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的作用
㈠ 法院聽證會有什麼作用
法院保全的財產,案外人可以對該財產提出自己的主張,認為保全財產是自己享有所有權或者能中止執行的權利,案外人提出案外人異議的期限是執行完畢前。你是申請執行人吧?你參加聽證可以對案外人提出的證據發表聽證意見,認為案外人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對執行標的其享有權屬。同時,如果法院裁定案外人異議成立,申請執行人可以在收到裁定15日內向執行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予以執行,這叫執行許可之訴;反之法院裁定駁回案外人異議,案外人也可以在15日內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案外人異議的裁定送達後,如果沒有在15日內提起訴訟,該裁定生效。如果申請執行人或者案外人提起訴訟,則案外人異議的裁定不發生效力。案外人異議的審查實質就是訴訟的前置程序。最後,對於你提到責任由誰付的問題,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都由申請執行人自負。所以,申請執行人一定要認真對待案外人提出的案外人異議,贏的就能執行,輸了很可能就不能執行了。
㈡ 聽證會的作用是
近年來,公益事業部門在一些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收費項目漲價之前常舉行聽證會,聽取各方面尤其是消費者的意見,讓老百姓對公共事業發表意見,讓老百姓參與公共事業收費的制訂,讓決策在陽光下進行。同以往相比這是一種進步,值得肯定。無疑,聽證會是了解民意、發揚民主的一種好形式。
一般說來,價格調整聽證會的結果大致有兩種,一種是同意漲(包括是漲多還是漲少),另一種是不同意漲價。然而,如今在聽證會後聽到的是一片漲聲,幾乎是「逢聽必漲」。據報道,聽證會的結果最終不同意漲價的,全國僅有3例:廣州的垃圾收費方案、成都有關交通收費方案、惠州市公交公司的漲價要求。如此看來,大多數聽證會的結果有點不正常。
就像幾乎沒有通不過的論證會、很少有達不到標準的驗收會一樣,聽證會的結果往往都在人們的預料之中。在這樣漲聲響成一片的聽證會上,誰真正代表廣大消費者說話?消費者說的話聽得進去嗎?如果聽證會幾乎都達到了舉辦者要達到的目的,像這樣代表著要求漲價一方的意見而進行的聽證會,一切都是預定好了的,聽證會對於漲價的結果沒有絲毫的制衡作用,為了聽證而進行的聽證,還有什麼舉行的必要?
價格聽證會制度是一項強制性制度。它是用程序的公開來保證結果的公正,最大限度地讓公眾參與到決策的過程中來,也是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實現行政民主和社會民主的重要方式。聽證會本來是個好東西,如今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經。成為一種「走過場」、「做秀」,通過這種時髦的形式,漲價便被賦予了合法性,於是聽證會成為了「漲價會」。形式主義害死人,聽證會的作用名不符實,長此以往必然招至人們的厭惡,其公信力將大打折扣甚至被泯滅。
眾所周知,開會的程序,在很大程度上能夠決定開會的結果。聽證會要不變味,應該在聽證會的召集、組織、主持等方面加以規范,須切實解決好存在的突出問題,用制度、規定來增強聽證會在民主決策中的作用,讓聽證會充分體現民情民意,真正表達消費者的聲音,就是漲價也要漲得明明白白,讓人信服,使聽證會真正發揮作用。
㈢ 社會聽證制度的作用以及目的是什麼
一,對社會一般公眾或具體利害關系人而言,聽證制度的實施是公民參政權在行政領域的體現,使其意志在行政領域得到充分地表達、體現,這樣會進一步激發他們的民主權利意識,弱化對行政權的疏遠、恐懼的情感,從而也會提高他們的參與能力和參與水平。
二,從經濟學角度講,有助於行政主體提高行使行政權的效率。雖然有人提出讓社會一般公眾或具體利害關系人參與行政行為進行聽證會影響到效率的提高,但據成本分析、最終結果看,聽證反而從程序上保障了行政決定的易被接受性,易完成行政事務,最終提高行政效率。
三,從政治學角度講,聽證制度符合公共行政的民主取向。根據人民授權理論,人民對政府直接式或間接式的授權,不僅是現代政府及公共行政合法性的唯一來源,而且是公共行政運作前提,就從根本上決定了政府行使公共權力必須要遵行、體現民主原則、憲政原則。讓相對人參與行政行為體現了這樣的本原宗旨。
