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建檔立卡表
『壹』 建檔立卡貧困戶怎麼申請
按備注說明辦理:拿房主戶口本、身份證等到鄉、街道辦或扶貧部門辦理審批,再將審批表交民政局,一般一個月內完成。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按照「戶主申請、村民小組提名、村民代表評議和票決、村委會審查、鄉(鎮)政府審核、縣扶貧辦復核、縣人民政府審批」的程序進行確定的。
村委會有扶貧對象民主評議和票決的會議記錄及代表簽名,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扶貧辦有扶貧對象審核的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縣扶貧辦對鄉鎮上報的扶貧對象信息資料進行最後把關,確保沒有爭議或爭議解決後報縣人民政府批准,統一建立縣級檔案,並按要求錄入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
檔案資料由扶貧對象、採集人、審核人共同簽名確認,扶貧對象已完成簽名手續,是知道自己是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會咨詢,並到鄉鎮扶貧工作站,通過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查詢後,開具建檔立卡貧困證明即可。
建檔立卡戶的學生在校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初中、高中、大學都是有的。
(1)貧困戶建檔立卡表擴展閱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就是要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落實幫扶措施,開展考核問效,實施動態管理,檢查幫扶責任人履職情況和貧困對象脫貧情況。
對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進行監測和評估,分析掌握扶貧開發工作情況,為扶貧開發決策和考核提供依據。
以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
原則上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規模8249萬人為基數(2013年各省貧困人口數量及貧困發生率見附件1)。
省級統計數大於國家發布數的,可在國家發布數基礎上上浮10%左右;個別省級統計數與國家發布數差距較大的,上浮比例可適當提高;具體識別規模經省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由省扶貧辦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 。
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貳』 建檔立卡長什麼樣子
建檔復立卡並不是像銀行卡一樣制的實體塑料卡片,准確地說建檔立卡是一張基本信息卡,是一張卡紙(介於紙和紙版之間的厚紙)。
在建檔立卡中有戶主信息、家庭成員、家庭情況、幫扶責任人等信息。為了使農村低保和民政救災工作能夠順利實施,讓農村貧困人口早日脫貧,鄉鎮會開展農村貧困戶建檔立卡的工作。鄉鎮政府會成立農村貧困。
(2)貧困戶建檔立卡表擴展閱讀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指納入全國扶貧系統的,目的是為了對貧困戶進行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退出。建檔立卡,顧名思義包括兩個部分,那就是「建檔」和「立卡」,就是建立檔案和做卡片兩部分。
檔案是交上面扶貧辦保存的,而扶貧卡片是要放在貧困戶家中的。檔案和卡片上的基本內容要求是一致的。
再次,明白卡也是上級入戶檢查時了解幫扶幹部及村上和駐村工作隊工作的一個載體,主要核查貧困戶家庭的實際情況是否和明白卡上面所填寫的內容一致,是否做到了精準識別、精準施策,因為有的地方的明白卡內容比較多,體現了每一個年度對貧困戶制定的幫扶措施。
『叄』 建檔立卡貧困戶申請
(一)第一階段
1.貧困戶提出申請。
2.組織入戶信息採集。
3.提出貧困戶名單上報村「兩委」。
(二)第二階段
1.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對提出的名單進行民主評議,核實有關情況後,確定該村初選名單,進行第
一次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
2.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初選名單進行審核,並在各村進
行第二次公示,無異議後,經市扶貧辦同意進行公告。
3.根據貧困戶申請情況,由各鄉鎮提出貧困村申請名單
報市扶貧辦審核。
4.同時組織開展貧困戶的信息採集和錄入工作。
(三)第三階段
經市扶貧辦審核通過,進行公告,無異議後,確定為貧困戶。
(3)貧困戶建檔立卡表擴展閱讀
標准
以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登記內容
《扶貧手冊》包括家庭基本情況、致貧原因、幫扶責任人、幫扶計劃、幫扶措施和幫扶成效等六個方面內容。登記的標准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標准時期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參考資料:
網路-建檔立卡貧困戶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網-申請貧困戶的工作步驟
『肆』 建檔立卡貧困戶怎麼申請
拿房主戶口本、身份證等到鄉、街道辦或扶貧部門辦理審批,再將審批表交民政局,一般一個月內完成。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4)貧困戶建檔立卡表擴展閱讀
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就是要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落實幫扶措施,開展考核問效,實施動態管理,檢查幫扶責任人履職情況和貧困對象脫貧情況。
對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進行監測和評估,分析掌握扶貧開發工作情況,為扶貧開發決策和考核提供依據。
『伍』 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建檔號在哪裡可以知道
可以向當地村委會查詢,村委會那裡有名單,並且建檔立卡戶的名單都會被公示的。
到當地扶貧部門查看,當地村委會公示窗會有貧困戶公示名單,而且一般貧困戶都會辦理建檔立卡貧困戶證件。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指已經完成審批流程,建立了貧困檔案,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動態管理,並獲得《扶貧手冊》的貧困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以戶為單位,其人均純收入處於國家扶貧標准線以下。
(5)貧困戶建檔立卡表擴展閱讀
建檔立卡的程序:
1、由農戶申請,其中提出申請有困難的孤寡老人、殘疾人、孤兒等由村民小組推薦;
2、經村民代表大會推薦的評議小組組織評議,公示評議結果;
