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機關扶貧 » 聽證會包括哪些參會人員

聽證會包括哪些參會人員

發布時間: 2020-12-13 21:46:17

行政處罰聽證會參加人員有哪些

被處罰對象及其代理人
擬作出處罰的行政機關
及社會公眾均可參加

❷ 參加聽證會的人主要來自那些方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行為,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制定價格聽證(以下簡稱定價聽證),是指定價機關依法制定(含調整,下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過程中,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採取聽證會形式,徵求經營者、消費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對制定價格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的活動。

前款所稱定價機關,包括有定價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有關部門和經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

第三條 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實行定價聽證。聽證的具體項目通過定價聽證目錄確定,但容易引發搶購、囤積,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商品價格,通過其他方式徵求意見,不納入定價聽證目錄。

中央定價聽證目錄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央定價目錄制定並公布;地方定價聽證目錄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地方定價目錄制定並公布。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行定價聽證的項目自動進入定價聽證目錄。

制定定價聽證目錄以外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定價機關認為有必要的,也可以實行定價聽證。

第四條 定價聽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則。

第五條 聽證會應當公開舉行,允許旁聽和新聞報道,但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商業秘密的除外。

第二章 聽證的組織

第六條 定價聽證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組織。

省級以上定價機關制定價格需要聽證的,由同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組織聽證。省級人民政府授權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價格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組織聽證。

制定在局部地區執行的價格需要聽證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以委託下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組織聽證。委託聽證的,應當出具書面委託書。

第七條 聽證會設三至五名聽證人。聽證人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指定的工作人員擔任,部分聽證人也可以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聘請社會知名人士擔任。聽證會主持人由聽證人中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兼任。

前款所稱聽證人是指代表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專門聽取聽證會意見的人員。

第八條 聽證人履行下列職責

(一)聽取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陳述,並可以詢問;

(二)提出聽證報告。

第九條 聽證會參加人由下列人員構成:

(一)消費者;

(二)經營者;

(三)與定價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

(四)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

(五)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聽證會的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其他人員。

聽證會參加人的人數和人員的構成比例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聽證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其中消費者人數不得少於聽證會參加人總數的五分之二。

第十條 聽證會參加人由下列方式產生:

(一)消費者採取自願報名、隨機選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委託消費者組織或者其他群眾組織推薦;

(二)經營者、與定價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採取自願報名、隨機選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委託行業組織、政府主管部門推薦;

(三)專家、學者、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其他人員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聘請。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根據聽證項目的實際情況規定聽證會參加人條件。

第十一條 聽證會參加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可以向有關經營者、行業組織、政府主管部門了解與聽證事項相關的情況;

(二)出席聽證會,就聽證事項發表意見、闡明理由;

(三)保守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遵守聽證會紀律。

第十二條 聽證會設記錄員。記錄員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指定的人員擔任,如實記錄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

第十三條 公開舉行的聽證會設旁聽席。旁聽人員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報名情況,按照報名順序選取或者隨機抽取。

旁聽人員不得進行發言、提問,不得有妨礙聽證秩序的行為。

第十四條 公開舉行的聽證會設記者席。與會采訪的新聞媒體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新聞媒體報名情況,按照報名順序選取或者隨機抽取。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以邀請新聞媒體采訪聽證會。

第三章 聽證程序

第十五條 定價聽證依據下列情況提起:

(一)定價機關是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含與其他部門聯合定價)和市、縣人民政府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起;

(二)定價機關是其他部門的,由該部門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起。

第十六條 定價機關提起定價聽證時,屬於第十五條(二)項規定情形的,應當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交定價聽證方案和定價成本監審報告。

第十七條 定價聽證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擬制定價格的具體項目;

(二)現行價格和擬制定的價格,單位調價額和調價幅度;

(三)擬制定價格的依據和理由;

(四)擬制定價格對經濟、社會影響的分析;

(五)其他與制定價格有關的資料。

第十八條 聽證會舉行30日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聽證會參加人、旁聽人員、新聞媒體的名額、產生方式及具體報名辦法。

第十九條 聽證會舉行15日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聽證會舉行的時間、地點,定價聽證方案要點,聽證會參加人和聽證人名單。

