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指哪些
① 政府部門包括哪些
國務院共設置29個部、委、行、署,1個辦公廳,15個直屬機構和6個辦事機構。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有50多個行政機構,除辦公機構以外,其他行政機構大體可以歸納一下四類:
1。政治與行政綜合管理機構 如監查、民政、公安、司法、國家安全、外事、人事、編制、民族事務、宗教事務、僑務、機關事務等廳、局、委員會或辦公室。
2。財政經濟綜合管理機構 如計劃、經濟、外貿等委員會,審計、財政、勞動、稅務、統計、物質、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廳、局。
3。財政經濟專業管理機構 如冶金、化工、機械工業、機電工業、紡織工業、物資、農業、林業、水利、糧食、商業、工商行政等廳、局、委員會。
4。科學、教育、文化、衛生管理機構 如科學技術、體育運動、計劃生育委員會、教育(高等教育)、衛生、文化、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廳、局、委員會。
(1)機關指哪些擴展閱讀:
在廣義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機關。
狹義的政府機構僅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關、官僚機關,即依照國家法律設立並享有行政權力、擔負行政管理職能的那部分國家機構。
在我國,亦稱為「國家行政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② 執法機關指哪些
分為:司法執法與行政執法。
司法執法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行政執法機關:公安系統、工商系統、稅務系統(包括國、地稅)、技術監督局、衛生局、煙草專賣局、國土局、房產管理局等。
執法:亦稱法律執行,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職權、履行職責、貫徹和實施法律的活動。
行政執法,就是指在實施國家公共行政管理職能的過程中,法定的國家行政機關和得到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定程序實施行政法律規范,以達到維護公共利益和服務社會的目的的行政行為。
行政執法制度:行政強制執行制度是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對於保障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行政權力的有效運作乃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的維護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由於行政強制執行是以強制為主 要特徵的,因此,該項制度設置是否合理和必要,運行是否適當也直 接關繫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權利。
行政執法具有以下特徵:執法主體的法定性和國家代表性、執法具有主動性和單方意
司法:又稱法的適用,通常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司法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運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司法是實施法律的一種方式,對實現立法目的、發揮法律的功能具有重要的意義。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由於"三權分立",司法與行政、立法之間有嚴格界限和區分。
③ 我國國家機關都有哪些
我國的國家機關有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國家機關(State organs)是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
組成
國家元首: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
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派駐國外的大使館、代辦處、領事館和其他辦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派出機構,如開發區管委會、公安局派出所、鄉鎮工商所、稅務所等等。
國家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國家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機關
國家軍事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及其下轄的軍委辦公廳、軍委聯合參謀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委裝備發展部、軍委訓練管理部、軍委國防動員部、軍委紀委、軍委政法委、軍委科技委、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軍委改革和編制辦公室、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軍委審計署、軍委機關事務管理總局共15個職能部門。
國家監察機關:國家監察委員會,以及地方監察委員會。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拓展資料
國家機關也特指中央一級機關。
以上資源來自於網路詞條-國家機關
④ 我國的司法機關包括哪些機關
我國的司法機關在狹義上包括人民法院,廣義上包括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偵查機關在履行刑事偵查職能時可以認為是司法機關的一部分。
拓展資料
司法機關(judicial branch)是行使司法權的國家機關,是國家機構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關國家職權的司法組織。包括法院、檢察院及有關功能部門。
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20年來,中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為鞏固人民民主政權和國家長治久安服務,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為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服務,為保護人民民主權利,方便人民群眾生活服務,開拓創新,艱苦奮斗,使司法行政公安司法機關事故調查處理各項業務工作蓬勃發展。
職能:
審判權
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其他國家機關不能分享。憲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確立了人民法院作為審判機關履行國家審判職能的性質。
檢察權
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有權對國家公務人員履行職務進行監督,對公安機關的偵查、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獄工作進行監督。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確立了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檢察機關代表國家行使檢察權的法律監督機關性質。
偵查權
公安機關依法行使偵查權,具有司法的性質。公安機關除具有司法的屬性外,歸屬國家行政機關的組成部分;公安機關的主要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特殊偵查權
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立案偵查、監獄偵查部門依法對發生在監獄內部的一般刑事犯罪立案偵查、軍隊保衛部門依法對軍人犯罪立案偵查,上述負有刑事偵查權的機關在履行刑事偵查職能過程中角色同公安機關,可以被認為是司法機關的一部分。但上述機關(包括公安機關)在履行行政職能或其他非偵查職能的時候屬於行政機關的組成部門或軍隊政治部門的組成部門,不認為是司法機關。
