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酒局
A. 酒局子村村長高德軍支書王美河貪污可以嗎
B. 如何出台制度,促進機關幹部正風樹紀工作
一、總體要求
貫徹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要求,以打造作風新常態為目標,堅持抓時段、抓節點、抓難點,通過強化組織保障,突出整肅重點,嚴格問責追究,切實防止「四風」問題隱形變異和回潮反彈,推動正風肅紀工作走上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軌道,營造馳而不息抓作風建設的良好氛圍,以轉作風樹清風的實際成效, 助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實現新跨越。
二、組織領導
構建起紀委(監察局)牽頭組織,各部門各單位齊抓共管,社會各界有序參與的正風肅紀工作格局。
1.紀委(監察局)牽頭組織。成立由紀委副書記任組長、分管常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任組員的正風肅紀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具體負責正風肅紀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紀委各室、各紀工委、各鎮(街道)紀檢監察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派員配合參與正風肅紀明查暗訪和專項檢查活動。
2.各部門各單位齊抓共管。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正風肅紀組織機構和人員隊伍,組織開展本部門本單位的正風肅紀工作。同時,積極協同配合正風肅紀組聯動檢查和交叉檢查工作。
3.社會各界有序參與。暢通公眾參與正風肅紀監督檢查渠道,充分發揮社會群眾的監督和評判作用。邀請公眾監督員、監察局特邀監察員、「兩代表一委員」及媒體記者等社會各界參與正風肅紀工作。
三、工作重點
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區作風建設各項規定要求,以查糾「四風」問題、嚴查執行不力、整飭工作紀律、嚴查利益沖突等為重點,扎實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1.查糾「四風」問題。重點檢查:①工作餐和公務出差期間飲酒,同城安排公務用餐,將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用公款大吃大喝,超規格、超標准安排和接受公務接待和組織會議;②下基層調研接受公款宴請、娛樂和其它消費,違規收送禮卡禮金禮券或土特產等相關禮品;③違規組織或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接受有償陪侍服務;違規收受並使用會員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④公車私用、超范圍租用公車或借用下屬單位和相關企業車輛;⑤違規到風景名勝區開會,公款旅遊以及借考察、學習、開會、培訓等名義變相公款旅遊;⑥因私護照未按規定上交組織;未經組織批准因私出國(境)等問題;⑦大操大辦婚喪喜慶;⑧參與「酒局、牌局」,參賭涉賭;⑨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實物或其他福利;⑩辦公用房超標准。
2.嚴查執行不力。重點檢查:①區平台拓展、項目推進以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生豬養殖業轉型提升等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不到位、推進不力;②服務企業、服務項目及群眾工作中存在為官不為、少為、慢為和事難辦等懶政、怠政現象;③行政執法部門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以權謀私搞執法交易,執法不公、不嚴、不廉;④窗口服務人員不認真執行首問責任制、AB崗位制、限時辦結制,辦事不公開、不公正,吃拿卡要;⑤對作風效能投訴、市長電話、行風熱線等移送交辦問題落實、整改不力等問題。
3.整飭工作紀律。重點檢查:①上班時間無故遲到早退;②上班時間使用QQ或微信閑聊、網上購物、炒股、玩游戲,看網路小說或與工作無關的視頻;③擅離職守,隨意脫崗離崗;④不按要求參加會議,不遵守會議紀律和會場秩序等;⑤對管理服務對象作風粗暴、態度惡劣、推諉扯皮等問題。
4.嚴查利益沖突。重點檢查:①以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②違規在企業兼職取酬;③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④公款存放發生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⑤接受企業或服務管理對象安排的宴請、旅遊或高消費娛樂活動;⑥其他利益沖突行為。
四、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正風肅紀長效管理機制,以制度機制優化確保正風肅紀工作力度不減、頻率不降、標准不松。
1.專項檢查機制。保持正風肅紀專項行動頻度,每月有計劃、每周有檢查。做到專項檢查「三必查」,即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必查、問題暴露較多的重點單位必查、群眾反映強烈的隱形變異問題必查。堅持多措並舉,做到日常檢查和節點督查、飛行檢查和聯動檢查、舉報核查和公眾監督相結合,確保專項檢查抓實抓長。正風肅紀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