第二十條 聽證會舉行15日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向聽證會參加人送達下列材料:

(一)聽證會通知;

(二)定價聽證方案;

(三)定價成本監審結論;

(四)聽證會議程;

(五)聽證會紀律。

第二十一條 聽證會應當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聽證會參加人出席時舉行。出席人數不足應當出席人總數三分之二的,聽證會應當延期舉行。

第二十二條 聽證會可以一次舉行,也可以分次舉行。聽證會按照下列議程進行:

(一)主持人宣布聽證事項和聽證會紀律,介紹聽證會參加人、聽證人;

(二)定價聽證方案提出人陳述定價聽證方案;

(三)定價成本監審人介紹定價成本監審結論及相關情況;

(四)聽證會參加人對定價聽證方案發表意見,進行詢問;

(五)主持人總結發言。

第二十三條 聽證會參加人應當審閱涉及本人的聽證筆錄並簽字。

第二十四條 聽證會舉行後,聽證人應當根據聽證筆錄製作聽證報告。聽證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一)聽證會的基本情況;

(二)聽證會參加人對定價聽證方案的意見;

(三)聽證人對聽證會參加人意見的處理建議。處理建議應當包括對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採納與不採納的建議和理由說明。

第二十五條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在聽證會舉行後15日內將聽證筆錄、聽證報告一並提交定價機關。

第二十六條 定價機關作出定價決定時應當充分考慮聽證會的意見。

定價機關根據聽證會的意見,對定價聽證方案作出修改後,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再次舉行聽證會,或者採取其他方式徵求社會意見。

第二十七條 定價機關作出定價決定後,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定價決定和對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採納情況及理由。

第二十八條 定價機關需要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定價機關批准後才能作出定價決定的,上報定價方案時應當同時提交聽證報告。

第二十九條 定價機關可以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就聽證事項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第三十條 制定在局部地區執行的價格或者降低價格的,聽證會可以採取下列簡易程序:

(一)只設主持人;

(二)聽證會參加人由消費者、經營者構成;

(三)聽證會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四)、(五)項規定的議程進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定價機關制定定價聽證目錄內商品和服務價格,未舉行聽證會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宣布定價無效,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二條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違反本辦法規定程序組織或者舉行聽證會,情節嚴重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聽證會的組織或者舉行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聽證經費應當申請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三十五條 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2002年11月22日發布的《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26號)同時廢止。

❸ 聽證會是什麼意思一般如何進行

一、聽證會就是立法聽證制度的俗稱,是指立法機關採取會議形式,就某項社會問題是否需要立法解決,或者在立法過程中就草案內容是否合理、可行,公開地、直接地聽取公眾意見的程序制度。具有公開、透明;公正、客觀;程序性強的特點。

二、

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迴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❹ 怎樣才可以參加中國聽證會,美國聽證會和中國的有什麼區別

在正常程序下,向所在社區申請即可,但是如果有貓膩,那就不好說了
美國如果要參加類似於法院陪審團形式的聽證會,是要從當地的選民登記手冊中隨機抽出候選人名單,然後通知參加的

❺ 檢查院聽證會,會採納參會人員的建議嗎

如果參會人員意見一致,而且合理合法,我個人覺得應該採納

❻ 黨建制度有哪些

鄉鎮幹部民情懇談制度
一、鄉鎮幹部民情懇談是指鄉鎮幹部以召開民情懇談會、個別懇談等方式收集民情民意、做好群眾工作的制度。
二、民情懇談一般每季度集中開展一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適時開展。
三、民情懇談的主要內容包括:了解掌握群眾的思想狀況,研究解決農村群眾生產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廣泛徵求農村群眾意見、建議,認真做好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等。
四、民情懇談的重點對象是:貧困戶、受災戶、老上訪戶、產業大戶、老黨員、軍烈屬、退伍軍人、離退休幹部、轄區內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村民代表。
五、鄉鎮黨委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民情分析會,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適時召開。民情分析會聽取鄉鎮幹部民情懇談情況匯報,對群眾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分析排查,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研究。對群眾迫切需要辦、有能力辦的事,制定具體措施及時解決;對無能力辦的事,向上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匯報爭取解決。
六、縣(市、區)委每半年要對鄉鎮幹部開展民情懇談情況進行一次督查,對不按要求開展民情懇談、解決問題不力、成效不明顯的,責令其限期整改

