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交警執法
A. 怎樣投訴交警,到什麼部門或者打什麼電話
可以到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或者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投訴交警。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執法活動,應當接受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公安機關督察部門應當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2、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4、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不嚴格執法以及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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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違法辦案如何投訴
當事人如果認為交警在執法過程中存在違法現象,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進行投訴維權:
(一)向交警總隊進行投訴;
(二)向該交警所在的公安局警務督察隊投訴;
(三)向區、市法制辦進行投訴
相關部門聯系方式,建議通過114或搜索官方網站查詢。
B. 投訴交警打什麼電話
投訴交警可以撥打122。
122是我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受理群眾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指揮調度警員處理各種報警、求助、同時受理群眾對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執法問題的舉報、投訴、查詢等而設的部門。
該部門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揮中心的主要組成部分,實行24小時值班。群眾只要用電話撥打「122」即可免費接通122台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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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報警電話的受理范圍:
1、受理交通事故報警;
2、受理各種其它緊急危難求助;
3、受理各種交通問題的舉報、投訴;
4、受理對交通民警執法工作的投訴。
受理122報警電話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貫徹群眾路線工作方針,嚴密控制交通動態,快速獲取交通信息的重要渠道;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組織快速反應,迅速處理各種交通問題的主要手段;也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群眾排憂解難、救助危急的重要窗口。
C. 國家怎麼處理那些違反了《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交警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第四條規定,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監督、檢查和考核制度。
對模範遵守法紀、嚴格執法的交通警察,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
對違反規定執勤執法的,應當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結合《人民警察法》規定,第四十八條人民警察有違反本法所列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紀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時可以對其採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的措施。
D. 交警執法,我有權利拍照嗎
你有權利
交警抄不讓拍
只能說明他襲們心虛
對他們的執法行為進行拍照,說隨便點,是自己拍著玩,非要上綱上線的話,你完全可以說是在行使公民的監督權
公民對政府的監督是憲法賦予的權利
今年的人大會上,溫總理還說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監督政府
E. 公民對交警執法的監督方式有那些啊
他說你違法可能是對的,你沒說具體情況,有些場合是不允許拍照的。
至於監督,最簡單內的方法,警察容一般在肩上有號碼的,記住號碼,撥打110可以直接投訴,去他任職的機關可以投訴,他的上級機關可以投訴。
你選過人大吧,那些人都能管。挺多的。
F. 交警部門的監督證有什麼作用
一、交警部門的監督證,是監督交警部門的執法行為,是否符合要求和程序。
二、對公安執法履行職責等進行監督,也向群眾宣傳公安工作,促進警務人員和民眾的溝通。
三、交警執法應由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非行政機關組織未經法律、法規授權或行政機關合法委託,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行政機關內設機構和市、縣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臨時機構及其辦事機構沒有法律、法規授權的,也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須經市、縣人民政府審查並向社會公告。行政機關委託其他行政機關或組織實施行政執法活動,應與受委託組織訂立委託執法協議後,提請同級政府審查公告。
G. 交警上路執法怎樣才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質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交通警察進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業務培訓、考核。交通警察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執行職務。
第七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應當依據法定的職權和程序,簡化辦事手續,做到公正、嚴格、文明、高效。
第八十條 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指揮規范。
第八十一條 依照本法發放牌證等收取工本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並全部上繳國庫。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以及依法沒收的違法所得,應當全部上繳國庫。
第八十三條 交通警察調查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處理。
第八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執法活動,應當接受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
公安機關督察部門應當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不嚴格執法以及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查處。
第八十六條 任何單位不得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以罰款數額作為考核交通警察的標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超越法律、法規規定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並同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H. 交警執法什麼情況下可以扣車
1、根據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下列情形各級公安機關交警隊有權扣車:酗酒、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無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副證被滯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持轉借、挪用、塗改、偽造、冒領、失效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2、駕駛機動車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學習駕駛員學習駕駛人員沒有教練人員隨車指導單獨駕駛的的;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駕駛機動車的。
(8)監督交警執法擴展閱讀: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I. 國家怎麼處理那些違反了《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交警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第四條規定,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監督、檢查和考核制度。
對模範遵守法紀、嚴格執法的交通警察,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
對違反規定執勤執法的,應當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結合《人民警察法》規定,第四十八條人民警察有違反本法所列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紀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時可以對其採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的措施。
J. 個人有權監督交警執法嗎
每個人都有權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