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禁煙
1. 山西要求公共場所、公職人員禁煙了
是的。《山西居民慢性病與營養狀況報告(2020年)》中提到:不健康生活內方式,如吸容煙等,是慢性病的主要危險因素。為此,山西將從公共場所禁煙、公職人員禁煙等方面著手,開展控煙工作。
9月1日,山西省健康教育中心主任、主任醫師(健康教育、控煙專家)董海原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按照國家公共衛生管理條例的要求,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上吸煙,尤其是機關、單位、學校等場所,嚴禁吸煙。
(1)機關禁煙擴展閱讀
公務人員、醫務人員和教師要遵守工作場所禁止吸煙
公務人員、醫務人員和教師這三類人群,要嚴格遵守工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董海原特別指出,山西省今年要全面開展無煙機關創建工作,到年底,省級以上黨政機關要全部建成無煙黨政機關,市、縣無煙黨政機關建成比例不低於30%,從而發揮好重點人群及重要場所的控煙示範引領作用。
山西省將廣泛宣傳煙草的危害,並採取有效措施,減少青少年嘗試或者接觸煙草。
2. 公共場所對禁止吸煙有哪些規定
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經營管理者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和執行本單位禁止吸煙的制度;
(二)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
(三)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四)不得在本單位禁止吸煙區內設置煙灰缸等器具或設置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或物品;
(五)配備專(兼)職禁煙勸導員和巡查員,對在禁煙區的吸煙者進行勸阻。
公共場所經營者或管理者可以根據需要在本單位非禁止吸煙場所劃定吸煙區或設置吸煙室,吸煙區或吸煙室應當遠離人員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的主要通道,並應當設置明顯的指引標識以及吸煙有害健康的警示。
公共場所經營者或管理者應當加強禁止吸煙宣傳,採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煙區或者吸煙室。
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吸煙或者攜帶點燃的卷煙、雪茄煙、煙斗。
在禁煙區發現吸煙的,可以這樣做:
(一)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
(二)向該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者投訴,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者勸導吸煙者停止吸煙;
(三)對不履行控制吸煙職責的經營者或管理者,向區愛衛辦舉報和投訴。
本區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和各相關主管部門應當積極開展有關吸煙有害健康、控制吸煙的社會宣傳,鼓勵創建無煙單位。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網路、報紙、期刊等媒體發布煙草廣告。
禁止未成年人吸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雪茄煙和煙絲。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經營者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經營者應當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雪茄煙和煙絲的標志。
拓展資料:
《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是國家衛生計生委的重點立法項目,2014年10月底形成草案送審稿上報國務院。該條例規定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
下列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一)醫療機構的醫療活動場所;
(二)商場、超市、書店;
(三)各類學校(含托兒所、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活動場所、食堂、學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室內活動區域;
(四)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網吧)、舞廳、音樂廳等場所的室內區域;
(五)體育場館及非經營性運動健身場所的觀眾區、比賽區或運動區;
(六)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咖啡館、酒吧、茶座(樓);
(七)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足浴店(按摩中心);
(八)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
(九)公共汽車、計程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室、會議室、圖書室、車間、餐廳等;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3. 中央發布的公務員禁煙令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①不得在學校、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場所吸煙②要勸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場所吸煙③公務活動中嚴禁吸煙④機關內部禁止提供煙草製品⑤違規吸煙的官員將被批評教育,造成惡劣影響將被嚴肅處理
4. 禁煙標准
一、目的
為了做好公司的環境衛生工作,確保安全生產,保證產
品質量,保障員工身體健康,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結合公
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機關所有區域。
三、適用對象
全體員工、臨時工及外來人員。
四、原則
機關禁止吸煙工作採用「限定場所、部門負責、加強引
導、嚴格管理、群眾監督」的原則進行管理。
五、管理規定
1.
可吸煙區域的設定
1)
、機關劃分可吸煙區域與禁止吸煙區域,可吸煙區
域包括領導辦公室及指定吸煙室、吸煙點,其它場所禁
止吸煙、游煙。
吸煙室及吸煙點設定條件:
2
)
、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A
、設置明顯的標識;
B
、與非吸煙室、非吸煙點隔離;
C
、遠離人員密集和行人必經的通道;
D
、
有專門存放煙頭的容器,
不隨地亂扔煙頭與煙灰;
E
、有專人管理,負責清掃。
3
)
、公司根據以確定吸煙室、吸煙點並製作統一醒目的
可吸煙標識。
2.
遵守事項
1
)
、應在吸煙室、吸煙點吸煙,不得在禁止區域吸煙。
2
)
、吸煙時應使用煙灰缸,禁止多人同時在吸煙室、吸
煙點吸煙,吸煙時不得大聲喧嘩吵鬧。
3
)
、點火的火柴及吸剩的煙頭應確保熄滅後放入煙灰
缸,煙灰缸中應隨時保持有水。清理煙灰缸時應徹底確
認煙灰缸內物質已完全熄滅。
4
)
、廢棄的打火機不得扔在煙灰缸內,各部門收集後統
一處理。
5
)
、吸煙完畢後,應清理吸煙場所。
3.
