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是為了
Ⅰ 深圳市是個嚴重缺水的城市,為了保護環境,充分利用水資源,經過深圳市「調整水費聽證會」討論後決定,從
(1)設該戶居民計劃每月用水xm3.
依題意得:
480 |
x |
480 |
x+4 |
將原方程整理得:x2+4x-480=0.
解這個整式方程得:x=20或x=-24(捨去).(4分)
經檢驗:x=20是原方程的解.(5分)
∴這戶居民計劃平均每月用水20m3.
(2)∵20(1+40%)=28而22<28<30(6分)
∴按照新交費法,該戶居民一年需要交水費:
8×20×1.9+4×20×1.9+4×8×1.9(1+50%)
=547.2(元).
∴該戶居民一年需要交水費547.2元.
Ⅱ 為了保護水資源,實行節約用水,我省某市經過「調整水費聽證會」後決定,2005年4月1日起,民用自來水水費
(1)設小玲家計劃平均每月用水量是xm3,則過去每月用水量為(x+3)m3,
由題意得回,
180 |
x |
180 |
x+3 |
解得:x=12或答x=-15(不合題意,捨去),
經檢驗:x=12是原方程的解,
即小玲家計劃平均每月用水量是12m3;
(2)計劃用水量為12cm3,
超過計劃用水量20%時,用水量=12×(1+20%)=14.4cm3,
超過計劃用水量40%時,用水量=12×(1+40%)=16.8cm3,
則應交水費:12×8×1.8+14.4×2×1.8+16.8×2×3.6=345.6(元).
答:小玲家從2005年4月到2006年3月的這一年中應共交水費345.6元.
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的依據是主要是法律,以及相關部門的規章等。
Ⅳ 計程車計價表的「單程」和「往返」是什麼意思
計程車計價表的「單程」和「往返」是兩種不同的計費標准。
1、「單程」:考慮到計程車行駛可能出現從市區走到郊區,郊區打車人少的現象,有些市開始有計程車的時候就設計了「回程費」這樣一個設計。也就是說,在「單程」計價的狀態下,一定里程內(比如15公里)按照標准價格收取(比如2元/公里)。
2、超過規定的里程時(比如超過了15公里以上),每公里則多收取50%的回程費用(如果標准價格是每公里2元,這時就要再加上1元的回程費用,與租價一起計算為3元/公里)。
3、單程就是送你到比較遠而且比較偏僻的地方,回來時候很少會遇到客人,所以他回來時只能是空車,就要多收回來的油錢和路費。
4、「往返」:指的是乘客乘坐計程車到目的地之後返回,因此超過規定的里程之後依然按照標准價格收費,因為這種情況下司機不需要空駛返回,因此乘客不用多負擔50%的回程費。
5、往返就是指送你到達目的地以後,還會有客人座他的車返回(或去其他地方),因此就便宜,就是你平時在市區"打的"那樣。
(4)聽證會是為了擴展閱讀
1、北京2013年6月6日北京市發改委在官網上公布北京市計程車最終的價格調整方案。2013年6月10日起起步價漲至13元。最終方案或有微調。
2、方案中規定,北京市出租汽車價格調整為3公里以內13元,基本單價為每公里2.3元。燃油附加費標准調整為每運次1元。這個最終的方案基本上是和4月23日北京舉行的聽證會當中的方案一基本上是一致的。
3、在低速行駛費和等待費方面,方案規定,在早晚高峰期間,每5分鍾將會收取2公里的低速等待費,即在早晚高峰時間等待了5分鍾,或者是5分鍾內以低於每小時12公里的低速行駛的時候,就會收取4.6錢,從而鼓勵司機在早晚高峰的擁堵時段出車。
4、在預約叫車服務費方面,4小時以上的提前預約是收取6塊錢,4小時以內的預約叫車服務是收取5塊錢,這比之前聽證會方案中的價格有所降低。其他包括夜行費,夜行的加價費,合乘的收費方法,基本和保持不變。
5、整體上看,北京調整後的13+2.3+1塊錢的方案和上海、廣州、深圳的水平是相當的。
遮擋前後車牌只給手撕發票
1、記者咨詢了北京市交通服務監督熱線「12328」,客服人員說,不存在每公里4.3元的收費標准,北京計程車收費標准統一是白天13元起步價包含3公里;3公里至15公里的部分,每公里2.3元;超過15公里的部分,每公里2.76元。
2、記者在路邊隨機攔了一輛計程車,從北京南站到北京西站,儀表顯示的路程為8.5公里,等候時間為7分41秒,收費僅需30元。而記者用導航軟體查詢發現,從王府井步行街口到宣武門地鐵站的路程約為4.6公里,打車費用約為17元。
3、通過暗訪記者發現,這些議價拉客的計程車,等客時都會將後備箱打開,使監控攝像頭看不到後備箱處的車輛號牌。在北京西站的一些計程車,甚至用毛巾將正對監控攝像頭方向的號牌進行遮擋。記者看到的所有議價拉客的計程車的副駕駛位置前方,原本寫著司機姓名和車牌號的提示卡也被拆除。這些司機表示只能提供手撕發票。
4、知情人士透露,通過遮擋號牌,能夠防止拉客時車輛號牌被路人或是周邊攝像頭拍到。手撕發票上沒有車牌號,提示卡被藏起來,是為了防止宰客行為被乘客投訴。
Ⅳ 為了保護環境,充分利用水資源,某市經過「調整水 費聽證會」討論後決定:水費由過去每立方米0.8元調整為
解:(1)設這戶居民計劃平均每月用水xm3, 依題意得: 去分母,化簡得內:x 2 +3x-130=0, x 1 =10,x 2 =-13, 經檢驗,x 1 ,x 2 都是原方容程的根,但x=-13,不合題意,捨去, ∴x=10, 答:這戶居民計劃平均每月用水10m 3 ; (2)該戶居民有四個月平均用水:10(1+40%)=14(立方米), 需交水費:[14×1.1+(14-12)×2]×4=77.6(元), 其餘八個月需交水費:10×1.1×8=88(元), ∴該戶居民一年需交水費:77.6+88=165.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