農村黨員和村民代表民主議事聽證制度
一、農村黨員和村民代表民主議事聽證是指在村級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前,由村黨組織召開黨員和村民代表民主議事聽證會,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的制度。
二、凡本村百分之五以上村民聯名要求就某項村級事務進行民主議事聽證的,必須召開民主議事聽證會。
三、民主議事聽證會一般由本村部分黨員和村民代表以及與議事聽證內容相關的人員參加,有條件的地方應讓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
四、民主議事聽證的主要內容:本村發展規劃,公益事業建設,村集體財務收支,投工投勞、集資、工程招投標,村屬集體資產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調處,村規民約的修訂以及村民需要聽證質詢的其他事項。
五、民主議事聽證會基本程序
(一)召開村「兩委」班子成員聯席會,研究制定聽證方案。
(二)召開村黨員和村民代表民主議事聽證會。會議主持人說明決策事項,參會人員發表個人意見,提出質詢。
(三)梳理黨員和村民代表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決策方案。
(四)會議結束後,由會議主持人與參會人員在民主議事聽證會記錄本上簽字備案。
(五)對聽證會研究問題的落實情況向黨員和村民通報。

農村流動黨員管理制度
一、農村流動黨員是指由於就業和居住地變化等原因連續6個月以上,不能正常參加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活動的農村黨員。
二、農村流動黨員的管理堅持以流入地黨組織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共同管理的原則。
三、流出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黨員的外出原因、時間、地點、聯系方式、黨費交納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對黨員進行外出前教育,並按規定登記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對正式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且地點相對集中的,應及時建立臨時黨支部或黨小組。
(三)負責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通過適當方式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通知外出流動黨員按規定參加黨內選舉等重要活動。
(四)黨員返回後,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詳細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與原所在黨支部保持聯系或不交黨費的,按黨章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了解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按規定做好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四、流入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確認身份後及時接收並編入支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二)關心外來流動黨員,為他們的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必要幫助。
(三)認真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將外來流動黨員的重要情況反饋給流出地黨組織。
(四)做好外來流動人員中預備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對流動黨員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須向所在黨支部說明事由,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憑《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到流入地黨組織報到,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規定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流動黨員原則上應按月向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等原因按月交納確有困難的,可以按季交納。
(三)外出期間應自覺按照黨員標准,嚴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黨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接到原所在黨支部要求參加換屆選舉、民主評議等重要活動的通知後,原則上應按時返回參加。因特殊情況不能返回的,應及時向原所在黨支部說明原因,並履行請假手續。正式黨員應在其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外出地點、就業單位、居住地和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流出地黨組織報告。
(五)外出返回後,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流出地黨組織查驗,如實向黨組織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
六、《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出地黨的基層委員會登記發放。流入地黨支部要及時驗證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動黨員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或組織生活所在黨支部每年審核一次。

農村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制度
一、農村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是指對未擔任村組幹部、具有履職能力的農村黨員設立崗位,明確職責,並按程序上崗履職的制度。
二、設崗定責堅持因事設崗、以崗定責、個人認崗、組織定崗的原則。
三、崗位分類
(一)思想教育類:思想理論教育崗、政策法規宣傳崗、黨員電化教育崗等。
(二)經濟發展類:科技示範崗、「雙帶」致富崗、信息服務崗等。
(三)公共事務類:治安維護崗、民事調解崗、護林防火崗、救災搶險崗、公益事業崗等。
(四)民主監督類:黨務監督崗、村務監督崗、財務監督崗、政策執行監督崗等。
(五)文明創建類:文明新風崗、文體活動崗、村容維護崗、禁毒防艾崗等。崗位設定實行一人一崗、一崗多人。
四、上崗程序
(一)公開亮崗。村黨組織張榜公布設置崗位的名稱、職責及上崗條件等。
(二)個人認崗。黨員根據公布的崗位及職責,向黨組織申報具體崗位。
(三)組織定崗。根據黨員申報和民主推薦情況,村黨組織集體討論確定上崗人選。
(四)公示明崗。村黨組織向全體黨員和村民公布上崗黨員名單,接受群眾監督。
(五)培訓上崗。村黨組織開展黨員崗前培訓,組織黨員上崗履職。
五、履職考核
履職考核採取個人述職、黨員評議、村黨組織審定的方式,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年度黨員目標管理、民主評議黨員的重要依據之一。

