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交辦單
發布時間: 2021-01-12 00:44:48
❶ 扶貧辦主要是負責什麼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開展調查研究,編制全縣扶貧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鄉(鎮)扶貧開發工作。
(三)負責全縣扶貧開發項目的評估論證、申報審批和組織實施工作。
(四)負責擬定全縣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指導、監督和檢查扶貧開發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貧困地區農民適用技術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六)負責中央和國家有關部委,省、市、縣有關部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駐軍以及民營企業等方面社會扶貧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負責全縣扶貧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外資扶貧項目。
(八)負責全縣扶貧開發的統計、監測和宣傳信息工作。
(九)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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