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單位保密制度
① 單位(部門)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是
單位(部門)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是機關、單位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實施條例》第九條 機關、單位負責人為本機關、本單位的定密責任人,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人員為定密責任人。 專門負責定密的工作人員應當接受定密培訓,熟悉定密職責和保密事項范圍,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第十條 定密責任人在職責范圍內承擔有關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審核批准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二)對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內的國家秘密進行審核,作出是否變更或者解除的決定;
(三)對是否屬於國家秘密和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先行擬定密級,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1)機關單位保密制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 機關、單位應當在國家秘密產生的同時,由承辦人依據有關保密事項范圍擬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報定密責任人審核批准,並採取相應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應當按照保密事項范圍的規定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保密事項范圍沒有規定具體保密期限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保密法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確定;不能確定保密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條件。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標明的制發日起計算;不能標明制發日的,確定該國家秘密的機關、單位應當書面通知知悉范圍內的機關、單位和人員,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計算。
② 《保密法》規定,機關單位在涉密信息管理中,不得有哪些行為
最重要的是物理隔離。
處理涉密信息的信息系統,信息設備和存儲設備要與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物理隔離;
連接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信息系統,信息設備和存儲設備不允許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
低密級的信息系統,信息設備和存儲設備不允許存儲,處理,傳輸高密級的信息。
存儲設備不允許在涉密和非涉密信息設備之間交叉使用。
③ 新時期機關事業單位怎樣做好保密工作
第一,樹立正確的保密觀念,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涉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法制觀念,是做好保密工作的第一要務。涉密人員,掌握著影響國家和所在單位、企業穩定安全和持久發展的重要信息,其個人政治思想素質、道德素質和法紀觀念的強弱,直接關乎國家的安全穩定和所在單位的發展存亡。
因此,涉密人員必須充分認識泄密的嚴重後果,強化保密觀念和法紀觀念,樹立真誠敬業、忠於職守、嚴守機密的政治職業素質和真誠做人的高尚道德素質,在具體的工作中,應端正態度,注重細節,剔除受以往社會生活影響形成的隨意散漫、信口開河不良的生活習慣和工作習慣。
時刻提高警惕,牢記自身的使命,特別注意培養自身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學習信息化條件下做好保密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和技能,了解基本的防範手段和高技術竊密的基本常識,以免因為自身的疏忽,給國家和所從事的事業,造成泄密的嚴重損失和危害。
第二,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保密制度,是保障保密工作持久發展的核心。家有家法,國有國法,無規矩不成方圓,作為國家涉密單位和相關涉密工作的集體和單位,從保護涉密人員、防止涉密行為的發生,防患於未然,應該事先建立健相關的法制體系和管理條例。
建立和健全部門和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理順流程,制定審查方式和程序,完善審批制度、檢查制度和保密責任制度,並指定相關機構負責本部門單位的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協調好各部門各單位對擬公開的信息的審查。在公開相關信息前,應該嚴格按審核標准確定信息保密級別,制定保密方案。
採用「誰公開誰審查、誰公開誰負責」的方法,責任到人,教育和培訓相關涉密人員熟練掌握本部門涉密工作管理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確保保密工作人人清楚,責任人人分明,做到管理到人,落在實處。
第三,與時俱進,提升保密能力,加大人才、物力投入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礎。在現代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竊密手段也實現了高科技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為了加大對竊密事件的防範力度,杜絕保密信息泄露,要求我們加強涉密人員技能的培訓,提高其防範能力和反竊密技術,提高人防,做到工作有目標,落實有預期,推進有措施,切實增強工作的前瞻性、主動性、系統性。
同時,嚴格控制秘密信息接觸范圍,降低泄密風險。另外,加大保密的物理設施投入,配備安全防護設備,提高技防,堅持用保密科技技術武裝保密工作,緊緊跟蹤國際保密科技工作前沿,立足所在保密單位工作實際,著力提升自身保密工作創新能力。
自覺研製具有自身特點的先進的保密技術設備,大力推進信息安全保密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信息安全保密防護體系,實現對信息秘密從產生、流轉,到解除,從製作、使用到銷毀的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大力提升高科技防竊密技術的抗衡力量。