參考自:司法機關-網路
⑤ 什麼是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包括哪些單位
我國行政機關包括中央行政機關和地方行政機關兩級。
中央行政機關有國務院、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國務院直屬機構(如海關、稅務、工商、環保總局等)等組成。
地方行政機關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如民政局,勞保局,衛生局,審計局等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屬機構和特設機構(如工商,質量監督,環保,葯監局等)、以及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包括區公署,區公所,街道辦事處)。
特別提醒,公安局的地位比較特殊,既是一級行政機關,又是司法機關,根據其行使的具體職能確定。
(5)機關指哪些擴展閱讀:
行政機關是指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行政職能的機關。
從廣義上講,行政機關是一級政府機關的總稱,即國家政權組織中執行國家法律,從事國家政務、機關內部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政府機關及其工作部門。
從狹義上講,行政機關僅指政府機關內部的綜合辦事機構,即辦公廳(室),它是在行政首長直接領導下處理各種事務、輔助進行全面管理工作的機構。
各級行政機關即各級人民政府,是國家行政管理的主體,從行政體制和機構編制管理來說,國家行政機關也是各類機關中職能最復雜、機構設置最多、工作人員最多、規模最大的機關。
國家行政機關從上到下分為國務院、省、市、縣、鄉鎮五級政府,各級政府還設置了各種機構。這里重點介紹中央人民政府。
國務院組成部門,即各部、委員會、人民銀行、審計署。組成部門依法履行國務院
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可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國務院組成部門的內部,按業務分工設立職能機構,通常設置廳、司(局)。
廳是「辦公廳」,是協助部門領導工作並綜合協調部內事務的機構。
分管各項業務的機構稱「司」,也有極少數內設機構因業務具有相對獨立的對外職能或歷史原因而稱為「局」。
組成部門的內設司(局)的數量多少根據需要確定,司局以下設立處(室)。
⑥ 行政機關包括哪些
中國各級行政機關
各級行政機關即各級人民政府,是國家行政管理的主體,從行政體制和機構編制管理來說,國家行政機關也是各類機關中職能最復雜、機構設置最多、工作人員最多、規模最大的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從上到下分為國務院、省、市、縣、鄉鎮五級政府,各級政府還設置了各種機構。這里重點介紹中央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
即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統一領導全國各級行政機關的工作。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國務院的決策機制是國務院會議,分為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總理辦公會議。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必須經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國務院的主要職權共18項,由《憲法》規定。 國務院根據法律規定和工作需要設置行政機構。國務院的行政機構按職能分為: (1)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是協助國務院領導同志處理國務院日常工作的機構。辦公廳設國務院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幹人。 (2)國務院組成部門,即各部、委員會、人民銀行、審計署。組成部門依法履行國務院 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可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國務院組成部門的內部,按業務分工設立職能機構,通常設置廳、司(局)。廳是「辦公廳」,是協助部門領導工作並綜合協調部內事務的機構。分管各項業務的機構稱「司」,也有極少數內設機構因業務具有相對獨立的對外職能或歷史原因而稱為「局」。組成部門的內設司(局)的數量多少根據需要確定,司局以下設立處(室)。 國務院組成部門(28個) 外交部 發展和改革委教育部 科技部 國防科工委 國家民委 公安部 監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建設部 鐵道部交通部 信息產業部水利部 農業部 商務部 文化部 衛生部 人口計生委 人民銀行 審計署 (監察部與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機構列入國務院序列,編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3)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國務院的某項專門事務,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在其業務范圍內,可對外發布指示、規章。大多數國務院直屬機構都冠以「國家」字樣(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國務院參事室、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4個機構除外)。國務院直屬機構的設置與撤銷由國務院決定,其負責人由國務院任免。其中,稱為「總局」的,一般為正部級機構,其它為副部級機構。有些機構實行中央垂直管理,如國家稅務、海關、國家商檢等。 國務院直屬機構(18個)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環保總局 民航總局 廣電總局 新聞出版署 體育總局 統計局 林業局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知識產權局 旅遊局 宗教局參事室國管局 (4)國務院特設直屬機構。目前只有一個,這就是200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中新設立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鑒於國資委既不同於對全社會各類企業進行公共管理的政府行政機構,也不同於一般的企事業單位,具有特殊性質,定為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特設機構。國資委的內設機構與組成部門一樣,設置司、處兩層。 (5)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協助總理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一般不對外直接發布指示、規章。國務院辦事機構都冠以「國務院」字樣,稱「辦公室(研究室)」。國務院辦事機構的設置與撤銷由國務院決定,其負責人由國務院任免。目前國務院辦事機構共有6個。辦事機構一般為正部級。國務院辦事機構的內設機構,一般都稱為司,其中負責綜合協調性事務的機構一般稱秘書行政司。司下設處。 國務院辦事機構(6個) 僑辦 港澳辦 法制辦 國研室 台辦 新聞辦 6)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或稱「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負責主管特定業務,行使行政管理職能,對外發布行政命令和規章時,以組成部門名義或由組成部門授權國家局對外發布。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的設置與撤銷由國務院決定,其負責人由國務院任免。目前,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共設12個,均為副部級。