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部副部長肖培
『壹』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反腐敗的力量會更集中嗎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時明確,「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
19日,在回答記者關於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後,中央紀委工作會不會有什麼變化的問題時,中央紀委副書記楊曉渡表示,在黨委領導下,紀委和監察委合署辦公,充分體現了黨領導的黨內監督和國家監督、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3月17日,全國首例監察留置措施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監察委實施,涉案人員余某並非黨員,涉嫌貪污。
馬懷德表示,用留置措施取代「兩規」,意味著留置的審批權力是特定的,留置措施的期限是確定的,留置的條件也更加明晰。今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採取留置措施、留置的對象是誰、留置的具體方式方法等,在立法中都將明確規定。
把反腐進行到底!
『貳』 中央紀委監察部部長副部長都有誰
部長 黃樹賢,副部長:郝明金 王令浚 肖培 陳雍
『叄』 國家監察委員會有服裝嗎
國家監察委員會有沒有定製的服裝。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主要職責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維護憲法法律,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對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行為進行調查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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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察委員會歷史沿革:
2017年1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的工作報告全文公布。王岐山在報告中提到,將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監察法、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百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並入新組建的國家監察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預防腐敗局並入國家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
2018年3月2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分別經表決,任命劉金國、楊曉超、李書磊、徐令義、肖培、陳小江為國家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任命王鴻津、白少康、鄒加怡、張春生、陳超英、侯凱、姜信治、凌激、崔鵬、盧希為國家監察委員會委員。
『肆』 中央紀委監察部部長副部長都有誰
部長
黃樹賢,副部長:郝明金
王令浚
肖培
陳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