3、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公示審核結果;
4、縣級人民政府審定。
國際貧困線
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或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貧困的標准不同,目前國際貧困線標準是世界銀行提出的按購買力平價計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標准。
絕對貧困
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准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
相對貧困
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
2005 年,我國的農村相對貧困標準是684-944元。
近年來,城市貧困戶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城市貧困標準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計算的,各個城市這一標准有所不同。
『陸』 什麼是建檔立卡貧困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6)貧困戶建檔立卡表擴展閱讀
建檔立卡對象:包括貧困戶、貧困村、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
建檔立卡的目的:
通過建檔立卡,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建立健全農村貧困村和貧困戶檔案。
為建立完善新指標體系下對貧困戶,貧困村的動態監管和分類幫扶機制奠定基礎。同時也為部門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搭建共享的扶貧工作信息平台。
查詢是否建檔:
1.有些地區開放了「建檔立卡戶查詢系統」,可以直接上網後在系統中中輸入姓名及身份證號進行查詢自己是否是建檔立卡貧困戶。
2.國務院扶貧辦有個扶貧開發系統,縣級以上扶貧辦大都有查詢許可權,建議去當地咨詢是否在檔或扶貧政策。
3.直接相關人員咨詢為准。
『柒』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什麼意思
建檔立卡是省扶貧辦為了進行精準扶貧開展的前期准備工作,主要是摸清貧困人口的情況。
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就是要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落實幫扶措施,開展考核問效,實施動態管理,檢查幫扶責任人履職情況和貧困對象脫貧情況。對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進行監測和評估,分析掌握扶貧開發工作情況,為扶貧開發決策和考核提供依據。
拓展資料:
標准
以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
規模
原則上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規模8249萬人為基數(2013年各省貧困人口數量及貧困發生率見附件1)。省級統計數大於國家發布數的,可在國家發布數基礎上上浮10%左右;個別省級統計數與國家發布數差距較大的,上浮比例可適當提高;具體識別規模經省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由省扶貧辦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2]。
做法
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步驟
第一步: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第五步: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第七步: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2]。
『捌』 什麼是建檔立卡貧困戶
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是建立貧困戶的相關檔案,把貧困戶的困難程度記錄在案,並分發相應的貧困卡。
建檔立卡主要目的是,識別出農村貧困對象,搞清農村貧困戶的分布情況、貧困狀況、貧困類型、致貧原因,建立健全農村貧困村和貧困戶檔案。
為建立完善新指標體系下對貧困戶、貧困村的動態監管和分類幫扶機制奠定基礎。同時,也為部門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搭建共享的扶貧工作信息平台。
(8)貧困戶建檔立卡表擴展閱讀:
建檔立卡貧困戶細則:
1、標准
以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
2、規模
原則上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規模8249萬人為基數。省級統計數大於國家發布數的,可在國家發布數基礎上上浮10%左右。
個別省級統計數與國家發布數差距較大的,上浮比例可適當提高;具體識別規模經省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由省扶貧辦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 。
3、做法
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玖』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什麼意思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簡單來說,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是根據一定的收入標准,來對各個地區的貧困農民進行建檔,然後給與一定的經濟扶持。這樣可以幫助家庭條件比較困難的人減輕經濟負擔,早日脫離貧困。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建檔立卡貧困戶首先是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然後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進行相關的資助和扶持。
(9)貧困戶建檔立卡表擴展閱讀:
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標準是以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原則上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規模8249萬人為基數。省級統計數大於國家發布數的,可在國家發布數基礎上上浮10%左右;個別省級統計數與國家發布數差距較大的,上浮比例可適當提高。具體識別規模經省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由省扶貧辦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