制審計的法律依據
(一)《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5]第43號)第149條;
(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財會[2008]7號);
(三)《證券公司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1] 第5號)第31條;
(四)《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3]第17號);
(五)《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公司字[2007]212號)第9條;
(六)《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2006年)
❹ 滬市主板上市公司中,有哪些公司是要求必須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
所有上市公司都要披露。
❺ 香港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報告的規定有哪些
您好,內部審計屬於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香港聯交所、香港會計師公會,以及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等均對公司內部審計做出了一系列的規定。
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3.21規定,每家上市公司發行人必須設立審核委員會,其成員全部是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至少要有三名成員,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是會計或財務管理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關於審核委員會的職責,香港會計師公會《審核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9.(e)規定,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監察公司財務匯報程序、內部監控和風險管理工作。
關於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之間的關系,香港會計師公會《審核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14.(b)規定:鼓勵內部核數師向審核委員會如實披露工作情況,設立正式的機制,讓審核委員會可在獨立於管理層的情況下與內部核數(審計)師舉行會議。
關於內部審計的具體匯報體系,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審計實務公告1110-2認為,審計執行主管在職能上應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在行政上向機構的首席執行官(CEO)報告。其中:
職能性報告是指:內部審計工作章程、內部審計計劃、內部審計報告、審計執行主管的任命和薪酬、審計工作范圍的限制;
行政性報告是指:內部審計預算、人力資源、內部溝通、公司內部政策和程序的管理。
有關香港公司的審計報告的問題歡迎與我們探討。
❻ 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如何進行
加兩個假設前提:上市公司是中國A股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是由該公司內審部門進行的。
如是,建議參照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五部委聯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進行審計。該配套指引包括18項《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
該指引的實施時間表: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時,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
其中,《應用指引》是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制定標准,同時也是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評價企業內部控制的依據。《應用指引》中的各項業務風險點,可視為業務流程中的關鍵控制點,作為內審工作的重點關注。
《評價指引》對「五要素」模型的評價方法和解決方案,對內控評價具有重要意義,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❼ 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
公司內部審計其實是公司最後最重要的一道關口,防範錯弊,將風險扼殺在搖籃中,對企業的長治久安是功不可沒的。這就決定了審計絕不是查查賬就可以了,還應該通過與被審單位溝通,持職業懷疑的態度關注企業的業務流程,梳理流程,總結風險點,幫助企業規避風險。公司其他部門可能各部門說各部門的好,但審計應該做企業的第三隻眼,站在相對獨立的角度去看問題,敢於向高管問責。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董事長重視審計,並賦予審計應有的權利。經營方面的損失。
一般來說現代內審有以下幾個作用:
(1)風險評估及預防風險評估是指內部審計對風險的識別及評價和評估相應措施應對風險的過程和方式。風險預防是指內部審計通過對企業各方面經濟活動的檢查監督,找出薄弱環節,盡早提前發出警報,起到風險的預警作用,再進行風險控制。內部審計通過將風險評價和風險預防做為審計工作的重點,經常而及時地了解企業各方面的狀況,發現企業存在或是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進行分析,建立健全風險評價機制,幫助企業高層注意風險的管理和控制。
(2)監督與再控制企業由於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經營業務日趨復雜等使得企業高層很難直接控制各方面的經濟活動。在這種情況下,管理層需要專門的監控機構對企業的以上情況進行監督與評價,達到其控制企業的目的。內部審計不僅要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控制,還要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評價,並提出改進以後工作績效的建議。
(3)咨詢職能隨著市場風險變得越來越復雜,集團下屬企業自身判斷能力是不足,以及企業各部門業務專業知識的狹窄,內部審計作為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工作和咨詢活動,它在企業中承擔著咨詢的職能。內部審計能針對企業中存在的不合理事項進行制止,預防出現更大的管理漏洞和經營方面的損失。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❽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的是什麼
內部控制審計是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的審查、分析測試、評價,確定其可信程度,從而對內部控制是否有效作出鑒定的一種現代審計方法。
內部控制審計是內部控制的再控制,它是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自我需要。
財政部、審計署、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是內部控制審計的重要依據。依據滬深兩市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滬深兩市鼓勵上市公司董事會開展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在披露年報時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並且同時披露負責年報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核評價意見。
一般地,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負責內部控制審計,也可以委託不負責年審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內部控制審計。
❾ 內部控制審計五要素是什麼
第一,內部控制環境,即評價以公司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和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在內的內部控制環境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影響。
第二,風險評估,即分析企業風險控制目的設置的合理性,評價開展風險評估范疇的全面性、風險評估結果的有效性和風險應對策略的科學性。
第三,控制活動,即評價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設置的內部控制措施的科學性和控制效果的有效性。
第四,內部控制信息和溝通,即評價企業內部控制相關信息在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的科學性,分析信息技術在內部控制信息和溝通中所發揮作用的情況,判斷企業在反舞弊工作重點領域相關工作機制的有效性。
第五,內部監督制度,即分析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和其他內部機構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許可權情況,判斷企業實施內部監督的程序、方法、目的等要求的科學性,有效性。
(9)上市公司內控審計要求擴展閱讀
建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內部控制制度首先必須符合國家的法規政策,不得制定與國家法規、政策相抵觸的「內部管理辦法」。
2、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最好由各部門討論並經管理層審議通過,從而增強內部控制制度的權威性。
3、既要保證內部控制制度的穩定性,又要使內部控制制度在實踐中得到補充、完善。
4、避免內部控制制度重疊現象。解決責任不明、環節太多,人人有責而結果是人人都不負責的問題。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為解決「閑置」幹部就業,從而形成多人簽字,環環蓋章,而無人承擔具體責任,遇事相互推諉的不負責的後果,致使有些本應盡快處理的問題終因手續不全而拖延。
5、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結合本單位目前工作實際,測試、評價某項具體內容是否實現了預期管理目標,看其是否取得了一定的效益,調動了職工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