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房
① 精準扶貧給房嗎
答: 精準扶貧不給房的
祝學業有成
步步高升
② 精準扶貧對貧困戶的住房有那些政策
那都是面子上的實際我們貧困戶能得到什麼什麼都得不到
③ 精準扶貧戶的房子可以買賣嗎
私下買賣不受法律保護,出現糾紛比較麻煩。等你拿到房屋確權證,國家明確農村房屋可以自由交易再說。嚴格來說你的房子地皮屬於村集體,地上附著物也就是房子屬於你的。(有證的話)
④ 精準扶貧房私底下能買賣嗎
扶貧房屋沒有房產證,產權屬於建設單位(國家政府)。 1、扶貧、拆遷安置房大多屬於小產權房,即土地屬於集體土地(或國有劃撥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規定:拆遷安置房滿5年後,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後,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後,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
⑤ 精準扶貧房能住要自己出錢嗎
是的,請正確理解「扶貧」的「扶」字,它不包含「抱」的意思,「抱」是全部承擔,「扶」是在被扶者有力量自己支撐下進行「扶」的,而且涉及到房子一般都是精準扶貧異地搬遷,原來村子的土地房子歸還給村集體的時候都會獲得貨幣補償,到了新居住地的時候精準扶貧的安置房一般也是政府出大頭,超出的部分才需要扶貧戶自己承擔。
精準扶貧異地搬遷是指政府為幫助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開發經濟、發展生產、擺脫貧困的一種社會工作,旨在扶助貧困戶或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改變窮困面貌。
⑥ 精準扶貧房具備那些條件的人可以有
二層半的樓房可以扶貧嗎?
⑦ 進精準扶貧安置房條件
2009年以前實行整體搬遷與零星搬遷相結合,扶持標准為:搬遷每人補助1000元,每戶補助5000元,即所謂的「1+5」補助政策。
從2009年開始實施集中搬遷,不再安排零星搬遷,國家扶貧重點縣每年省上安排實施2個村,扶持標准為:搬遷每人補助3800元,每戶補助庄基費1000元,特困戶每戶再補助1萬元(控制在點上農戶的10%)。
精準扶貧異地搬遷,建設面積嚴格執行國家五部委規定,無論是集中安置還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購房),人均住房建設面積均不得超過25平方米。
發改委、扶貧辦等五部門聯合印發《「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三、建設內容與補助標准
建設內容
圍繞改善搬遷對象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建設住房和必要的附屬設施,以及水、電、路、氣、網等基本生產生活設施,配套建設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
(7)精準扶貧房擴展閱讀:
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第一、政策因素。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價格因素。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於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製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
共有人會以《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第4項「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及第6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為由,請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對此筆者認為,根據人大常委會對《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共有財產的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其行為應該視為無效,但該意見同時規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財產,其取得財產的行為應該受到保護。而由此給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擅自處置財產的共有人進行賠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禁止轉讓尚未確權發證的房地產,其立法目的就是為制止來源不明、權屬不清的房地產轉讓。
而當事人之間的拆遷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合同時就來源明確、權屬清楚,拆遷戶主張合同無效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為保護交易安全,應當認定合同有效。賣房人應當交付房屋,並協助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⑧ 精準扶貧的房子屬於誰
屬於扶貧對象!
⑨ 請問國家對貧困山區精準扶貧房的標准和質量怎麼樣要求的
不管是精準扶貧的房屋還是普通老百姓的房屋,國土部門對它的驗收標准和質量要求都是一模一樣的,沒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