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搬遷後續扶持五個體系
發布時間: 2020-12-28 15:53:07
❶ 易地扶貧搬遷五個體系
基本公共服務、培訓和就業服務、文化服務、社區治理和基層黨建。
早在2016年,貴州圍繞解決「搬出來後怎麼辦」的問題,提出了「五個三」生計保障和後續扶持配套政策。
2018年下半年,隨著搬遷任務進入收尾階段,貴州及時把工作重心逐步轉移到後續扶持工作上來,制定了《關於加強和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後續工作的意見》及7個配套文件,作出了全力構建基本公共服務、培訓和就業服務、文化服務、社區治理和基層黨建「五個體系」的制度性安排。
「六個堅持」「五個體系」是前後銜接、緊密相連的有機整體,分別著眼於做好易地扶貧搬遷的「前半篇文章」和「後半篇文章」,構成了貴州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完整體系。
(1)扶貧搬遷後續扶持五個體系擴展閱讀
在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稅收政策方面,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住房建設補助資金、拆舊復墾獎勵資金等與易地扶貧搬遷相關的貨幣化補償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免徵個人所得稅。同時,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徵契稅。
在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稅收政策方面,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實施主體取得用於建設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徵契稅、印花稅。對安置住房建設和分配過程中應由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單位繳納的印花稅,予以免徵。對安置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設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計算應予免徵的安置住房用地相關的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單位相關的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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