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三定方案
❶ 質監局與工商局有何區別
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監局),質監局(質量監督管理局)就兩者工作職能;
權利的區別:
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能為規范市場管理制度,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維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調處經營過程中的矛盾糾紛,代表國家行使工商行政執法權力。質監局—質量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能是對經營中商品質量的監測和確定,只有監督管理權,沒有行政執法權。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全國質量、計量、出入境商品檢驗、出入境衛生檢疫、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安全和認證認可、標准化等工作,並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正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按照國務院授權,將認證認可和標准化行政管理職能,分別交給國家質檢總局管理的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承擔。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再保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重新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18年03月17日,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我國市場主體達到1個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