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辦工作人員職責
扶貧辦主要職能職責是:
1.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扶貧開發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和制定全縣扶貧開發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3.指導貧困鄉鎮和重點村開展扶貧開發工作,總結推廣扶貧開發工作中的典型經驗;
4.協調解決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5.按照國家、省、市、縣關於各種扶貧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辦法,管好用好扶貧資金和物資,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6.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規劃、設計、論證、篩選扶貧開發項目,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批准立項,向省市申報並爭取扶貧資金,同時,做好項目實施中的組織、協調工作;
7.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社會扶貧濟困、部門對口幫扶工作,負責縣內外社會各界捐贈的扶貧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
❷ 扶貧辦具體能有那些權力
扶貧辦主要工作職責
1、在縣委、政府的領導和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好扶貧開發工作。
2、按照下達的年度工作計劃和批準的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好整村推進、安居工程、勞務輸出、異地開發扶貧、科技產業扶貧、社會主義新農村試點村建設等項目,積極開展小額信貸、信貸扶貧等工作。
3、編寫全縣扶貧開發項目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扶貧開發項目,對項目實施進行指導督促、檢查驗收。
4、建立扶貧開發項目庫,匯編安居、溫飽、整村推進、異地開發、小額信貸、科技扶貧開發長期規劃、年度計劃、項目論證、編號歸檔儲備上報立項。加強扶貧資金管理,提高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嚴格做好扶貧開發項目的科學篩選、審核、評估、申報、跟蹤、爭取和落實扶貧開發項目資金。
5、匯編貧困戶基本情況調查,幫助制定貧困戶脫貧計劃,並建檔立卡。
6、實施科技扶貧戰略,多渠道、多層次開展農村適用技術培訓。
7、廣泛深入宣傳黨對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動員全部力量掛鉤扶貧。
8、編輯扶貧簡報,匯編農村經濟發展、扶貧開發年報。
9、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全體幹部職工的政治業務水平。
❸ 縣政府扶貧辦主要是負責什麼工作的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政內策和規章制度。容
(二)開展調查研究,編制全縣扶貧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鄉(鎮)扶貧開發工作。
(三)負責全縣扶貧開發項目的評估論證、申報審批和組織實施工作。
(四)負責擬定全縣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指導、監督和檢查扶貧開發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貧困地區農民適用技術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六)負責中央和國家有關部委,省、市、縣有關部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駐軍以及民營企業等方面社會扶貧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負責全縣扶貧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外資扶貧項目。
(八)負責全縣扶貧開發的統計、監測和宣傳信息工作。
(九)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❹ 扶貧辦的工作人員做什麼
主要負責扶助貧困地區的建設,落實國家的各項扶助政策
比如:貧困村村級互助社 風貌改造 為貧困村吸引業主發展產業等
❺ 誰能告訴我,扶貧辦主要工作內容
扶貧辦公室就是管扶貧開發的行政部門
國家一級的負責調控規劃
地方一級的行政工作就是上面來錢了它來分發 上面來了指示它傳達
❻ 扶貧辦是做什麼工作的
主要職能職責是:
1.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扶貧開發的政鼎、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和制定全縣扶貧開發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3.指導貧困鄉鎮和重點村開展扶貧開發工作,總結推廣扶貧開發工作中的典型經驗。
4.協調解決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5.按照國家、省、市、縣關於各種扶貧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辦法,管好用好扶貧資金和物資,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6.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規劃、設計、論證、篩選扶貧開發項目,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批准立項,向省市申報並爭取扶貧資金,同時,做好項目實施中的組織、協調工作。
7.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社會扶貧濟困、部門對口幫扶工作,負責縣內外社會各界捐贈的扶貧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
❼ 社會扶貧工作職責是什麼
主要職能職責是: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扶貧城區建設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扶貧開發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和制定**扶貧開發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貧困鄉鎮和重點村開展扶貧開發工作,總結推廣扶貧開發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協調解決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按照國家、省、市、縣關於各種扶貧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辦法,管好用好扶貧資金和物資,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規劃、設計、論證、篩選扶貧開發項目,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批准立項,向省市申報並爭取扶貧資金,同時,做好項目實施中的組織、協調工作;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社會扶貧濟困、部門對口幫扶工作,負責*內外社會各界捐贈的扶貧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