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聽證的效力
❶ 聽證會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依法舉行的聽證會是法律規定的,當然有法律效力。
❷ 聽證筆錄排除規則 是什麼意思
這是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特有原則,也叫案卷排他制度。意思是只能根據聽證筆錄做出行政許可。
❸ 鎮府開的聽證會結論有法律效益嗎
要看因什麼事開聽證會,因處理具體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召開聽證會,具有法律效力。若是因一項政策的決定,鎮政府召開聽證會是一種傾聽民意的一種形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❹ 聽證筆錄有效力么
當然有效力
這是關於聽證過程的文字記載。
❺ 聽證筆錄的效力在行政處罰法中是怎樣表示的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迴避;(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有權進行申辯和質證;(七)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三條 聽證結束後,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1]
❻ 聽證會的筆錄具不具有法律效力
我想你此處法律效力的意思,是對法律關系的主體均能產生約束力並可以受回到司法救濟之意。
根據答我國目前部門法的規定(如《信息公開條例》《行政處罰法》《法律法規備案條例》)等來看,聽證會只是一種依職權或相對人申請發起的,必經的或可選擇的程序,至於聽證會筆錄的效力,目前並無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組織聽證會的主辦方應在充分吸收聽證會上的相關意見後,再作出決策或決定,但我個人認為,規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來源於法律的明確授權,既然法律目前並沒有賦予聽證會筆錄明確的效力,現實中聽證會的落實情況也有很多不盡如人意之處,目前我國聽證會的筆錄只具有參考作用,並不具有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效力。
❼ 聽證會在二審中有法律效力嗎
什麼聽證會??
❽ 關於聽證筆錄的效力問題,請大家幫我答一下。
在行政許可上聽證筆錄有排他效力,其他的還沒有 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只能通過服役於訴訟來保障,但是勝訴率不高
求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