第四,發動群眾,加強溝通,及時反應,採取得力的防竊密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泄密造成的損失。充分借用群眾力量,發揮其監督輔助功能。加強泄密問責制度,激勵泄密人員及時補救。建立泄密應急機制,使損失降到最低。
在這個信息時代,掌握了一個國家和相關部門的信息,就相當於掌握了這個國家和部門的發展命脈,謹慎保護國家和部門單位的秘密,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更是相關工作人員的崇高職責,涉密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對待保密工作,切實為國家,為人民,為部門單位的生存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④ 機關單位密定工作的直接依據是什麼
機關單位定密工作的直接依據是上級文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
第十三條 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應當遵守定密許可權。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許可權、授權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機關、單位執行上級確定的國家秘密事項,需要定密的,根據所執行的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確定。下級機關、單位認為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有關定密事項屬於上級機關、單位的定密許可權,應當先行採取保密措施,並立即報請上級機關、單位確定。
沒有上級機關、單位的,應當立即提請有相應定密許可權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在其工作范圍內按照規定的許可權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
第十五條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事項的性質和特點,按照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內;不能確定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的條件。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絕密級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不超過十年。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 機關、單位對在決定和處理有關事項工作過程中確定需要保密的事項,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公開的,正式公布時即視為解密。
第十六條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圍。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能夠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具體人員。
不能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機關、單位,由機關、單位限定到具體人員。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以外的人員,因工作需要知悉國家秘密的,應當經過機關、單位負責人批准。
(4)機關單位保密制度擴展閱讀:
具有定密權的主體:
1、《保密法》第十三條規定: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
2、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
3、取消了市級機關(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等)絕密級國家秘密原始定密權(即依照國家定密范圍規定定密),市直機關單位、縣級機關(如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等)行使原始定密權需經市級機關授權;
4、未經授權的市直機關單位、縣級機關、縣直機關單位、鄉鎮一級機關產生原始定密事項,需向有定密許可權的機關單位申報定密。各級公安和國家安全機關可依法行使原始定密權。
上述所有機關單位具有派生定密權(即依據上級已確定的密級定密)。
⑤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對機關,單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有關機關,單位應當( )。
配合
(出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四十四條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對機關、單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有關機關、單位應當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機關、單位存在泄密隱患的,應當要求其採取措施,限期整改;對存在泄密隱患的設施、設備、場所,應當責令停止使用;對嚴重違反保密規定的涉密人員,應當建議有關機關、單位給予處分並調離涉密崗位;發現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的,應當督促、指導有關機關、單位進行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⑥ 機關單位應該建立哪些保密管理制度
(1)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場所。有保密條件的場所指內部設備、為涉密會議服務的人員及外部環境、安全保障等符合保密要求。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絕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按照工作需要限定范圍。工作需要是指與本業務工作有關的,與工作無關的不應當參加。參加絕密級會議的,由會議主辦部門確定到人,他人不能代替參加會議;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資料;涉密會議使用的設備要符合保密標准,在會場內禁止與會人員使用無線話筒、手機和其他無保密措施的通訊工具,必要時可使用通信干擾器。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會議內容傳達嚴格按會議主辦單位要求進行,不得隨意擴大傳達范圍。除了這些一般性的措施外,還要考慮到一些特殊會議、特殊情況的保密措施。如:電話會議的保密,重要會議場所的保密技術檢查,以及某些會議的宣傳報道和宣傳口徑等。
對涉密會議上使用秘密文件、資料,會議結束應即行收回。
⑦ 如何加強機關單位涉密人員的保密管理
一、要牢固樹立保密工作意識.近年來,無密可保、保密無用等思想觀念開始抬頭並有所蔓延。對此,要保持清醒認識,加強正確引導。
