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計生監督協管
發布時間: 2020-11-20 14:36:55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情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情況等。
巡查主要內容如下: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情況;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完成情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情況;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情況;工作場所異常情況(粉塵、雜訊等);群眾投訴舉報情況。
協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對轄區內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的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協管員定期進行巡查,按照技術規范的要求填寫相關工作表(見附表),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報告。完成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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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計生監督協管的相關要求:
1、職業病危害信息報告率=報告的事件或線索次數/發現的事件或線索次數×100%。報告的事件或線索包括以下內容轄區內用人單位的違法相關信息、工作場所異常情況等。
2、開展巡查工作應當填寫相關工作表,做到及時、真實、准確;需要報告的信息要及時上報。
3、承擔職業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人員,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服務技術規范等要求,認真做好職業衛生監督協管相關工作表的填寫及信息報送,重要情況立即報告。
Ⅱ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衛生計生監督協管裡面的食源性疾病工作是怎樣開展的
國家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承擔轄區內食源性疾病的監測工作的組織安排和管理職能。認真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監測的工作計劃制定,組織實施,培訓督導,協調考核等。明確轄區醫療機構與疾病防控中心的工作分工,職責范圍。切實落實,保證實施到位。建立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機制,協調機制,保證工作有序,扎實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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