2.查辦督辦機制。對上級交辦督辦的事項以及正風肅紀檢查發現或信訪受理的問題,原則上按照屬地管理和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分類分級核查。對涉及重要或敏感問題以及較復雜的違紀線索,正風肅紀組可直接組織人員進行核查。對於交辦督辦件,各部門各單位要按規定時限完成核查,並向紀委報送由單位蓋章、單位主要領導和紀檢組織負責人簽字的書面情況報告。
3.問責追究機制。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對問題多發頻發、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實行「一案雙查」,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區作風建設要求的,要按規定對責任人和相關責任領導予以黨政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於效能執行力等方面的問題,除對當事人、科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實施問責追究外,視情約談單位主要領導。同時,要加大對典型案例的通報曝光力度,強化作風震懾。
各部門各單位要始終把加強作風建設、開展正風肅紀擺在重要位置,形成合力抓、經常抓的工作格局。各級領導幹部既要率先垂範,又要落實一崗雙責要求,做到親自抓、親自管。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加強監督檢查和問責追究力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C. 派出所把我從酒局裡帶走說我酒駕,還要我交罰款
你有沒有酒駕,他們有沒有證據?酒駕應該由交警處理的。如果你對公安機關的處罰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復議。如果他們誣陷你,你可向其上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投訴。
D. 想結交一位不認識機關單位領導做朋友有什麼好的方法接近他 還請高人指點一二,本人感激萬分。謝謝謝謝
先認識與他關系好的其他人,由其他人介紹結識,或一起吃飯。
E. 廣西黨政機關開會培訓能喝酒嗎!
近年來的酒後事故頻發,給社會和家庭都迼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和損失,因此喝酒出事後由誰承擔責任也成為人們觀注的焦點問題。筆者總結認為,有六種行為人要對酒後發生的損害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第一種是強迫性勸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勸酒,這種人要對被勸飲酒者發生的任何後果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種是明知飲酒者不能喝酒或身體不適仍勸其飲酒的人,這種人要對對方因飲酒誘發的疾病以及酒後駕車肇事等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種是共同飲酒後任酒友駕車離開的人,這種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同飲者不僅要對共同飲酒的夥伴承擔責任,還要對因事故受害的相對方承量相應的責任。
第四種是共同飲酒後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的人,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飲酒者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種是明知駕車人飲酒而唆使其酒後駕車的人,這種人不但要對發生交通事故的後果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明知駕車人醉酒仍唆使其駕車的還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種是酒局的組織者要承擔飲酒適度和酒後安全護送的義務,否則出事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F. 糾結要不要去公務員
我國公務員包括下列工作人員:
一 中國共產黨機關的工作人員
二 人民代表大會機構的工作人員
三 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四 政協機關的工作人員
五 審判機關的工作人員
六 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
七 民主黨派機關的工作人員
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考試一般分為國考和省考兩種,也有一些比如廣州深圳這樣的大城市會自己組織市考。關於國考與省考的區別,麻煩找一下度娘,這里就不再贅述了。在目前中國的體制下,公務員考試應該可以算是最為公開透明的一個考試形式了。特別是近幾年的面試改革,在面試進行前的半小時,考官、考生才分別「抽簽」決定考場,考官100%異地交流。面試過程中考生不準透露自己的名字,僅交代考號。考生考完後當場宣布成績,這樣公開透明的方式基本上可以杜絕一切貓膩。那些總說有考試黑幕的,不過是每一年千軍萬馬過獨木橋摔下來的盧瑟罷了。
一、關於公務員的薪資待遇問題