禁止吸煙區域
確定的吸煙區域以外的區域均為禁止吸煙區域。
六、處罰規定
辦公室負責機關禁止吸煙管理工作,對各部門和公共場
所禁煙工作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
處罰。具體處罰細則如下:
1.
在吸煙室、
吸煙點以外的禁煙區域內吸煙的,
發現一次
罰款
100
元,同時扣其直接主管人
50
元。
2.
在吸煙室、吸煙點內亂扔煙頭、煙灰的,發現一次罰
款
50
元。
3.
對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的罰款
200
元。
4.
對因違反此管理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
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的報上級司法部門處理。
七、其他
1.
員工有監督的權利,對檢查人員在檢查中有舞弊行為、
包庇行為、執法不規范行為者,任何人均可舉報,舉
報人可採用電話、郵件或書面等一切形式進行舉報,
監督組由廠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接到舉報後嚴肅處理。
2.
外來人員應遵守本管理規定,警衛、被訪部門負責宣
傳本管理規定。
3.
吸煙有害身體健康,
應少量吸煙或不吸煙,
公司鼓勵不
吸煙。
各部門應積極開展吸煙有害健康等宣傳活動,
提
倡大家今早戒煙
5. 國家機關什麼時間開始禁止公款購煙
要把各級黨政機關建成無煙機關。機關內部禁止銷售或提供煙草製品,禁止煙草廣告,公共辦公場所禁止吸煙,傳達室、會議室、樓道、食堂、洗手間等場所要張貼醒目的禁煙標志。各級黨政機關要動員本單位職工控煙,鼓勵吸煙職工戒煙。衛生、宣傳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廣泛動員各方力量,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禁煙控煙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形成禁煙控煙的良好氛圍。
6. 如何更好地對政府機關進行禁煙監督執法
22日,衛生部印發新版《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細則》中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該《細則》將於2011年5月1日起實施。(3月23日《京華時報》)
算起來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室內公共場所就要實現「無煙化」了,對於非煙民來說,的確是一個利好消息,但事實上,這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畢竟禁煙涉及的公共場所范圍太大,再加上現有3.6億煙民,僅靠衛生部下發一紙規定,而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其執行效果恐怕還需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去年5月,衛生部就曾公開宣布:將從2011年1月1日起,內地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場所完全禁止吸煙。從1月到現在已經3個多月了,具體執行情況怎麼樣?不妨到一些大型超市、飯店、車站候車廳等公共場所做個調查,就知道了。
盡管新版《細則》將執法主體由「衛生防疫站」統一修改為「衛生行政部門」,規定衛生監督機構承擔具體監督執法任務,還規定,「如果公共場所經營者對發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採取措施,導致危害擴大,或隱瞞、緩報、謊報的,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細究這些規定,皆屬於籠統用詞,可操作性並不強。如:衛生行政部門如何執法?誰來執法?何為危害健康事故?應採取哪些措施,可以防止危害擴大?處罰的錢有何用途?這些關鍵的問題用語含糊,勢必增加執行的難度,其結果極有可能同去年下發的規定一樣,變成「口號法律」。
關於禁煙,我們不妨借鑒一下香港的做法。自2007年開始執行「禁煙令」後,考慮到禁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特意開辟了一個過渡性領域。如娛樂場所暫緩禁煙。到2009年,酒吧、會所、夜總會等6種娛樂場所才完全實施室內禁煙。另外,香港還特別開通了一個戒煙熱線,讓專業人士展開遠程開導,勸說禁煙。更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禁煙執法增加授權3個政府部門,並賦予了他們相應的執法權力,並且在執法時,無論是香港人、內地人或外地遊客,凡違例吸煙者,不僅要定時繳付1500元的罰款,還要上法庭聽法官訓斥。而新加坡之所以成為「無煙之城」,同樣與禁煙手段嚴厲密切相關——最高可被罰款1000新元,或者被判入獄6個月,甚至兩者並罰。在嚴苛的制度面前,吸煙者自然大為減少。因此,缺乏法律硬性約束,才是公共場所未能真正禁煙的關鍵。
