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統內控審計
㈠ 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審計哪些內容
完善的內部控制框架體系應該包括五部分:
一、內部控制部分,包含:
(一) 治理結構
(二) 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
(三) 內部審計
(四) 人力資源政策
(五) 企業文化
二、風險評估部分,包含:
風險識別、分析和應對。
三、控制活動部分,包含:
(一) 人員
1. 職務分離控制
2. 授權審批控制
3. 人力資源控制
(二) 專項
1. 財產保護控制
2. 會計系統控制
3. 信息技術控制
(三) 運營
1. 流程式控制制
2. 預算控制
3. 運營分析控制
(四) 應急
應急處理機制
四、信息與溝通部分,包括:
(一) 信息採集與傳遞路徑
(二) 信息載體控制
(三) 信息審核、反饋與處理
五、內部監督部分,包括:
(一) 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監督檢查
(二) 評價內部控制是否健全、合理、有效
(三) 報告缺陷、採取處理措施、責任追究
㈡ 內控和內審的區別
內控和內審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內控是內部控制的簡稱,指一般公司企業內部的控制運作。內部會計控制是指單位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內審是內部審計的簡稱,內部審計之父索耶關於內部審計的定義是:對組織中各類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評價,以確定是否遵循公認的方針和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和標准,是否有效和經濟地使用了資源,是否在實現組織目標。
2、范圍不同
內審以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為主。內審的范圍,直接決定著審計的質量、成本和責任,決定著審計的可行性。但是以整個內控作為內審的范圍,既不明確,也不好把握,容易產生審計風險,審計的可行性會有問題。
3、性質不同
內審是企業外部對企業的內控,是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的審計,是一種獨立的鑒證業務。內控是企業內部管理層對企業的內控評價,通常情況,授權內審機構對企業內控進行評價,是一種相對獨立的服務業務。
4、責任主體不同
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的責任。企業內部控制責任是由企業承擔的,而內部控制審計責任是由注冊會計師承擔的。兩種責任的分離決定了企業和注冊會計師在分別實施內褲和內審的時候必須按照不同的規則獨立完成,兩者之間不能相互替代和免除。
(2)信息系統內控審計擴展閱讀:
內控的管理局限
1、人為過失。執行內控制度的人在決策過程中因在一定的時間內、基於所掌握的信息以及所受到的壓力,作出在事後看來沒有產生理想結果的判斷。
2、內部控制體系設計中的缺陷。制度是人執行的,在執行的過程中因制度設計的缺陷以及執行的人員培訓問題會造成錯誤。
3、 管理層凌駕內部控制體系。出於個人利益或虛誇主體的財務狀況或合規情況等不法企圖,而拒絕執行既定的政策或程序。
4、 員工串通或舞弊。
5、 建立控制的相關成本與效益比較。
㈢ 什麼是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系統,是現在審計的重要特徵
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具有制約性,是審計需要關注的重點問題
㈣ 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包括哪些要素
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包括哪些要素:
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控制環境;
2、風險評估過程;
3、信息系統與溝通;
4、控制活動;
5、對控制的監督。
㈤ 內部控制審計的具體流程是怎麼樣的
內部控制審計的具體流程為:
1、了解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並做出相應的記錄。這是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的第一步,其主要目的是通過一定手段,了解被審計單位已經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的情況,並做出記錄、描述。
2、初步評價內部控制的健全性。確認內部控制風險,確定內部控制是否可依賴。在對控制環境、控製程序和會計系統進行調查了解,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有了一個初步的認識的基礎上,應對內部控制風險和內部控制的可依賴程度做出初步評價。
3、實施符合性測試程序,證實有關內部控制的設計和執行的效果。通過對內部控制進行初步評價,可基本掌握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強弱環節,為進行符合性測試確定一個前提。
4、評價內部控制的強弱,評價控制風險,確定在內部控制薄弱的領域擴展審計程序,制定實質性審計方案。
(5)信息系統內控審計擴展閱讀:
內部控制風險識別、評估與防範:
1、內部控制潛在風險識別情況;
2、內部控制潛在風險程度評估情況;
3、內外環境變化時,內部控制潛在風險再識別與再評估及時性情況;
4、內部控制潛在風險防範措施。
內部控制措施與控制活動情況
1、為保證內部控制目標實現而制定的政策、制度、規定、業務流程等;
2、授權與分權情況;
3、經濟活動運行的報告、統計情況;
4、復核情況;
5、業務檢查與監督情況;
6、非相容崗位的分離設置情況
7、關鍵過程或環節的控制情況。
內部信息識別與管理:
1、內部控制信息體系的建立與保持情況;
2、內部控制信息的識別、處理、溝通與反饋;
3、內部控制制度的管理;
4、內部控制記錄的管理,特別是關鍵內部控制記錄的管理。
㈥ 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 是什麼
1.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1)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這一目標與管理層履行財務報告編制責任密切相關;(2)經營的效率和效果,即經濟有效地使用企業資源,以最優方式實現企業的目標;(3)在所有經營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的要求,即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從事經營活動。之所以是合理保證而不是絕對保證,參見本准則第四章第五節對內部控制局限性的說明。
2.設計和實施內部控制的責任主體是治理層、管理層和其他人員,組織中的每一個人都對內部控制負有責任。
3.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的手段是設計和執行控制政策和程序。內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過程;(3)信息系統與溝通;(4)控制活動。(5)對控制的監督。內部控制包括上述的五項要素;控制包括上述的一項或多項要素,或要素表現出的各個方面。
㈦ 內部控制測試和內部控制審計的區別
內部控制抄測試是指審計人員通襲過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設置和運行情況,並進行相關測試,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評價,以確定是否依賴內部控制和實質性測試的性質、范圍、時間和重點的活動。
內部控制審計就是確認、評價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過程,包括確認和評價企業控制設計和控制運行缺陷和缺陷等級,分析缺陷形成原因,提出改進內部控制建議。
內部控制測試是日常測試,對內部控制規范等的一個自我測試,可以納入企業的常規化工作,對各個環節進行持續地測試及調整、優化。
內部控制審核是階段性的,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檢測,分析原因,對內部控制整體環境、機構、運行機制等提出改善建議。
一個是日常的,從小處著手改善的,一個是階段性的,從大范圍系統性檢查的。
㈧ 審計知識 內部控制
內控基本規范中提到的內部控制五要素: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
新1211號審計准則:內部控制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過程、與財務報告相關的信息系統(包括相關業務流程)與溝通、控制活動和對控制的監督五大要素。
所以是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