相信對於很多人來說,無論哪個行業哪份職業,第一個會考慮的就是薪資待遇問題,畢竟事關生存。公務員工資從縱向上看,在很大程度上與單位所在區域財政收入情況有正相關性。比如,珠三角地區的工資會遠比粵東西北高,同一個地級市裡面經濟發達的縣區工資會遠比經濟落後的縣區要高。同時,還與其行政隸屬關系有關。比如市直機關會比縣區級機關高,而縣區級機關又遠遠高於鄉鎮機關。在橫向來看,還會與其單位屬性有關聯。比如財政創收單位,福利待遇會遠遠比吃飯財政單位要好。所以,在報考公務員之前,需要先好好地了解一下各職位組之間的不同。
二、關於公務員的工作內容
相信很多人聽到公務員的第一印象就是,每天准時到單位簽到,然後喝茶看報紙,下班准時走人。如果你真的這么認為,我只能說你太幼稚了。縣級以上機關單位,或許可以保證周末雙休和正常節假日放假,但相對於各基層鄉鎮單位來說,還是時有加班的。
三、關於公務員的升遷之路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科員。非領導職務層次只在廳局級以下設置,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從級別上劃分的話,主要分為一到二十七級。
看到這么多的層次和等級,相信很多人都開始有點懵了。一般來說,公務員考試招錄的是主任科員以下職位,主要是科員和辦事員的居多。按照《幹部任免條例》的規定,辦事員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晉升科員,科員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晉升副主任科員。但是,在縣處級以下單位又出現了一個比較特殊的設置,叫股級。一般科員為副股級,條例的規定中縣處級以下機關單位副股級連續兩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晉升正股級,正股級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才能晉升副科級。以新招錄為鄉鎮公務員的同志為例,加上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的一年試用期,需要四年之後才能提為副股(即科員),而在工作後的第六年成為正股,在工作後的第9年才有可能成為副科級幹部。當然,這些是在理論的情況下最快的升遷之路。而在實際操作中,很多人都會比這個時間還要長得多,以至於很多在縣處級以下單位的同志到退休時最多隻是副科級,這也就是傳說中的「副科病」。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出台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部長尹蔚民在答記者問時說,在縣以下機關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公務員管理制度的創新和完善。這項制度的核心內容就是在公務員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領導職務晉升通道不變的情況下,增加職級晉升的通道,來解決基層公務員「晉升難、待遇低」的矛盾。
四、關於公務員的人際關系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同事之間、上下級之間、還有與業務聯系單位或者村幹部、老百姓之間各種各樣千絲萬縷的關系,經常會聽到周圍的人吐槽,「處理人際關系需要花費很多的精力」「在面對競爭的時候,經常會有人故意製造輿論甚至捏造事實來影響他人」……
特別是在鄉鎮,你還得學會一套「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本事,這個說法可能大家會覺得比較貶義,換個詞叫你得看人說話。在跟領導匯報的時候說的話和在跟村幹部傳達時候說的話,在表達方式上需要有所區別。假使你整天跟一個文化程度不高的村幹部或農民伯伯,掉政策理論的書袋子,他們理解不了是很正常的。所以你,還必須得用通俗易懂的話跟他們溝通。
還有,在農村的話,
你還得參加各種各樣的酒局。雖然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之後,公款消費基本上已經很少了,但是偶爾還是會有接待應酬的。接待上級領導的時候要喝,下鄉布置指導工作要喝,同事之間聚餐要喝,吃飯喝完去KTV唱歌還得繼續喝……最嚴重的時候,一天喝三次酒也是正常的。
看到這里,相信很多人會有疑惑:既然公務員的薪資待遇不是特別高、工作也不輕松、而且還要處理各種復雜的人際關系,那你幹嘛不辭職呢?在這里,我想借用大學輔導員黃老師在畢業前跟我說過的一句話,「公務員是條不歸路,一旦選擇了就無法回頭。」
為什麼無法回頭呢?第一,你在學校里學到的專業知識,到了機關單位基本上是用不到的,除非你是行政或者文秘專業畢業之後,在單位給領導寫材料。第二,你在機關單位里學到的東西,到了公司里是完全用不上的。第三,在各種繁忙雜亂之外,你很難能夠靜下心來學習其他的技能或者知識。
對於糾結是要考公務員還是要求職找工作的同學,我只想送你們一句話,一切跟著你的心走,無論什麼樣的選擇,都別忘了出發時的初心。
G. 今天單位領導讓我去酒局 說是讓我幫她擋酒 我覺得這種事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所以我拒絕了
你這么不會來事,就不要做跟領導總是接近的工作,一點面子也不給,哪管你裝喝多了第二天向她求繞告訴她你喝酒過敏呢也不能當著客人的面讓領導下不來台啊,女人心眼小,你是女人自己應該清楚,小心些吧,最好時候找領導溝通一下,就說自己喝酒嚴重過敏,並且以後在他面前一次酒也別喝,如果她要是有心胸島問題不大。身在機關跟領導近,伴君如伴虎,做什麼事情都得思考成熟了,不能隨著性子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