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說方言
『壹』 新加坡的官方語言是什麼
專家提供: 回答者: 陳佳文 - 出國留學 7-31 12:07
新加坡官方語言為英語、漢語、馬來 語和內泰米爾語
華語是華族容社群中常用的語言,此外還有閩南話、潮州話、廣東話、客家話、海南話等方言。馬來族說馬來語。印度族人說淡米爾語、泰盧固語、馬拉雅拉姆語、旁遮普語、印地語和孟加拉語。
英語是新加坡廣泛使用的語言,也是行政與商業用語。
新加坡積極推行華語,大力提倡說普通話,政府規定高級公務員在公共場合第一次談話時,一定要用華語。
由於新加坡華人為主體,約占總人口的80%左右,所以日常生活中華語完全可以應對。很多馬來人,印度人也會說華語。
在正式場合與華人交流用華語或者英文,與其他民族用英文
『貳』 法律--方言也可以提供翻譯嗎可以自帶翻譯嗎
刑事訴訟法第九條第一款: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應當為他們翻譯。
【解讀】
(1)由於被告人聽不懂普通話,如果沒有懂廣東話的「翻譯」幫助自己聽懂普通話,那麼該被告人的「辯護權」等合法權益就會受到妨害。
根據刑訴法第九條第一款,公安司法機關應當為「不懂方言(但懂普通話)」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費用由國家支付),那麼也應當為「不懂普通話(但懂方言)」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司法公平公正。
「翻譯」一詞,由動詞「翻譯」和名詞「翻譯」(翻譯人員)兩種含義。只要懂兩種語言的人就可以當「翻譯」(人員)。有很多人懂方言和普通話「兩種語言」,所以,方言也可以提供翻譯。
(2)作為法庭翻譯,需要經過「迴避」審查,才能決定是否可以擔任翻譯。自帶翻譯,如果沒有「迴避」情形,應該可以。不過這一點還有值得探討之處。如果翻譯是法庭「公用的」,答案選D沒問題。而「自帶翻譯」供大家公用,有特殊關系的嫌疑,對其他訴訟參與人來說可能會要求迴避。如果被告人一個人使用,與辯護人、代理人的地位作用差不多,那應當自費,答案選C——這是本題的難點。這種題目可議。
(3)被告人如果是外國人,當然翻譯費用也要公費。
『叄』 、甲、乙、丙三個同鄉因盜竊嫌疑被公安機關詢問。偵察員先詢問了甲,因甲講的是地方方言,偵察員聽不懂。
單選就是C,多選是AC
『肆』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哪些情況可以使用方言
除國家抄政府機關、學校襲及其他類教育機構、文化傳媒播音用語,及一般公共服務行業以外一般可以使用方言;但是,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准化及其能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應積極推廣使用普通話!!
「第十六條 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確需使用的;
(二)經國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或省級廣播電視部門批準的播音用語;
(三)戲曲、影視等藝術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學、研究中確需使用的。」
『伍』 按國家規定( )情形下,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 按國家規定( )情形下,應當以F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內用語言文字為容基本的用語用字:
(一)廣播、電影、電視用語用字;
(二)公共場所的設施用字;
(三)招牌、廣告用字;
(四)企業事業組織名稱;
(五)在境內銷售的商品的包裝、說明。
(5)機關說方言擴展閱讀
可以使用非通用語言文字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第十六條 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確需使用的;
(二)經國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或省級廣播電視部門批準的播音用語;
(三)戲曲、影視等藝術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學、研究中確需使用的。
第十七條 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
(一)文物古跡;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
『陸』 一般公文的格式和字體有什麼要求
一、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字體和字型大小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2、行數和字數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3、文字的顏色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4、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
公文用紙一般使用紙張定量為60 g/m~80 g/m的膠版印刷紙或復印紙。紙張白度80%~90%,橫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5、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幅面尺寸,公文用紙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頁邊與版心尺寸。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 mm±1 mm,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 mm×225 mm。
二、印製裝訂要求
1、製版要求
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准,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 mm。
2、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超過2mm。黑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3、裝訂要求
公文應當左側裝訂,不掉頁,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 mm,裁切後的成品尺寸允許誤差±2mm,四角成90°,無毛茬或缺損。
三、公文格式各要素編排規則
1、關於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發文順序號」三個部分組成。「年份」要用全稱,不可簡化,如「2011」不可寫成「11」。
發文字型大小應該注意的問題是括注年份的是六角括弧「〔〕」,而不是方括弧「[ ]」。正文引用文件名稱後圓括弧里的發文字型大小中,一樣應該用六角括弧「〔〕」。下行文的發文字型大小居中排列;上行文的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一字編排,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
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
2、關於標題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三個機關以下聯合發文,應該列出所有機關的名稱,四個以上機關聯合行文時,可採用排列前的發文機關名稱加「等」的方式。
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使用標點符號。逐級多次轉發的公文,擬標題時,可直接寫所轉發公文的標題,但要去掉原發文機關名稱,「轉發」前冠轉發機關名稱。如果轉發的是「通知」,可只保留一個「通知」。轉發公文,不得以被轉發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代替被轉發公文進入標題。
3、關於主送機關
主送機關在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最後一個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導致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
4、關於正文及序次語使用應注意的問題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正文中結構層次使用序次語應依次為: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