社會評議機關作風制度
一、社會評議機關作風是指動員組織機關幹部和社會各界人士對機關作風進行評議的制度。
二、社會評議機關作風堅持民主公開、客觀公正、群眾參與、推動工作的原則。
三、評議內容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是否存在不講學習、不講政治、不講正氣,政治敏銳性和大局意識不強的問題;是否存在不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問題;是否存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等問題。
(二)服務態度情況。是否存在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不關心群眾疾苦、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問題;是否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問題;是否存在不認真解決群眾舉報投訴事項等問題。
(三)依法行政情況。是否存在違法和違規行使權力的問題;是否存在不執行制度或執行制度不嚴的問題;是否存在執法執紀不公、違法違紀不究等問題。
(四)工作效率情況。是否存在辦事程序繁瑣、推諉拖沓、承諾不兌現等問題。
(五)勤政廉政情況。是否存在政務不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不夠的問題;是否存在為政不廉及空談、浮誇、吃喝、攀比、粗暴等「五風」問題。
四、評議方法
(一)評議工作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原則上由縣以上機關工委(黨委)具體組織實施。
(二)一般每年評議二分之一左右的機關。
(三)參與社會評議機關作風的評議人,要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一般應採用科學抽樣方法,在同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幹部群眾中確定。還要邀請黨員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團體代表等社會各界人士參加。
(四)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採取召開評議大會、座談會、明查暗訪、發放調查表、公示公告、公布舉報電話、設置意見箱等方式進行。
五、社會評議結果報上級黨委和政府,向被評議對象反饋,並採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機關公開承諾制度
一、機關公開承諾是指各級機關按照工作職能要求,對服務內容、辦事程序、辦事時限等事項作出具體承諾,並通過新聞媒體、宣傳欄等形式,把承諾內容、監督機構、舉報電話等向社會公開的制度。
二、公開承諾的內容要具體化,重點應放在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難事、急事上,放在最容易出問題的環節上。
三、對承諾事項通過新聞媒體、網站、宣傳欄等形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機關首問首辦責任制度
一、機關首問首辦是指首問首辦人,根據本單位職能職責,按工作程序,對前來辦事人員要求辦理的事項,及時認真地予以解答、引薦、辦理的制度。
二、首問人是指首次接受咨詢的機關正式工作人員;首辦人是指首次受理業務的機關正式工作人員。
三、首問首辦責任人應遵循熱情主動、文明辦事、服務規范、廉潔高效的原則。
四、首問首辦責任人對引薦過程及接辦的工作,應做到恪盡職守,不推諉、不敷衍。屬於職責范圍的,及時辦理;不屬於職責范圍的,主動告知並引薦到相關部門。
五、首問首辦責任人不履行職責,受到群眾投訴,情況屬實的,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評為優秀;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機關黨員幹部民情懇談制度
一、機關黨員幹部民情懇談是指縣以上機關黨員幹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深入群眾,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制度。
二、民情懇談工作由各級黨組(黨委)負責,機關黨組織及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三、民情懇談主要是了解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具體把握四個環節。
(一)下基層。機關黨員幹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把黨建工作聯系點和扶貧掛鉤點作為民情懇談聯系點,每年不少於1次。州市、縣兩級黨員領導幹部每年至少要有2個月時間深入聯系點或基層單位調研。
(二)知民情。以拉家常、談心等方式,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了解群眾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收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增進與群眾的感情。
(三)辦實事。對群眾提出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研究解決辦法。有條件的黨員每年要為群眾辦1一2件實事。
(四)抓落實。對為群眾辦實事的情況,定期進行回訪,聽取意見,完善落實措施。
四、建立民情懇談「聯系卡」,記錄懇談對象的情況、懇談的內容、落實情況,便於跟蹤回訪。
五、執行民情懇談制度的情況列入機關年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對執行民情懇談制度不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通報批評。