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的內設機構,一般稱司(室),數量一般在5個左右。司以下根據工作需要可設處,或不設處。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12個) 信訪局 糧食局煙草局 外專局 海洋局 測繪局 郵政局 文物局 中醫葯局 外匯局 檔案局 保密局 (國家保密局與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在內設機構中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 (7)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主要承擔跨部門的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任務以及臨時突發性事務。議事協調機構議定的事項經國務院同意,由有關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辦理,特殊情況下經國務院同意後規定臨時性的行政管理措施。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設置及撤銷由國務院決定。這類機構的變動比較頻繁,目前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共30個左右。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一般不單設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部門承擔。單設辦事機構的,通常把辦事機構設在有關部門內部,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與部門內的其它業務司局同等規格。 (8)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目前、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共有14個。從其承擔的事務性質而言可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法承擔執法監管職能的機構,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二是承擔的事務具有特殊重要性,如新華社、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三是承擔的事務專業性特別強,如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一般而言,事業單位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不是行政機構,不列入政府序列。但是,這些事業單位因其承擔的事務特別重要,具有特殊性,因此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列入國務院機構序列。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中,多數為正部級,但有一些為副部級。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14個) 新華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發展研究中心 國家行政學院 地震局 氣象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電監會 社保基金理事會 自然科學基金委
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四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其機構設置與中央人民政府類似,這里不再一一介紹。
⑦ 行政機關部門和政府部門都包括哪些啊
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包括各部委,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共25個);地方行政機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機關(包括自治區,自治州,自治旗和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民族鄉政府),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包括特別行政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香港特區政府工作部門有政務司、財政司、律政司和各局、處、署;澳門特區政府工作部門有各司、局、廳、處。);地方上還有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如行政公署(省級人民政府派出機關)、區公所(縣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街道辦事處(不設區的市或市轄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關於公安機關,其內設機構有公安消防大隊和公安交警大隊,派出機構有派出所,都是行政機構,只有經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特別授權,才有行政主體資格,才能以自己名義作出行政行為。
政府機構:在廣義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機關。狹義的政府機構僅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關、官僚機關,即依照國家法律設立並享有行政權力、擔負行政管理職能的那部分國家機構,在我國,亦稱為「國家行政機關」。
⑧ 黨的工作機關指哪些
黨的工作機關有:
1、省市黨委主要有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機關工委,省和市還有研究室、台辦。
2、省級還有一些諸如高教工委等專門的委員會。另外,還有各級紀委、政法委。
3、組織部、宣傳部和統戰部是地方黨委主要的工作部門,上述三個部門在地方黨委實施政治領導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4、隨著時代的發展,地方黨委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過程中,面臨許多新的建設課題,也需要黨委的工作部門不斷開拓新資源、新境界,開創新局面,才能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真正提高執政能力。
(8)機關指哪些擴展閱讀:
黨的工作機關:是黨實施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的政治機關,是落實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決策部署,實施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進黨的事業的執行機關,主要包括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和派出機關。
黨的工作機關的領導機構和決策形式是部(廳、室)務會或者委員會,一般由正職、副職、派駐紀檢組組長或者紀工委書記及其他成員組成。
黨的工作機關的設立,應當適應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的需要,遵循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實行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
根據工作需要,黨的工作機關可以與職責相近的國家機關等合並設立或者合署辦公。合並設立或者合署辦公仍由黨委主管。
嚴格控制議事協調機構常設辦事機構的設立。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的事項,可以交由現有工作機關牽頭協調或者建立協調配合機制解決的,不另設常設辦事機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黨的工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