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監管局
①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拓展資料:
為整合市場監管資源,形成市場監管全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建議將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管局食品監管部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商務部市場秩序管理、反壟斷職能合並組建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建議不再保留的部門有: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調整職能:
一是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信息發布、監測評枯,事故處理工作交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二是工商總局原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更名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司交由商務部管理。
三是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交由國家知識產權署管理。
四是負責農產品流通、銷售監測和質量安全的統一監管,並不再負責農資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
五是原商務部牽頭的市場整頓規范工作調整為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
調整體制:
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組建完成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為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工商局的工作職能是建立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具體的職權概括地說就是「六管一打一制止」。
「六管」是指:個體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管理、合同管理、廣告管理、商標管理。
「一打」是指打擊假冒偽劣商品。
「一制止」是指制止不正當競爭。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② 市場監督管理局 和 質量技術監督局,這兩者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區別為:側重點不同、主要職責不同、級別不同。
一、側重點不同
1、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側重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2、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側重於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主要職責不同
1、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負責宏觀質量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
2、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責為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負責宣傳貫徹GB/T19000-ISO9000系列標准;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三、級別不同
1、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屬於國家級、省市級。
2、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屬於國家級、區縣級。
③ 質監局與工商局有何區別
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監局),質監局(質量監督管理局)就兩者工作職能;
權利的區別:
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能為規范市場管理制度,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維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調處經營過程中的矛盾糾紛,代表國家行使工商行政執法權力。質監局—質量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能是對經營中商品質量的監測和確定,只有監督管理權,沒有行政執法權。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全國質量、計量、出入境商品檢驗、出入境衛生檢疫、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安全和認證認可、標准化等工作,並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正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按照國務院授權,將認證認可和標准化行政管理職能,分別交給國家質檢總局管理的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承擔。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再保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重新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18年03月17日,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我國市場主體達到1個億。
④ 質量技術監督局怎麼樣,算不算是好單位呢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還算可以。目前質量技術監督局還是省以下垂直管理,所以待遇會比地方部門高出10-20%,但是據了解很快就要體制改革,收歸地方管理,垂直的優勢很快over。
質量技術監督局(the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是國家職能部門之一,國家設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1年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並成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部級。省以下設置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局對各市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能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負責《計量法》、《標准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三)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研究制定本市質量發展的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精品名牌戰略
(四)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省質監局部署的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省質監局批準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
(五)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並實施監督;負責農業標准化的實施及其示範區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准確可靠;組織開展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量值傳遞;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⑤ 質監局屬於什麼單位
已經被撤銷,以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全國質量、計量、出入境商品檢驗、出入境衛生檢疫、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安全和認證認可、標准化等工作,並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正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拓展資料
機構職責:
(一)組織起草有關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研究擬定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和發布有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與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相關法律、法規,指導、監督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國與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有關的技術法規工作。
(二)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國質量工作,研究擬定提高國家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推進名牌戰略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依法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規范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四)擬定出入境檢驗檢疫綜合業務規章制度;負責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管理;負責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管理。
(五)組織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工作;管理國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導和咨詢服務。
(六)組織實施出入境動植物檢疫和監督管理;管理國內外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導和咨詢服務;依法負責出入境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工作。
(七)組織實施進出口食品和化妝品的安全、衛生、質量監督檢驗和監督管理;管理進出口食品和化妝品生產、加工單位的衛生注冊登記,管理出口企業對外衛生注冊工作。
⑥ 質量技術監督局是干什麼的
一、職能
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
二、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管理質量監督工作;負責食品生產領域的衛生監管;負責市打假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依法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四)負責管理標准化工作;受省局委託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對企業計量檢測保證能力進行考核;規范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六)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依法對質量檢驗(含機動車輛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協助省局對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施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綜合管理工作。
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稽查隊剛進入的月入2千左右吧,參公待遇,基本沒什麼灰色收入(頭頭能強點),比城管強點,工作不算太辛苦,進步空間小,待遇一般,比起公檢法,國地稅差大了。稽查局長,處級待遇。
組織機構代碼證就是他們全權管理的,
⑦ 質量技術監督局是做什麼工作的它屬於政府部門嗎
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工作有以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負責《計量法》、《標准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三)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研究制定本市質量發展的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精品名牌戰略。
(四)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省質監局部署的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省質監局批準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
(五)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並實施監督;負責農業標准化的實施及其示範區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准確可靠;組織開展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量值傳遞;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七)負責宣傳貫徹GB/T19000-ISO9000系列標准,積極推進質量認證工作,並按省質監局的部署,對質量認證中介機構的行為和認證標志的使用進行監督。
(八)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九)負責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收購、加工、銷售、倉儲等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標准和計量違法行為。受理消費者投訴和舉報,受理工商部門移交的在流通領域查出的屬於生產環節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並依法組織查處。
(十一)承擔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相關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安全市場准入制度,組織查處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和加工的質量違法行為。
(十二)承辦國務院、質檢總局或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
質量技術監督局是國家職能部門之一
(7)質量監管局擴展閱讀:
質量技術監督是以法律法規為准繩,以標准為依據,以技術檢驗、計量檢測為手段,對產品質量進行規范和監督管理的行政活動。
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是一項重要的、綜合性的基礎工作,其覆蓋范圍廣泛,涉及到工農業生產、工程建設、科學研究、文化教育、醫葯衛生、環境保護、核安全、國內外貿易、服務行業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人民生活的各個方面。
質量技術監督的作用:
1. 質量技術監督與經濟監督、政紀監督一樣,是國家行政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質量技術監督工作將在「提高質量、凈化市場、加強技術基礎、推進與國際慣例接軌」等方面,發揮「規范市場、扶優治劣、引導消費、服務企業」的重要作用。
參考鏈接:質量技術監督-網路
⑧ 質量監督管理局是什麼部門有沒有執法權
現在大部分地方的技術質量監督局,工商局,物價局,食品葯品監督局合並為市場監督管理局,有執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