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
㈠ 一個城市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行政服務中心是怎麼樣的關繫上下級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事業編制嗎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行政服務中心不屬同一系統,級別一般都在正處或專副處級財政全額屬撥款事業單位,因為不是一個系統,所以沒有上下級之說,關系話可能就是相輔相成的關系。
㈡ 什麼是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政務服務體系健全
一、政府服務中心有些地方也叫行政服務中心、政務中心、政務大廳等,主要是提供回政府行政審批事項答等一站式服務,舉個例子,比如企業注冊,以前要跑工商、稅務等多個地方,現在只要在一個地方辦理就完事了。
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一般包括政府采購、工程建設、產權交易、土地掛拍,葯品采購等交易事項(涉及政府的交易,有買有賣),主要的宗旨就是要實現公開、公平、公正、誠信。
國辦22號文指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試行政服務中心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合署辦公。所以很多地方是實行一個中心兩塊牌子。
㈢ 政府采購網是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嗎
不是,政府采復購網一般是政制府采購中心使用的,其主管部門是財政口。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使用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近年開始新流行的一個機構,主管部門有的是省(市)政府部門,有的掛在行政服務中心(也有稱政務服務中心)。
「公共資源」包含了政府采購、工程建設、土地掛(牌)拍、產權拍賣,有些也包括葯品采購。
「交易」的意思,主要是因為有買(采購)有賣(拍賣)。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響應了國家大部委改制的目標,有發展趨勢。
不管是公共資源或政府采購,其宗旨都是為了公開、公平、公正、誠信。
「招投標」建設,是其核心內容。
㈣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管理相關主體包括哪些
它在名義上是每個人都享有的財物,但實際上任何個人都不可能完整地得到它、佔有它和使用它。公共財產作為公共物品,是由公共財政支出的,其來源是納稅人的稅收。因此,每個公民都有享有的權利,但它不是單個個人所購買的產品,故只能作為公物存在。
作為公共管理內容的資源是有特定含義和范圍的。一般說,為一定社區的人們共同擁有的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都屬於公共管理資源的范疇。這些資源,在名義上是每個人都可以享有的財物,但實際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完整地佔有它。這些資源主要包括:自然資源、公共設施、公共信息、公共企業以及人力資源等。
㈤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定點單位什麼意思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定點單位就是其專門負責的單位。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服務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葯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5)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擴展閱讀:
進入21世紀以來,政府采購制度的完善構成了公共資源交易的重要環節,但也無法涵蓋日益豐富的公共資源范疇。在新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中,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公共資源的概念邊界。
其次,新的平台著重在於基礎設施建設,整合現有體系過於分散的局面,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利益格局。因此統一的交易規則、技術規則就變得非常重要,這也是為了改變現有管理模式中的高成本和資源浪費,也是為促進交易程序的規范性,確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當然,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建設並非孤立的,而應與整個公共財政、國有資本經營管理等的改革融合在一起,充分考慮系統性、配套性的改革。例如,公共資源出讓交易完成後的資金管理與運用,以及如何改變預算管理與政府采購的低效率問題。
㈥ 電子招投標系統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什麼區別
產權交易所是固定地、有組織地進行產權轉讓的場所,依法設立的、不以贏利為版目的的法人組織。產權權交易所作為產權交易的中介服務機構,它本身並不參與產權交易,只是為產權交易雙方提供必要的場所與設施及交易規則,保證產權交易過程順利進行。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葯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㈦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可以自行招標么
當然不可以。
自行招標僅指本單位的項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只是一個公共交易平台,又不是所有財政投資單位的母公司,怎麼能如此踐踏現行規定?
㈧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要怎樣建立
完善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領域的市場運行機制,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統一集中管理,逐步拓展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實施范圍,確保公共資源交易公開、公平、公正。為公共資源交易搭建平台、提供服務,逐步推進省、市、縣、鄉四級公共資源交易網路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與服務中心合並的一體化管理模式。
㈨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著單位的具體干什麼的
1、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般是屬於中介機構,它應該是由政府成立的一個公共回平台,要求國有資產的答各項交易必須統一進入交易中心這一平台進行交易,具有一定的行政監職能,確保國有資產的交易能夠公平、公開、公正。
2、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法律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當地制定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是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自2003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是針對政府采購的專門性法規。
4、《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是為了規范拍賣行為,維護拍賣秩序,保護拍賣活動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是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另外全國各地省市還分別制定了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進行具體的實施。
㈩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哪個部門管理
由市政府統一管理,是主管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葯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拓展資料:
目前由於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中有著部分法律條文的沖突,導致在交易平台中出現了若干問題,故而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試點,提供現實法律依據的來源,同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多以事業單位的形式出現,在未來四年內,事業單位改革將何去何從,也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即將面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