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進機關
發布時間: 2020-12-27 01:37:09
⑴ 新中國歷史上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文件是
新中國歷史上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文件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
1、它是新中國成立初期動員人民起來迅速完成民主革命遺留的歷史任務,朝著社會主義共同前進的政治基礎和戰斗綱領。
2、它對鞏固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維護公民權利和自由,恢復國民經濟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保障作用。
3、它為我國正式憲法實施和制定積累經驗,創造了條件。
(1)五四進機關擴展閱讀:
《共同綱領》(草案)是由周恩來總理親自主持起草的。為了起草《共同綱領》(草案),1949年6月下旬,周總理在勤政殿把自己「關」了一個星期左右,親自執筆,寫出草案全文。此後,這個草案經過多次討論和修改,其中包括送請500多位政協代表討論,聽取意見。
從中央檔案館保存的檔案看,對於《共同綱領》(草案),毛主席從8月22日至9月13日,間隔5次對序言、總綱、政權機關、軍事制度、經濟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等方面做了重要的審閱修改。
其中,在修改政權機關這一章的時候,毛主席改寫了很重要的一段話,即「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各級政權機關為各級人民政府。國家最高政權機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人民政府為行使國家政權的最高機關。」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