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機關扶貧 » 公安機關扣押

公安機關扣押

發布時間: 2021-01-04 14:12:29

❶ 取保候審後,被公安機關扣押的物品什麼時候可以取回

在刑事案件中,對於被扣押後應當退還的財物只規定:「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扣押,退還原主」,但是,應當在財物被查扣後多長時間內查明與案件無關卻沒有規定。這樣,就必然導致「應當在三天內退還原主」的規定實際上是一個無期限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4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作他用和自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98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於扣押、凍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對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應當隨案移送,對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

第114條:「在勘驗、搜查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物品和文件,應當扣押;與案件無關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對於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損毀。」

第118條:「對於扣押的物品、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扣押、凍結,退還原主或者原郵電機關。」

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17條:「對於扣押的物品、文件、郵件、電子郵件、電報,應當指派專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調換、損毀或者自行處理。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扣押,退還原主或者原郵電部門、網路服務單位。」

(1)公安機關扣押擴展閱讀:

取保候審的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輕,沒有必要逮捕,對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為厲害,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重,如果在採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可以採用取保候審。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❷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扣押物品後應走哪些程序

刑訴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對於扣押的物品和文件,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扣押專物品持有人查點清屬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
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
對於扣押的物證、書證要妥善保管。對扣押的物品、文件首先要做好登記,然後分別情況入卷,予以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損毀。對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物證、書證,應當歸入案卷;不能直接入卷的,應當拍照,將照片附卷,原物品、文件予以封存;對容易損壞的物證、書證,還應當採取拍照、錄像、繪圖等方法加以固定和保全。對於扣押的物品、文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毀壞、使用或者自行處理。
對於扣押的物品、文件,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3日內解除扣押,退還原主。

❸ 公安機關扣押物品規定有哪些

公安機關扣押物品規定有《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部分內容如下,詳細內容參考參考資料。

根據《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涉案財物,是指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過程中,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扣留、調取、先行登記保存、抽樣取證、追繳、收繳等措施提取或者固定,以及從其他單位和個人接收的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文件和款項,包括:

(一)違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二)用於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工具;

(三)非法持有的淫穢物品、毒品等違禁品;

(四)其他可以證明違法犯罪行為發生、違法犯罪行為情節輕重的物品和文件。

(3)公安機關扣押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第二十六條辦案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根據其行為的情節和後果,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對涉案財物採取措施違反法定程序的;

(二)對明知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

(三)不按照規定向當事人出具有關法律文書的;

(四)提取涉案財物後,在規定的時限內無正當理由不向涉案財物管理人員移交涉案財物的;

(五)擅自處置涉案財物的;

(六)依法應當將有關財物返還當事人而拒不返還,或者向當事人及其家屬等索取費用的;

(七)因故意或者過失,致使涉案財物損毀、滅失的;

(八)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案件審批人、審核人對於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負有責任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❹ 刑事律師說:公安機關扣押物品規定有哪些

公安機抄關扣押物品,前後出台了不少的規定,但原則不變:與案件無關的,及時退還;涉案的,或及時返還受害人,或予以沒收並及時上次國庫。
一、《刑事訴訟法》
1、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調換或者損毀。
2、第一百四十三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二、《刑法》
第六十四條【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❺ 公安機關對扣押的車輛如何處置

1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如果作為作案用嫌疑車輛扣押,如果與案件無關,那麼在3日之內回返還;
如果屬於答作案工具等,車輛隨案件走程序,最終由法院判決處理。
2 扣押車輛的情況規定;
依法扣押,如果是和案件有關的,比如說作案工具類似的情況,按照刑訴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是有權扣押的,因為作案工具是要作為一個證據隨案走的。
3 車輛處理的情況;
隨案移交,比如這個案子作為涉案工具移交了,要隨案到檢察院、法院,最後對車輛做一個明確的規定,是拍賣還是發還,還是怎麼處理,由法院作出規定。
如案情不是特別嚴重,公安機關在查扣以後發現與案件的關系不大,當時查的時候對這個問題判明不是很准確,後來認為車輛和案件無關就要及時發還,不能尋找各種理由強行扣押、長時間扣押,更不允許對涉案車輛保管不善,造成損失,民警未經同意私自使用車輛,都不允許。

❻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扣押物品後應走哪些程序

刑訴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對於扣押的物品和文件,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 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

對於扣押的物證、書證要妥善保管。對扣押的物品、文件首先要做好登記,然後分別情況入卷,予以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損毀。對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物證、書證,應當歸入案卷;不能直接入卷的,應當拍照,將照片附卷,原物品、文件予以封存;對容易損壞的物證、書證,還應當採取拍照、錄像、繪圖等方法加以固定和保全。對於扣押的物品、文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毀壞、使用或者自行處理。

對於扣押的物品、文件,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3日內解除扣押,退還原主。

❼ 公安機關扣押物品時間一般為多久

《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沒有規定具體的期限,但要求對專扣押的物品,經查明確實與案屬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扣押。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二條規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為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將被扣押物品退還當事人。

對扣押物品需要進行鑒定、檢測、檢驗的,鑒定、檢測、檢驗期間不計入扣押期間,但應當將鑒定、檢測、檢驗時間告知當事人。對於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超過上述規定期限未作處理決定的,當事人有權要求退回。

拓展資料: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為了規范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機關在辦理行政案件中正確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部門規章。

❽ 公安機關因案件扣押物品有時間現制嗎

扣押物品的時間限制問題比較復雜,公安部對《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公通字〔2010〕57號)進行了修訂完善,修改後的規定將於2015年9月1日起生效。

該規定明確了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予以解除、退還,並通知有關當事人。

其它比較重要的條款有:

第十九條有關違法犯罪事實查證屬實後,對於有證據證明權屬明確且無爭議的被害人、被侵害人合法財產及其孳息,凡返還不損害其他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利益,不影響案件正常辦理的,應當在登記、拍照或者錄像和估價後,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開具發還清單並返還被害人、被侵害人。

辦案人員應當在案卷材料中註明返還的理由,並將原物照片、發還清單和被害人、被侵害人的領取手續存。

(8)公安機關扣押擴展閱讀:

《刑事訴訟法》【96修正版】

第一百一十五條,對於扣押的物品和文件,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

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1998年5月14日第35號公安部令發布施行)

第六節 扣押物證、書證

第二百一十條 在勘查、搜查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物品和文件應當扣押;但與案件無關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持有人拒絕交出應當扣押的物品、文件的,公安機關可以強行扣押。

第二百一十一條 在現場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現場指揮人員決定。

第二百一十二條 執行扣押物品、文件的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並持有有關法律文書或者偵查人員工作證件。

第二百一十三條 對於扣押的物品和文件,應當會同在場證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單》一式三份,寫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重量、質量、特徵及其來源,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一份交給持有人,一份交給公安機關保管人員,一份附卷備查。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