街道社區民情懇談制度
一、街道社區民情懇談是指街道社區黨組織知民情、解民意、連民心、辦民事、共謀社區發展的制度。
二、街道社區民情懇談每季度由街道社區黨組織負責組織1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適時開展。懇談會人員包括街道社區黨組織和居委會成員,駐區單位代表、居民代表,也可邀請社區中的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參加。
三、民情懇談的主要內容是了解掌握社區居民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聽取居民對社區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四、街道社區黨組織要及時召開民情分析會,對懇談中居民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制定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
五、街道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要適時主持召開懇談情況反饋會。對懇談中提出的問題、意見或建議的解決情況逐一進行反饋,並做好記錄。
六、縣(市、區)委要對民情懇談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抓好督促落實工作。

社區流動黨員管理制度
一、社區流動黨員是指由於就業和居住地變化等原因連續6個月以上,不能正常參加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活動的社區黨員。
二、社區流動黨員的管理堅持以流入地黨組織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共同管理的原則。
三、流出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黨員的外出原因、時間、地點、聯系方式、黨費交納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對黨員進行外出前教育,並按規定登記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對正式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且地點相對集中的,應及時建立臨時黨支部或黨小組。
(三)負責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通過適當方式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通知外出流動黨員按規定參加黨內選舉等重要活動。
(四)黨員返回後,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詳細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與原所在黨支部保持聯系或不交黨費的,按黨章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了解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按規定做好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四、流入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確認身份後及時接收並編入支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二)關心外來流動黨員,為他們的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必要幫助。
(三)認真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將外來流動黨員的重要情況反饋給流出地黨組織。
(四)做好外來流動人員中預備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對流動黨員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須向所在黨支部說明事由,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憑《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到流入地黨組織報到,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規定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流動黨員原則上應按月向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等原因按月交納確有困難的,可以按季交納。
(三)外出期間應自覺按照黨員標准,嚴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黨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接到原所在黨支部要求參加換屆選舉、民主評議等重要活動的通知後,原則上應按時返回參加。因特殊情況不能返回的,應及時向原所在黨支部說明原因,並履行請假手續。正式黨員應在其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外出地點、就業單位、居住地和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流出地黨組織報告。
(五)外出返回後,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流出地黨組織查驗,如實向黨組織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
六、街道(鄉鎮)黨(工)委對社區黨組織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每年進行一次考核。對流入不接納、流出情況不掌握的社區黨組織,要追究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責任。
七、《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出地社區黨組織登記發放。流入地社區黨支部要及時驗證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動黨員正式組織關系所在社區黨支部或組織生活所在社區黨支部每年審核一次。

社區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制度
一、社區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是指未擔任社區幹部,具有履職能力的社區黨員設置崗位,明確職責,發揮作用的制度。
二、社區黨組織本著「按需設崗、因事設崗、以崗定責、責任到人」的原則,按照一人一崗或一崗多人進行設置。根據居民的需求可設「提供就業信息崗」、「民事糾紛調解崗」、「治安防範巡邏崗」、「環保衛生監督崗」、「居務公開監督崗」、「社區文化宣傳崗」、「未成年人教育崗」、「法制宣傳崗」和「文體活動崗」等崗位。
三、由社區黨組織在黨員大會上公布崗位名稱、工作職責,再由黨員結合自身實際選擇崗位,黨組織根據申報情況進行討論審定,確定上崗人選,頒發上崗證書。
四、社區黨組織要與上崗黨員簽訂責任書,並把上崗黨員的姓名、職責、聯系方式等情況通過公開欄或召開會議等形式向社區群眾公布,接受監督。
五、社區黨組織要結合黨員民主評議,採取個人述職、群眾測評和支部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對無職黨員上崗履職情況進行考核並通報。

