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合同制有發展嗎
A. 城管局內勤考進去的,合同工是不是工資特別低啊,有沒有發展啊
好好工作,等待機會
B. 城管協管員有前途嗎
前景一般,城管協管員是城管編外人員,也就是城管僱傭的臨時工,多為無正當職業人員,因為城管是政府部門,協管人員不可能成為正式城管編制人員的。
協管員,主要工作以協助城管,進行城市的治理,由城市管理執法局管理,比較常見的有交通協管員、治安協管員、城管協管員等,不在正式編制,屬於臨時性質的。有的協助行政管理部門,做一些基層工作,如社區協管員;有的協助做一些黨群工作,如工會協管員、婦聯協管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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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是改革試點的產物,從出現之初就備受質疑,作為其中組成部分的城管協管員,由於其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被置於更為獨特的境地,「這樣一個群體被大肆引進到城管機構中,堂而皇之地獲得執法權,不能不讓人懷疑,城管吸納臨時工就是既為方便作惡,也為方便作惡後推卸責任」。
輿論的評價是否理性客觀,固然值得商榷,但卻現實地提出一個不容迴避和忽視的問題,那就是如何在遵循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規律的基礎上,從法律層面認識評價城管協管員的地位和作用,並在制度上建立和完善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從而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改革。
C. 城管合同工有沒有可能轉正式工
很難,城管正式編制不多,工資五萬有點懸。城管合同制的編制一般就一千多,不到兩千。另外,城管正式編制(執法)是要對社會公開招考的。
D. 城管(臨時工,合同工)在以後有可能轉為有編制的嗎
不會。
臨時工、合同工不可以。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是行政執法機關的在編工作人員。非在編人員可以受行政執法機關的聘用協助執法,但不得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時,必須出示行政執法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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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認真學習好城市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不斷強化城市管理。
2、掌握轄區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要建立健全轄區城市管理網路,督促駐地單位加強自我管理,健全組織、制度,經常督促、檢查駐地單位的城管工作,並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
4、要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各種形式、場合,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家喻戶曉,人人明白,真正把城管工作提到高度。
E. 城管合同工以後能轉成正式工嗎
基本無望,
要麼撞上所在地城管改革,可能轉,撞上幾率極低。
要麼自己努力通過考試類轉正,這個看有沒有內招,
如果是公開招考的話,在不在裡面當合同工沒區別。
F. 城管合同工有前途嗎
現如今建議學下廚師,特別是川菜廚師特別的火,而且學成後待遇絕對不差,對今後的發展也有很大的幫助。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G. 城管局裡有終身合同制的嗎,如果有在裡面有發展么,待遇怎麼樣。謝謝
現在沒有終身合同制這一說法了,不過一般只要不犯大錯誤沒有人會把正式工開除,
H. 合同制城管是協管嗎
城管,即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其前身「城管辦」等內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容國家事業單位。後來,城管部門逐漸納入各地方的行政編制,成為行政機構「城管局」,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職權。
城管執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對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游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進行綜合行政執法。
城管局下屬的執法單位一般屬於事業編制,但是各地都有很多臨時工,即合同制人員,稱為協管員或在崗不在編人員。
I. 事業單位改革,合同工和城管臨時工有什麼區別
合同工,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版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權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
臨時工泛指在工作場所里非正式僱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臨時工又分成約聘僱員,與人力派遣,這兩類。
J. 請問城管協管員有前途嗎
(我說的話全被黑了,我想罵人,社會主義還不讓說真話,唉,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