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律監督
發布時間: 2020-12-02 06:17:43
A. 法律,法制,法治有什麼區別
法治,又稱法律的統治,是與「人治」相對應的一種治國方法。人治,是法治的對立概念,是指依靠個人權威性和個人崇拜的作用來管理政權實行政治統治。法治與法制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l)內涵的差異。法治表達的是法律運行的狀態、方式、程序和過程,包括法律的至上權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開性等基本要求,以及法律制約公共權力與保障人權等基本原則;法制只是「法律和制度」的簡稱。
(2)價值取向的差異。法治強調人民主權(民主精神)、法律平等、權力制約和人權保障;法制則不預設價值取向。
(3)在與人治的關繫上,法治明確地與人治相對立,有人治無法治,而法制可以與人治共存,可以有「人治下的法制」。
(4)在配套環境方面,法治需要市場經濟、民主政治等環境,法制則可以在各種經院政治、文化體制中存在。法制指一個國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卻強調一個國家處於依法治理的一種狀態。法制的內涵比法治要小的多。法制著重講的是法的一系列規則、原則及與此相關的制度,而法治的內容就要豐富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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