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登記機關
『壹』 律師事務所與分所的關系
律師事務所對分所具有下列權利:
(一)任免分所的負責人;
(二)制定分析的規章制回度;
(三)決定分所答的分配方案,對分所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四)處置分所的資產;
(五)決定分所的終止;
(六)其他由律師事務所決定的事宜。
(10)分所的年檢及其所屬律師的執業證書注冊,由分所的登記機關辦理。
(11)律師事務所變更分所的登記事項,應當到分所的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1)律所登記機關擴展閱讀:
律師事務所可以在所在的市、縣以外的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律師事務所設立的分支機構稱為律師事務所分所。設立分所的律師事務所對分所的業務活動和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律師事務所設立分所由分所住所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審核登記。
符合下列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以設立分析:
(1)成立時間滿4年;
(2)有專職律師20人以上;
(3)申請設立分所前兩年內未受過處罰。
『貳』 律師事務所分為幾個部門啊
律師事務所對功能區的劃分是沒有統一的規定或標準的,要根據律師事務自身的辦公場所的特殊情況和辦公的具體要求來安排,但一般情況下主要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功能區:
前台接待區或登記區,用於對來訪人員的初步接待和安排。
接待洽談區,用於承辦律師和當事人間的接待。
律師辦公室區或律師辦公室。
文印室。
檔案室,用於存放所辦案件的檔案。
另外,根據各地司法局的不同要求,還應該設置公告區,用於律師收費標准、執業律師等的展示。
『叄』 律師事務所是否具有營業執照和工章
1、律師事務所的登記機關和主管機關與普通企業不同。在我國的律師事務所一般是合夥制的,由省級司法行政部門頒發執業許可證,並由其進行年度考核。持有地方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2、律師事務所當然有公章。
『肆』 律所三證合一在哪兒辦
律所只有執業許可證,執業許可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省廳會通知辦理二證合一,稅務登記證要到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
『伍』 律師事務所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嗎
1、律師事務所持有的是司法行政機關下發的執業許可證,不是工商機關下發的執照;
2、執業許可證不是法人性質,而是負責人,即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律師事務所設立條件
2008年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十四條規定:律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5)律所登記機關擴展閱讀
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律師事務所的設立,加強對律師事務所的監督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下簡稱《律師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設立並取得執業許可證。
第三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加強內部管理和對律師執業行為的監督,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活動,不得侵害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司法行政機關依照《律師法》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律師事務所進行監督、指導。
律師協會依照《律師法》、協會章程和行業規范,對律師事務所實行行業自律。
設立條件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可以由律師合夥設立、律師個人設立或者由國家出資設立。
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採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的普通合夥形式設立。
第六條 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師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且在申請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
(四)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數額的資產。
第七條 設立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書面合夥協議;
(二)有三名以上合夥人作為設立人;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四)有人民幣三十萬元以上的資產。
第八條 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書面合夥協議;
(二)有二十名以上合夥人作為設立人;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四)有人民幣一千萬元以上的資產。
『陸』 律師事務所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嗎
不需要營業執照,省司法廳批准就可以開始執業
律師法
第十八條設立律師事務專所,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屬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予以審查,並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予以審核,作出是否准予設立的決定。准予設立的,向申請人頒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不準予設立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柒』 一般的律師事務所有哪些功能分區或者部門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託,提供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聘請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許可權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捌』 律師事務所是不是都不需要在工商局登記啊
律師事務所不歸工商局管,律師事務所注冊登記是在司法局。受司法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