公共場所禁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更不是一紙規定就能夠徹底解決的事情,除了加快立法的進度外,政府機關更應該在執行禁令上帶好頭、表好率。「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如果政府各級會議上不再有吞雲吐霧的官員,節約會議經費且不說,還有助於提高政府廉潔形象。
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固然是大勢所趨。但現形勢下,加大煙草危害的宣傳力度,實行心理開導,改禁為疏,攻心為上,恐怕才是根本之道。而「禁煙令」政府機關帶頭執行,無疑更具有典範和風向標意義。
7. 中國政府應該在公眾場合禁煙嗎
中國太應該在公眾場合禁煙了,連世界衛生組織都對這件事十分關心呢,2010年出版的4期世界衛生組織簡報里邊有3期和控煙有關,但是在不同的人群中,對控煙問題的態度也各異。粗略分析,對控煙取消極、猶疑態度者,大致有如下幾類不同的情況:
一種是煙草依賴患者 吸食煙草的一大弊端是它的成癮性。吸煙者在初吸時會有一種興奮、愉悅的感覺。吸食一段時間後,就會產生依賴,一旦無煙便坐卧不寧,必欲得之而後快。盡管吸煙已經對身體造成傷害,帶來呼吸道、心血管疾病的明顯症狀,但苦於無法擺脫依賴。為了安慰自己,寧願相信那些吸煙無害或吸煙有利的鬼話,譬如「吸煙的人不得SARS」呀,「吸煙可以防癌」呀,「久吸之後戒煙會打破體內平衡、反而容易得癌」呀等等。等到一朝身患絕症,為了性命,破釜沉舟,毅然戒煙,但為時已晚,最後含恨而亡。這最後的一幕令人傷感,但能因此引以為戒的不多,以致復哀後人,扮演著沒完沒了的悲劇。這就是他發行群體死亡和累積性群體死亡的差別,即所謂「多少年軟刀子割頭不知死,直到太白旗懸才知命有差」。
另一種是煙草稅收依賴者 這主要是一部分政府官員。由於煙草稅收在政府收入中佔有一定比重,在某些地方甚至佔有較大的比重,因此生怕控煙會影響稅收。於是對一切控煙措施都心懷疑慮,足將行而,口將言而囁 ,總是提不起氣來,常常以煙草危害證據難信為搪塞之詞。煙草公司看準了這跟軟肋,所以時時以「降低稅收」為要挾,阻撓控煙措施的出台。由於他們身居官位,有一定權力,所以他們的言論也常常成為煙草公司抗拒控煙的護符。其實,煙草危害的科學證據,中國外國都做了大量研究,發表了大量論文。問題不是有沒有證據,而是信不信這些證據。對於不相信科學的人,證據再多也是枉然,他們往往會因此敢出為了眼前利益而損害長遠利益的事來。
至於說到稅收,中國的煙草生產已是世界第一,中國的吸煙人數、受二手煙危害人數和中國每年因吸煙致死的人數也是世界第一。中國青年人吸煙者和嘗試吸煙者,也已經是一個相當龐大的數字。如果還要靠增加煙草供應、促進煙草需求來增加稅收,那就只能以犧牲更多人的健康和生命為代價。中國不能再走這條路了。當前在四萬億投資中又拿出幾百億來發展煙草業,究竟是國家和人民之福還是國家和人民之禍?事實上由於煙草依賴的存在,即便採取最嚴格的控煙措施,在二三十年間,吸煙的人群也不見得會有明顯的下降。如果採取提高煙草稅收的辦法,吸煙人數會緩慢下降而政府徵收的稅收不但不會下降,還會有一定上升。這是許多採取嚴厲控煙措施的國家和地區共同的經驗。在這二三十年過渡期內,完全可以培植取代煙草的新興產業,增加新的稅源。
煙草業固然帶來了豐厚的稅源,但同時也帶來了大量疾病,(且不說腐蝕幹部和引發火災),從而消耗著大量社會資源。已經有研究證明,煙草業的稅收不抵因煙草危害帶來的社會支出。只不過,某些官員眼睛只盯著收進來的票子,而對那些消耗的資源視而不見罷了。這種短視行為,為智者所不取。
再一種是習以為常者 他們不是煙草依賴患者,但已習慣於吞雲吐霧的生存環境。他們覺得人家吸煙礙不著自己的事,同自己無關,全然不知道煙草不僅危害吸煙者,也同樣危害不吸煙者。家庭中一人吸煙,全家受害,對孩子危害尤烈。他們不懂得通過控煙來維護自己健康的權益,也不懂得為了自己和親人、孩子、朋友、同事的健康,不能置身事外。
最後一種是煙草的既得利益者 他們完全清楚煙草危害的真實性,但他們是煙草流行的獲益者。為了謀取更大的利益,他們可以隱瞞煙草的危害,甚至以「科技創新」來欺騙人們,編織煙草無害的幻夢,運用手中的權力和財富,採取無孔不入的手段,擴大煙草的營銷,開拓更為廣大的市場,竭盡全力阻撓或削弱控煙行動。
煙草利益獲得者是不可能真實誠意參與控煙的。中國控煙進程的加快,專家也罷,控煙組織也罷,新聞媒體也罷,都只是一種觸媒,一種催化劑,要使中國控煙進程加快,獲得實質性進展,要靠煙草依賴患者的覺悟,要靠煙草受害者的覺醒,更要靠政府的理智和明智,採取有力的法律的行政的稅收的各項措施,真正保護人民的健康,保障人民和維護生命、保護健康的正當權益。
摘自2009中國控煙觀察——民間視角
8. 怎樣在公共場所禁煙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於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並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9. 國家下發《機關事業單位禁煙條例》要在單位內執行,領導讓你負責,你怎麼辦
首先必須做好宣傳,對條例內容、吸煙害處等內容,第二制定內部處罰制度。總之,必須領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