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特別注意的是,第一層次「一、」後面是頓號,不是逗號,也不是下腳點(齊線實心圓點);第二層「(一)」後面不能有標點;第三層「1.」中是下腳點,切不可用頓號;第四層「(1)」後面不能跟標點。
層次序次語不能反序使用,可以越級使用,如果公文結構層次只有兩層,第一層用「一、」,第二層既可用「(一)」,也可以選用 「1.」。同一個層次,使用的序次語形式必須一致。
另外,如用「第一」「第二」表示次序,後跟逗號,而不能使用頓號。(非公文材料行文中,有時用外文字母表示順序,字母後應該使用下腳點,如「A .」或「a .」,切不可用頓號。)
四、公文中計量單位、標點符號和數字的用法
公文中計量單位的用法應當符合GB 3100、GB 3101和GB 3102(所有部分),標點符號的用法應當符合GB/T 15834,數字用法應當符合GB/T 15835。
(6)機關說方言擴展閱讀:
公文的特定格式
一、紀要格式
紀要標志由「XXXXX紀要」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標注出席人員名單,一般用3號黑體字,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出席」二字,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仿宋體字標注出席人單位、姓名,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
標注請假和列席人員名單,除依次另起一行並將「出席」二字改為「請假」或「列席」外,編排方法同出席人員名單。
紀要格式可以根據實際制定。
二、命令格式
發文機關標志由發文機關全稱加「命令」或「令」字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0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居中編排令號,令號下空二行編排正文。
『柒』 在縣級的人民法院開庭時是用普通話還是當地方言呢
縣級人民法院開庭時用的是普通話。
摘錄<<憲法>>內容: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版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權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第一百二十一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執行職務的時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例的規定,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者幾種語言文字。
第一百三十四條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對於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應當為他們翻譯。
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應當用當地通用的語言進行審理;起訴書、判決書、布告和其他文書應當根據實際需要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者幾種文字。
『捌』 只 可以組什麼詞
一、只的組詞:
只是、只好、隻身、不只、只管
只顧、只消、艦只、只句、內只能
二、只的釋義:
1、表示僅限於容某個范圍。
2、只有;僅有.
3、姓。
(8)機關說方言擴展閱讀
一、字源演化:
三、相關組詞:
1、只消[zhǐ xiāo]
只需要。
2、只顧[zhǐ gù]
表示專一不變。
3、只只[zhǐ zhǐ]
每一個,個個。
4、只在[zhǐ zài]
總在;仍在。
5、只索[zhǐ suǒ]
不得不;只能。
『玖』 國家機關以普通話和什麼為公務用語用字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漢語普通話和規范漢字,即中文。
漢語是中國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內多的語容言,是聯合國六種正式工作語言之一。漢語是中國漢民族的共同語,中國除占總人口91.51%的漢族使用漢語外,有些少數民族也轉用或兼用漢語。現代漢語有標准語(普通話)和方言之分。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准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2000年10月3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定普通話為國家通用語言。
現代漢語有標准語(普通話)和方言之分。漢語方言通常分為十大方言:官話方言、晉方言、吳方言、徽方言、閩方言、粵方言、客家方言、贛方言、湘方言、平話土話。各方言區內又分布著若干次方言和許多種「土語」。其中使用人數最多的官話方言可分為東北官話、北京官話、冀魯官話、膠遼官話、中原官話、蘭銀官話、江淮官話、西南官話八種次方言。
『拾』 政府機關公文材料標准頁邊距應該是多少
政府機關公文材料標准頁邊距應該是: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 mm±1 mm;
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
版心尺寸為156 mm×225 mm。
(10)機關說方言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精簡)
一、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標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標准。
1、GB/T 148 印刷、書寫和繪圖紙幅面尺寸;
2、GB 3100 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
3、GB 3101 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
4、GB 3102(所有部分) 量和單位;
5、GB/T 15834 標點符號用法;
6、GB/T 15835 出版物上數字用法。
二、術語和定義
1、字(word)
標示公文中橫向距離的長度單位。在本標准中,一字指一個漢字寬度的距離。
2、行 (line)
標示公文中縱向距離的長度單位。在本標准中,一行指一個漢字的高度加3號漢字高度的7/8的距離。
三、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
公文用紙一般使用紙張定量為60 g/m2~80 g/m2的膠版印刷紙或復印紙。紙張白度80%~90%,橫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四、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2、字體和字型大小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3、行數和字數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4、文字的顏色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五、主體
1、標題
一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機關
編排於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導致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標注方法見7.4.2。
3、正文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注;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4、附件說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附件」二字,後標全形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多個附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注附件順序號(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一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5、成文日期中的數字
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