1、正確認識秘密。
秘密是與公開相對而言的,秘密無處不在,大到國家、政黨,小到家庭、個人,都存在秘密;秘密也不是固定不變、絕對封閉的,它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超出了規定的時間,秘密即不再為秘密,既便在規定的時間內,知悉范圍內的人員也是可以合法知悉相關秘密的。基層機關、單位雖然涉密事項不多、程度不高,但並非不涉密,其在公務、政務、事務活動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秘密,有的是國家秘密,有的是工作秘密,有的是敏感信息,有時貫穿於某項工作的全過程,有時僅存在於某項工作的某個環節,但在一定時間內都需要對一定范圍內的人員加以保護和限制,以免外泄。
2、正確看待公開。
保密與公開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片面強調保密和過分誇大公開都是錯誤的,兩者必須進行有機銜接。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必須公開,不得以保密為由拒絕公開;另一方面,公開前必須經過保密審查,並選擇適當的時間、適當的方式、適當的范圍,依照法定的程序公開。機關、單位不得公開涉密信息,也不得公開未經保密審查的信息。
3、正確判斷形勢。
從外部看,敵方敵對勢力和境外情報機構對我信息監控和情報戰略明顯升級,滲透、策反、竊密活動變本加厲,保密形勢更加嚴峻;
從內部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保密工作,近年來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個別機關、單位麻痹思想嚴重,管理不落實、防護不到位,泄密風險空前加大,有的還給黨和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保密工作已經到了非抓不可,必須抓好的關鍵時期。廣大機關幹部特別是機關、單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負責同志一定要引起足夠重視,切實築牢保密思想防線,自覺抓好抓實保密工作。二、要建立落實保密工作責任。當前,一些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責任制或建立不全、責任不清,或有名無實、形同虛設,都不利於保密工作的落實。對此,機關、單位要把建立和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擺在重要位置。
1、保密工作責任制主要包括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定密責任制、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責任制、涉密信息系統管理和維護人員責任制等。
2、機關、單位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最主要是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即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應負全面領導的責任,分管領導負具體組織領導的責任,其他領導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領導責任。
3、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的核心要求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檢查,從而有效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的絕對安全。
4、保密工作責任制應當經機關、單位黨委(黨組)或班子會議研究通過,在適當范圍內公布,並納入幹部民主生活會和年度考核內容,實行嚴格考核和責任追究,確保保密責任製成為一份沉甸甸的責任。三、要科學確定保密范圍對象。調研檢查發現,對保密范圍對象把握不準、界定不清,保密工作普遍存在無的放矢、無所作為的問題。這也是許多基層機關、單位普遍認為無密可保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基層機關、單位涉密的內容主要是三個方面:
1、上級單位下發的各類密件、密品;
2、本機關、單位業務工作中產生的各類涉密事項,包括本行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范圍具體規定》規定的涉密事項,本機關、單位工作中產生的不屬於國家秘密但又不宜公開的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
3、其他業務部門滲透在本機關、單位各項工作中的涉密和敏感信息。
在此基礎上,還要進一步做好「三定」工作:
1、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則確定。機關、單位應當將涉及絕密級、或者較多機密級、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機構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如辦公室、涉密業務(部門)科室等;將集中製作、存放、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確定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信息系統機房等。
2、定涉密崗位和涉密人員。
日常工作中產生、經管或者經常接觸、知悉國家秘密事項的崗位,應被確定為涉密崗位,在涉密崗位上工作的人員應「對號入座」確定為涉密人員。
3、定涉密載體。
主要涉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及信息設備和文件資料(含電子文檔)的定密定級工作等。四、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當前,要重點解決制度不全、雜而不精和落實不力的問題。
1、要繼續抓好制度建設。
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責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員管理制度、涉密文件資料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制度、互聯網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使用管理制度、信息公開(發布)審查制度等。制度在精不在多,多而雜反而不利於貫徹執行。必要時,機關、單位可以先借、再試、後定,逐步修訂完善,確保各項制度因需制定,確保制度具有較強的針對性、操作性和規范性。
2、要切實抓好制度落實。
要認真學習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個環節、各項要求。主要領導要率先垂範,帶頭遵守制度。機關、單位保密工作機構要加強檢查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制度貫徹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嚴格執行制度。堅持由上而下,突出重點,狠抓末端落實。對制度不落實、不按制度辦事和破壞制度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五、要不斷完善保密防護體系。著力解決保密專業人才、設施設備和技術手段比較匱乏的問題。