國有企業黨組織「五好」目標考核制度
一、國有企業黨組織「五好」目標考核是指對全省國有企業黨組織進行定性定量考核,增強企業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的制度。
二、「五好」目標考核的內容是領導班子好、隊伍素質好、制度建設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
三、「五好」目標考核應堅持分級負責、定性與定量結合、注重實效的原則。
四、「五好」目標考核實行「一年一考核,兩年一評比」,採取黨組織自評、交叉考評、上級黨組織考評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各企業黨組織按隸屬關系制定對下屬黨組織的考核細則。
五、「五好」目標考核採用百分制評分辦法,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至89
分為達標;60分至79分為基本達標;59分以下為不達標。
六、經「五好」目標考核為優秀的黨組織,通報表揚、表彰獎勵;考核不達標的黨組織,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國有企業創建黨員先鋒崗制度
一、國有企業創建黨員先鋒崗是指激勵黨員在各自崗位上,按照崗位需要和職責要求,在本崗位上充分發揮黨員示範帶動作用的制度。
二、國有企業黨組織要在生產一線、車間班組、窗口行業、服務部門等關鍵崗位合理設置先鋒崗。
三、創建黨員先鋒崗的標准:改革中做先鋒、技術上當能手、工作中創業績。
四、企業基層黨組織要帶領黨員積極創建先鋒崗,公開先鋒崗職責,掛牌上崗,接受群眾監督。
五、黨員先鋒崗實行動態管理,堅持一年一評比,一年一掛牌。黨員先鋒崗作為每年評選優秀共產黨員的重要條件之一。連續三年掛牌的黨員,企業黨組織要給予表彰獎勵。

高校「雙培養」制度
一、高校「雙培養」是指把高校優秀的學科學術帶頭人培養成為中共黨員,把優秀的中共黨員教師培養成為學科學術帶頭人的制度。
二、把優秀的學科學術帶頭人培養成為中共黨員。
(一)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學科學術帶頭人納入培養對象,制定切實可行的培養計劃。
(二)把培養對象優先送入黨校培訓,使他們提高對黨的認識。
(三)選派黨性強、善於聯系群眾、有豐富黨務工作經臉的黨員作為培養對象的入黨聯系人。
三、把優秀的中共黨員教師培養成為學科學術帶頭人
(一)把愛崗敬業、勇於攻關、樂於奉獻、為人師表的優秀黨員教師優先納入學校的人才培養計劃,認真制定培養措施。
(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培養對象參與和主持學校重大科研項目、重點學科與實驗室建設、國際學科學術交流與合作項目
(三)優先把培養對象送到國內外一流大學進一步學習深造。
四、把「雙培養」作為高校黨建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

高校畢業生流動黨員管理制度
一、高校畢業生流動黨員是指畢業後黨組織關系仍留在學校的黨員。
二、高校畢業生流動黨員管理,堅持以流出地黨組織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共同管理的原則
三、高校黨組織要將畢業生流動黨員編入相應黨支部統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聯系,管理期限一般為2年對預備黨員,要了解其表現,按規定做好轉正工作。
四、高校黨組織要採取郵寄資料、發電子郵件、電話聯絡、建立網上流動黨員信箱等方式,每半年組織流動覺員學習一次。
五、流動黨員離開學校所在地,外出時問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學校黨組織發給《流動黨員活動證》,流動黨員按要求參加流入地的黨組織生活。
六、流動黨員至少每半年一次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匯報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並書面遞交一份思想匯報和工作總結。流動黨員原則上應當按月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等原因,按月交確有困難的,可以按季交納。

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制度
一、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是指由學校黨委選派黨務工作者或黨員教師,指導學生黨支部開展黨建工作的制度。
二、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有豐富的黨務工作經驗和較高的黨建理論水平;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吃苦耐勞,樂於奉獻。
三、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工作職責主要是幫助指導學生黨員發展工作、學生黨員日常管理、引導學生黨員發揮作用、開展組織活動,成為高校黨委聯系學生黨支部和黨員的橋梁和紐帶。
四、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由校黨委選派,可按專業或年級指導學生黨支部開展活動。
五、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在校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由校黨委組織部負責管理和考核。