四,聽證制度有利於樹立「公開行政」的理念,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與國際化接軌的需要。世貿組織是高度透明的國際組織,其規則主要就是行政法規則,其基本原則之一就是透明度原則,需要建立公正、透明的市場制度,排除政府對市場的不當干預,保證自由競爭。讓公眾通過聽證參與行政過程有利於構建這樣的公開透明政府,符合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五,從整個社會角度講,社會一般公眾或具體利害關系人通過聽證程序參與行政行為,使其直接與行政主體對話、協商解決利益沖突,使行政行為公開化,有助於實現社會公正,促進社會的進步、和諧。
㈣ 舉行聽證會有什麼重大的政治意義
實行聽證會制度,邀請社會各方面代表參加,
特別是吸收申報方的對立面、有關用戶或供貨戶和消費者參加,
有利於溝通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聯系,加深相互理解;
有利於促使經營者加強經營管理;
有利於提高消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
有利於使價格決策形成多方制約的格局,
提高政府制定價格的科學性、全面性,
減少盲目性、片面性,使定價更加符合實際。
㈤ 聽證會是什麼他有什麼作用它體現了什麼
起源於英美,是一種把司法審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聽證會模擬司法審判,由意見相反的雙方互相辯論,其結果通常對最後的處理有拘束力。聽證會反映了選民的意見。是立法民主化的體現
㈥ 「聽證會」有哪些舉行聽證會有什麼好處
聽證會起源於英美,是一種把司法審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聽證會模擬司法審判,由意見相反的雙方互相辯論,其結果通常對最後的處理有拘束力。在中國,除了行政程序中有聽證制度外,立法中也有聽證制度,已經有多個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規時進行了聽證。
具體來說,凡是在聽證會上提出的意見,決策者必須在最後裁決中作出回應,否則相關行為可能因此而無效。在美國行政法上,正式的聽證通常會有抽簽選定的對立雙方,由行政機關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聽證完全克隆法庭辯論,雙方不僅發表意見,還會提出自己的證人和文件來支持自己的觀點。最後行政法官必須像法院審判一樣做出最後的裁決,裁決必須詳盡地回應雙方的觀點,否則在司法審查中該裁決可能因程序問題而被判無效。
在國外,立法程序中也經常使用聽證會。立法中的聽證會相對要隨意一些,通過抽簽產生的聽證代表就某個法案發表自己的觀點,這些觀點將成為議員們投票時的重要參考。由於議員的言論、表決免責權,立法程序中的聽證會不像行政程序中的聽證會那樣有拘束力,換言之,議員可以完全無視聽證會上的意見,但是在一個民主體制下,議員要為選票著想,聽證會反映了選民的意見,很少有議員無視這些意見的存在。
在中國,除了行政程序中有聽證制度外,立法中也有聽證制度,已經有多個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規時進行了聽證,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時也進行了聽證。但中國的聽證制度有顯著的缺陷,行政程序中的聽證沒有拘束力,導致聽了也白聽;立法程序中的聽證由於透明度不夠,聽證代表很難充分恰當地表述意見,另外缺少民主機制,也使得聽證結果對立法機關的成員形不成事實上的約束。
因為最近的幾次關於價格調整的聽證會都是聽證會完了之後就漲價,被很多網民戲稱為「聽漲會」。
㈦ 舉行聽證會的意義
1、聽證會首先組織形式上,又相關單位出面收集各方的意見,可以視為民主的組織形式。體現了我國的國家性質
2、聽證會處理的問題,往往是跟老百姓息息相關的問題,體現了黨的性質。
3、聽證會的出現是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一個里程碑,它接受了來自權力機關以外的聲音的介入,聽取了民意;
4、聽證會在及時了解國計民生的問題,鞏固了民主政權,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㈧ 聽證會是什麼,它有什麼作用,它體現了什麼
聽證會就是聽取意見、證明是否正確合理合法的會議。聽證會起源於英美,從司法領域引入到立法、行政領域。我國現在的聽證會制度又與國外有所不同:主要是在行政、立法領域實行聽證制度。
作用:1、查明事實真相。
2、保證裁決中立、行政結果的正當。
3、保障相對人平等、有效參與行政決定和行政決策,實現行政決定的民主。
4、體現行政權——相對方權利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