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起訴
㈠ 如何起訴單位領導,和在扶貧工作中坑害百姓和工作人員的人,由於涉及人員太多
准備好申請書和證據,交到你城市所在地。
㈡ 窮人沒有得到扶貧怎麼去告
首先你要符合救助的條件,它有一個標准,不是你說你窮就應該救助,而是要滿足限定條件
㈢ 我想告的扶貧不公平,這要怎麼告
至少你要搜集好證據才好寫吧
㈣ 扶貧辦給我弄了張承諾書,但我和我的家人根本不知情,簽字是假的,請問我可以以此起訴他們嗎
如果不是你本人或者家人簽名的話,那可能就是,假的這個承諾書。你可以申請那個法院鑒定來證明這個承諾書是假的。然後再進行一個訴訟。訴訟,如果勝訴的話應該就可以。提出海回原單位的那個理由。
㈤ 關於精準扶貧政策違法亂紀,造成損失慘重的向撿察院能起訴嗎
可以到紀委反應
紀委會移交司法機關的
起訴是檢察院做的
起訴也是在法院起訴
㈥ 駐村扶貧工作隊沒有經過所有人的同意就拆房是否闊以向法院起訴么
強拆民房是違法的,可認向法院起訴。
㈦ 村裡貧困戶走後門怎麼起訴
這種情況不用起訴,只要有對方走貧困戶的證據,就可以直接向當地扶貧辦,民政局,政府等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登錄這些部門的官網投訴舉報.
㈧ 精準扶貧訴訟費是多少
沒有這個訴訟費規定。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㈨ 起訴書已經交了7天了,現在詢問法院立案時間,法院回復在扶貧不辦理案件,怎麼辦
在辦理時限內,只能等。因為現在的扶貧工作確確實實佔用了一些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