醫療衛生單位服務群眾制度
一、醫院共產黨員亮出黨員身份,堅持掛牌上崗,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二、設立黨員貴任區和覺員責任崗,並在醒目位置標示出來。通過黨員的示範作用,使廣大醫護工作者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葯、合理收費、合理醫治;服務質量好、服務態度好、服務環境好;讓患者滿意。
三、在醫院的掛號、診室、病房等設立便民窗口。
四、讓患者「五知道、「五明白「。即:知道主管醫生和主管護士的姓名;知道接受診療時應遵守的程序和制度;知道醫患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做特殊檢查和有創治療前應履行的手續;知道發生醫療糾紛後的處理程序。明白住院「一日清單制」的含義及使用方法;明白自己病情的診斷結果;明白做檢查的目的;明白治療疾病的方法;明白病情轉化應注意的事項。
五、醫院向社會公開八項服務承諾。即:黨員亮身份,不讓黨的形象在我這里損害;端正醫德醫風,不讓不良風氣在我這里產生;視病人為親人,不讓患者在我這里受到冷遇;村立家園意識,不讓醫院聲譽在我這里降低;提高診療技術,不讓醫療差錯在我這旦發生;自覺接受愛崗敬業,不讓失職行為在我身上出現;降低醫葯費用,不讓不合理處方在我筆下開出;堅持廉潔行醫,下讓紅包回扣在我身上發生。

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制度
一、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以下簡稱「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是指受黨組織委派的黨務工作者,在「兩新」組織中從事黨的工作的制度。
二、黨建工作指導員必須是正式黨員,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黨性強,作風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勤奮,樂於奉獻;善於聯系群眾,有較強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有較豐富的黨建工作經驗。
三、黨建工作指導員的主要職責是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導「兩新」組織建立黨組織發展黨員,開展黨的活動;協調黨組織與「兩新」組織的關系;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黨建工作指導員由上級黨組織從在職或退休黨員中選派,一名黨建工作指導員可指導一個或多個「兩新」組織黨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每月到「兩新」工作不少於一次。
五、各級黨組織要關心愛護黨建工作指導員們解決好實際問題。

❼ 作為聽證會的組織者,你認為應邀請哪些方面的人員參加聽證會(高一政治)

聽證會主持人、聽證會申請人、聽證會參與人(利害關系人、專家學者、人大或政協代表、媒體記者等)

❽ 以下哪些人員可以申請參加重大行政決策聽證會

建議你從以下四點進行回答:
1行政決策是行政管理工作的首要環節和其他行政運行功能的基礎沒有決策就沒有行政的後續活動,在確定時間和空間范圍內,只要明確了要解決什麼問題,達到什麼目標,通過什麼途徑,那麼行政組織和人員的行政行為就有了明確的方向,行政管理的組織、指揮、協調、監控等運行功能就有了依據。
2行政決策是行政領導者的首要職責和發揮才智的舞台。行政領導者是行政決策的組織者、審定者和推行者。行政能力是行政領導者的一項最主要的能力,也是其領導水平高低的標志。因此,行政決策是行政領導者的大舞台,通過這大舞台鍛煉和發揮其才智。
3行政決策是保證行政管理高效化和提出來高政府古今的重要前提和關鍵環節行政決策滲透於行政管理的全過程,一個正確的行政決策是將全部行政行為導向成功、高效的重要前提。反之,由於決策失誤而導致整個行政活動產生負功能,直接損壞政府的威信。
4行政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能促進整個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學化的實現。行政管理的首要環節能嚴格遵循客觀規律,立於不敗之地吸引廣大群眾和下屬參政議政,就能對政治參與提出更高的要求,普遍提高社會公眾政治參與的意識和能力,為行政管理其他環節的民主化、科學化提出要求和提供經驗教訓。

❾ 哪些人可以參加聽證會

聽證會參加人由聽證主持人、聽證員、案件調查人員、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書記員組成。

聽證主持人、聽證員、書記員應當由聽證組織機關負責人指定的法制工作機構工作人員或其他相應工作人員等非本案調查人員擔任。

當事人委託代理人參加聽證的,應當提交委託書。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聽證應當公開舉行。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