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懷德國家監察委員會
1. 一府一委兩院關系圖
一府:
是指抄人民政府,襲在中央部門中,「府」主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兩院: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在中國,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國家機構按照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活動。
一委:
即國家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是指依據2016年11月7日,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設立的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國家監督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之間的關系是平行的,跟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這些都是平行的。馬懷德認為,中央將此次改革定性為重大的政治改革,是由「一府兩院」變成「一府一委兩院」,其中「一委」即國家監察委員會。而這個「一委」,對「一府」「兩院」都有監督職責。
紀律檢查委員會主要監督對象是黨內領導幹部,而監察委員會的監察對象是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不論是黨員、民主黨派還是無黨派,只要是公職,都在監察范圍之內。根據我國的公務員法,只要行使公權力、由財政供養,都算廣義的公務員。因此,監察范圍還包含法院、檢察院、醫院、學校等。
2. 新設立的監察委員會以後會怎麼樣
監察委員會和紀律監察委員會不同,前者是國家機構,後者是黨內機構。
一個是人大,一個是黨委。
檢查委主要以,國家公職人員為主,監管履職,用權,廉潔,道德等幾項。
檢查委就是反腐機構,與紀委不同,他的工作重點是監督所有公職人員,因其從政府分離,為國家監管單位,所以他的規格更高。監督本級一府兩院工作。
嗯未來是比紀委還要厲害的單位,具備強制權。
也就是本級紀委因受黨的領導,不能越級辦案,但是它可以,因為它是監督一府兩院的。
3. 新設的監察委與紀委有何不同
新設的監復察委與紀委區別:制
1.紀律檢查委員會主要監督對象是黨內領導幹部,而監察委員會的監察對象是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不論是黨員、民主黨派還是無黨派,只要是公職,都在監察范圍之內。
2.根據我國的公務員法,只要行使公權力、由財政供養,都算廣義的公務員。因此,監察范圍還包含法院、檢察院、醫院、學校等。國家監察委不是一個黨的機構,它和黨的機構「合署辦公」;但它也不是政府機構,因為它已經從政府機構中獨立出來,形成了一個跟政府「平行」的機構。
拓展資料
11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直至12月26日,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在三省市施行。
4. 紀委和監察局的關系
2016年11月7日,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簡稱《方案》),確定了監察體制改革思路。方案提出,三省市的監察體制改革,「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方案明確,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
中央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對試點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試點地區黨組織對試點工作負總責,也要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由省(市)委書記擔任組長。
國家監察委不是一個黨的機構,它和黨的機構「合署辦公」;但它也不是政府機構,因為它已經從政府機構中獨立出來,形成了一個跟政府「平行」的機構。因此,它就是一個國家監督機關。
監察體制改革,此前已有跡可循。10月27日,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公報發布,其中指出:「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將監察機關與人大、政府等首次並列提出」。
11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直至12月26日,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在三省市施行。
5.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反腐敗的力量會更集中嗎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時明確,「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
19日,在回答記者關於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後,中央紀委工作會不會有什麼變化的問題時,中央紀委副書記楊曉渡表示,在黨委領導下,紀委和監察委合署辦公,充分體現了黨領導的黨內監督和國家監督、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3月17日,全國首例監察留置措施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監察委實施,涉案人員余某並非黨員,涉嫌貪污。
馬懷德表示,用留置措施取代「兩規」,意味著留置的審批權力是特定的,留置措施的期限是確定的,留置的條件也更加明晰。今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採取留置措施、留置的對象是誰、留置的具體方式方法等,在立法中都將明確規定。
把反腐進行到底!
6. 新設立的監察委員會與紀委有何不同
10月27日,十八屆六中全會公報發布,其中指出:「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將監察機關與人大、政府等首次並列提出」。11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直至12月26日,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在三省市施行。
參與此次監察體制改革決策咨詢的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曾對中國新聞周刊指出,國家監察委不是一個黨的機構,它和黨的機構「合署辦公」;但它也不是政府機構,因為它已經從政府機構中獨立出來,形成了一個跟政府「平行」的機構。因此,它就是一個國家監督機關。
國家監督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之間的關系是平行的,跟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這些都是平行的。馬懷德認為,中央將此次改革定性為重大的政治改革,是由「一府兩院」變成「一府一委兩院」,其中「一委」即國家監察委員會。而這個「一委」,對「一府」「兩院」都有監督職責。
紀律檢查委員會主要監督對象是黨內領導幹部,而監察委員會的監察對象是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不論是黨員、民主黨派還是無黨派,只要是公職,都在監察范圍之內。根據我國的公務員法,只要行使公權力、由財政供養,都算廣義的公務員。因此,監察范圍還包含法院、檢察院、醫院、學校等。
(資料來源:網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