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行為監管
1. 黨員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哪些行為受監管
黨員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哪些行為受監管?
在《開平市黨員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行為規范》中,明確規定了黨員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有十種行為受到監管。
黨員領導幹部應加強自我監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酗酒、滋事、酒駕等不注意公眾形象的行為,或在公共場合、群眾面前耍特權、逞威風。
(二)拉幫結派搞「小圈子」,官商勾結搞「傍大款」。
(三)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插手不該管的事項。
(四)違規組織參加或在聯誼會、老鄉會、校友會、同學會、戰友會等自發成立的社會組織內擔任職務。
(五)縱容、授意配偶、子女、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
(六)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
(七)利用手機、電話、網路等工具損害他人聲譽。
(八)違規經商辦企業等與民爭利的行為。
(九)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十)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或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等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
2. 銀行商業銀行的監管套利行為指的是什麼意思
你好,銀行商業銀行的監管套利行為指的是:
對於「監管套利」,目前在國內外都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一般認為在經濟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便出現了監管套利機會,理性的市場主體會選擇最優交易策略,從而實現自身效用的最大化:(1)一個經濟目的,可以通過多個交易策略來實現。(2)對於上述實質相同但形式不一的交易策略,監管制度存在著不同的對待方式。監管制度在對待方式上的差異性源於制度內在的不完全性,其無法對交易的經濟實質給出足夠精確的界定。
3. 對於操縱市場的行為監管部門將怎麼做
對於操縱市場的行為,監管部門從嚴打擊、從重處罰,讓違法者覺得真疼,這理所應當,更是職責所在。
還有人問,操縱一隻股票罰幾千萬上億,財務造假就罰幾十萬,這公平嗎?的確,虛假信息披露也是性質惡劣的行為,目前能夠實施的處罰過輕,起不到震懾效果。這說明法律有待完善,監管還有不足,需要加快補齊短板。但是,如果以此為理由,來質疑一些嚴管市場的舉措,就不合理了。
當然,要讓違法者真正覺得疼,開出罰單只是第一步。如果受罰者通過各種手段規避處罰,「天價」罰單變「空頭」罰單,就不僅不會讓他們覺得疼,反而有損執法的嚴肅性。此外,現在小投資者利益被侵害後,還是缺少有效途徑來維權,多數情況下只能吃「啞巴虧」。多管齊下,方能真正捍衛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還市場一片風清氣正。
4. 在金融方面如何強化行為監管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建議:一是推進立法建設,完善頂層設計。內從國際經驗來看,《容2012年金融服務法案》、《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是英美兩國實施行為監管及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法律依據,法案中對於行為監管當局的法定職責、工作開展等事項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而目前我國實施行為監管及金融消費者保護在法律上並無明確的依據。
四是優化資源配置,提升監管能力。應盡快建立標准化的行為監管流程,對於擾亂市場秩序或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的市場亂象,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等。
5. 對違法行為的監管職責 是否有時效
市場管理監督管理局嚴格來說應該叫做市場監督管理局,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其他地區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局的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職責。以下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加以說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食品安全監管和價格監督檢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制定和實施提高質量整體水平、標准化和計量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指導知識產權戰略實施(三)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四)負責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的責任(五)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責任;負責市場交易(含網路商品等虛擬交易)行為和有關服務行為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組織建設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監管體系;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牽頭打擊傳銷違法行為;承擔酒類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六)承擔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七)承擔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監督檢查責任。制止不正當行為價格行為,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八)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推進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的實施;監督管理質量體系與產品質量的認證行為(九)承擔產品、商品質量監督責任;管理產品、商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依法對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定工作(十)按規定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爭議(十一)承擔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責任,查處合同違法行為;依法企業動產抵押登記,依法監管拍賣行為(十二)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機構、計量檢定機構、計量器具校準機構、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他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事業和社會中介機構
6. 銀監局文件中提到的一、二、三類案件具體指什麼
在上述案件定義的基礎上,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內違法違容規行為等因素將案件分為三類:
1.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涉嫌觸犯刑法的,為第一類案件。
2.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不涉嫌觸犯刑法,但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且該違法違規行為與案件發生存在聯系的,為第二類案件。
3.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不涉嫌觸犯刑法,且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其從業人員也無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為第三類案件。
7. 走票的走票行為監管對策
為有效扼制走票行為,筆者認為應實行罰防結合,制度制約,監督把關的監管對策,促進企業自律,從源頭上制止走票;實行罰防結合的制度制約,對企業進行誠信教育,對走票企業實施處罰;監督把關,對企業日常經營進行監管,一經發現走票決不姑息。 對葯品經營企業加強監管,提高檢查頻度,檢查面不僅覆蓋購銷記錄、購銷票據,還要覆蓋財務的匯款憑證等材料;加強對流通環節的監管,通過對經營企業GSP認證的後續工作,做好GSP的跟蹤檢查。建立協作機制,聯合稅務、工商等部門對企業進和檢查,多角度,多層面徹查走票。
8. 對禁止性投資行為的監管有哪些
對於基金投資作出了限制性規定,禁止下列行為:一是承銷證券。二是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三是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9. 明確了網貸業務規則,堅持底線思維,加強事中事後行為監管.什麼意思
這句來話來自《網貸自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意思是要引導網貸平台回歸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不得保本保息)、小額分散、服務實體以及普惠金融的本質,《辦法》以負面清單形式劃定了業務邊界,明確提出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等,並根據徵求意見,增設不得從事的債權轉讓行為、不得提供融資信息中介服務的高風險領域等內容,旨在對打著網貸旗號從事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實施市場退出,按照相關法律和工作機制予以打擊和取締,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人等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