1、加強人防。
重點是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組織機構,選派專業人員從事計算機和網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特別要發揮機構成員、相關部門(科室)的互助協作作用,避免出現單一的科室和人員獨挑一面的局面。
2、完善物防。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強制安裝「三鐵一器」(鐵門、鐵窗、電腦密碼櫃、報警器),配備使用電磁泄漏防護、移動通信干擾等設施設備。涉密場所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嚴禁使用音頻、視頻設備和無線互聯設備。
3、強化技防。
涉密計算機要專機專用,安裝「三合一」(違規外聯、單向導入和移動存儲介質)管理系統,涉密信息設備要統一采購、統一登記、統一標識,專人管理。「一機兩用」(上網和辦公)的非涉密計算機配備雙硬碟隔離卡,安裝使用移動存儲介質管理系統和「中間機」。
機關、單位連接互聯網實行一個埠接入,涉密業務(辦公)網路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實行物理隔離,非涉密業務(辦公)網路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實行邏輯隔離。涉密網路建設應當與保密設施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同時採取身份鑒別、訪問控制、安全審計、密碼保護、輸入輸出控制、病毒安全等技術措施。六、要切實加強保密日常監管。將保密工作貫穿於機關、單位各項業務工作的始終,常抓不懈,一刻也不放鬆。
1、加強宣傳教育,堅持警鍾長鳴。
單位黨委(黨組)或班子成員會議要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主要領導要經常強調保密工作,全員政治理論學習要安排學習保密方面的內容。同時,機關、單位要開辟保密宣傳教育陣地,利用多種媒體宣傳保密知識,經常開展針對領導幹部和涉密人員的形勢教育、責任教育、警示教育和知識培訓,不斷營造「時時有保密、處處講保密」的濃厚氛圍。
2、強化監督檢查,做到以查促管。
分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本機關、單位的保密工作,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具體意見、建議。機關、單位保密工作機構要就機關、單位貫徹落實保密法律法規,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監督,及時發現薄弱環節,迅速落實整改措施,立足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不斷提升機關、單位保密管理水平,更好的維護黨和國家秘密安全。
⑧ 如何做好機關單位的保密管理工作
一、要牢固樹立保密工作意識.
二、要建立落實保密工作責任。
1、保密工作責任制主要包括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定密責任制、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責任制、涉密信息系統管理和維護人員責任制等。
2、機關、單位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最主要是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即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應負全面領導的責任,分管領導負具體組織領導的責任,其他領導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領導責任。
三、要科學確定保密范圍對象
1、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則確定。機關、單位應當將涉及絕密級、或者較多機密級、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機構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如辦公室、涉密業務(部門)科室等;將集中製作、存放、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確定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信息系統機房等。
2、定涉密崗位和涉密人員。
3、定涉密載體。
主要涉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及信息設備和文件資料(含電子文檔)的定密定級工作等。四、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1、要繼續抓好制度建設。
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責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員管理制度、涉密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2、要切實抓好制度落實。
要認真學習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個環節、各項要求。主要領導要率先垂範,帶頭遵守制度
1、加強人防。
重點是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組織機構,選派專業人員從事計算機和網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特別要發揮機構成員、相關部門(科室)的互助協作作用,避免出現單一的科室和人員獨挑一面的局面。
2、完善物防。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強制安裝「三鐵一器」(鐵門、鐵窗、電腦密碼櫃、報警器),配備使用電磁泄漏防護、移動通信干擾等設施設備。涉密場所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嚴禁使用音頻、視頻設備和無線互聯設備。
3、強化技防。
涉密計算機要專機專用,安裝「三合一」(違規外聯、單向導入和移動存儲介質)管理系統,涉密信息設備要統一采購、統一登記、統一標識,專人管理。
1、加強宣傳教育,堅持警鍾長鳴。
2、強化監督檢查,做到以查促管。
分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本機關、單位的保密工作,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具體意見、建議。機關、單位保密工作機構要就機關、單位貫徹落實保密法律法規,遵守保密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