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大隊待遇咋樣
待遇和當地普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相仿。
關於前景,多說兩句。
我是人力版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權門的一名工作人員,工作多年,感覺勞動保障執法剛性不足嚴重,近幾年從人社部到縣級人社機構呼聲不少。勞動保障事關民生大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是亟待加強,今後勞動保障監察的任務越來越重勢為必然。
再說編制。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執法機構,執法應該由行政單位實施,我們這兒勞動保障監察人員已經參公,說不定你會自然過渡到公務員。
提前祝賀你,我的新同行。
Ⅱ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工作待遇怎麼樣
應該是可以的,勞動執法部門,監管勞動工資的發放,本身的工資待遇應該可以,
Ⅲ 勞動監察保障大隊是個怎樣的單位,工作累不累,工資怎麼樣呢
不知道是否正式編制,這個單位正式編制是公務員或事業編制,當然也有可能有臨時工,工作不算累,協調性工作較多,至於工資要看具體編制了。
Ⅳ 勞動監察大隊合同工怎麼樣有前途嗎
還好吧,不能說差,也說不上好,會接觸到很多勞資糾紛上的事。前途嗎,看個人表現了。每個行業、職業都有前途。
Ⅳ 拖欠工資一個月了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管用嗎
拖欠工資抄找勞動監察大隊管用。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5)勞動監察大隊待遇咋樣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Ⅵ 請問勞動監察大隊上班怎麼樣,
勞動監察大隊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事業編制,不過,其中部分工作人員屬於參公人員。
Ⅶ 請問以下誰知道勞動局裡面勞動監察大隊待遇怎麼樣!!、
好是好,不過出事的時候也是最容易背黑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