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終止服務
A. 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停止服務嗎
目前,一些物業公司為便於收費管理,通常規定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捆綁收取,對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的住戶,物業公司通常採取停水、停電手段。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簽訂的是物業服務合同,業主與供電局、自來水公司之間簽訂的是供水、供電合同,這是兩個相互平行、相互獨立的法律關系。物業公司只是對供水供電設備進行維修和保養,並不是水、電的供應方。水、電的提供者是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依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業主與自來水公司及供電局之間的供水、供電系一種合同關系,只有當業主出現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的情形時,自來水公司或供電公司才有權停止供水、供電。由上述可知,物業公司是提供物業服務的,而供水供電是供電和供水部門的職責,物業公司利用工作之便採取這種行為,肯定是不對的。如果直接停水停電的話,物業公司是有錯的,因為作為物業公司是要以維護小區和諧為原則,可以通過業委會、居委會協助做欠費業主的思想工作,達到追繳物業費的目的。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繳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通過訴訟的程序去維權。作為業主可以向當地的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委會等去反映。如果實在處理不了的話,可以通過訴訟的程序去維權。二、業主得到水、電、氣、暖等設施設備的良好使用是業主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基本權利。物業管理公司應該保證其權利的實現,不能對這種權益進行侵害。物業服務公司僅僅是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相應的服務;三、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B. 《物業服務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解除或來者終止物業服務合同,源應當依據合同履行必要的通知義務;合同未約定通知期限的,應當提前60日通知。
物業服務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業主委員會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辦理退出手續,並履行下列交接義務:
(1)移交保管的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
(2)提供物業服務期間形成的有關物業及設施設備改造、維修、運行、保養的有關資料;
(3)移交物業服務用房;
(4)清算預收、代收的有關費用;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物業服務企業未依據合同履行通知義務並辦理退出交接手續的,不得擅自撤離物業管理區域或者停止物業服務。
C. 物業宣布停止服務,我有權要求退回已交的物業費嗎
不用要回的,物業會與新物業交接的,他們之間的財務會處理的,您不要去退的,也退不出。
D. 物業公司沒有徵得業主同意終止服務合法嗎
物業是否停止服務應該以物業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規范,如果合同到期可以按照合同撤出,不以業主是否同意為條件。
E. 物業停止服務有權關閉公用設施嗎
物業停止服務,無權關閉公用設施。
公用設施是全體業主的,不是物業的。
物業只有代管企業。
F. 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應如何交接工作
現實問題
某小區業主在與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後便不再續約,而是與另一家物業管理公司訂立了物業服務合同。然而,前物業管理公司遲遲不願搬出物業管理用房,並繼續對小區進行日常服務、維修、養護等工作,並以事實上還在提供服務為由,拒絕與已經簽訂合同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移交工作,更不願退預收的物業費與代管的專項維修基金。那麼,該物業管理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律師解答
在物業服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辦理相關的移交工作是物業服務企業基於物業服務合同而產生的後合同義務,上述物業管理公司拒絕的行為即違背了這種後合同義務,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物業服務企業拒絕退出、移交,並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系為由,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的物業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上述案例,如業主訴至法院,必然會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物業服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業主委員會請求物業服務企業退出物業服務區域、移交物業服務用房和相關設施,以及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和由其代管的專項維修資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拒絕退出、移交,並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系為由,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的物業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G. 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停止服務通知如何寫
請您及時繳納物業費,否則將會停止物業服務,拖欠物業費將會起訴法院,拉入失信人員,還望及時繳納物業費,謝謝配合。
H. 什麼是物業服務合同解除、終止
二、物業服務合同解除權由業主委員會行使: 1.業主委員會有權請求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2.物業服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業主委員會有權請求物業服務企業: A.退出物業服務區域; B.移交物業服務用房和相關設施、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C.移交由物業服務企業代管的專項維修資金。 三、返還預收物業費請求權由業主行使:物業服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業主有權請求物業服務企業退還已經預收,但尚未提供物業服務期間的物業費。 【陳其象律師提示】 ①物業服務企業有權向拖欠物業費的業主主張權利,無權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物業費主張。 ②物業服務企業無權拒絕退出、移交,並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系為由,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的物業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業主大會按照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後,業主委員會請求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物業費主張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拖欠物業費的業主另行主張權利。 第九條 物業服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退還已經預收,但尚未提供物業服務期間的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拖欠的物業費的,按照本解釋第六條規定處理。 第十條 物業服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業主委員會請求物業服務企業退出物業服務區域、移交物業服務用房和相關設施,以及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和由其代管的專項維修資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I. 物業公司能否突然終止對業主的服務
很簡單,物業公司是你們所有業主合夥顧的,是為你們大家服務的,他不幹算完,再內顧個就行了容再之,你們可以自管,這樣還經濟點,水、電是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公司直接向最終端用戶收費的,只要你們自覺交齊水電費就絕對不會沒水、沒電的
J. 什麼情況下可以終止物業服務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版務已經按權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物業服務合同也不例外,一旦出現上述法律規定的情形,合同的權利義務也就終止啦。物業服務合同通常約定有服務期限,到了約定的服務期限,物業服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