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扶貧保
發布時間: 2020-12-30 03:05:46
A. 實現精準扶貧的前提是國家建立
精確識別,這是精準扶貧的前提。
其具體作是:
1、根據國家公布的扶貧標准,村民先填申請表,首先由村民小組召開戶主會進行比選,再由村「兩委」召開村、組幹部和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比選,並張榜公示;
2、根據公示意見,再次召開村、社兩級幹部和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比選,並再次公示;
3、如無異議,根據村內貧困農戶指標數量,把收入低但有勞動能力的確定為貧困農戶。
總之,不論採取何種方式識別,都要充分發揚基層民主,發動群眾參與;透明程序,把識別權交給基層群眾,讓同村老百姓按他們自己的「標准」識別誰是窮人,以保證貧困戶認定的透明公開、相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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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扶貧」首先要「精準識別」,可以說,「精準識別」是「精準扶貧」的前提與保證。今後我省將每年進行一次精準識別,並實行第三方評估,對貧困人口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筆者以為,「精準識別」必須在精準搞清貧困戶家底的基礎上,做到陽光操作、透明運行、公平濟困。
應明確「貧」的具體標准,進行廣泛宣傳。應結合當地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充分考慮家庭的人口數量、年齡結構、勞動力現狀及全年的收支需求等具體因素,科學合理地制定「貧」的標准和評選政策,
並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通過會議、廣播、牆報、公開欄等形式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讓每一戶家庭都能「對號入座」,讓幹部對「扶貧對象」心中有數,並對評定「扶貧對象」工作進行民主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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