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怎麼比民警還囂張
⑴ 一些城管與一些警察起沖突,爭議。。,責任在乎誰誰對誰錯呢
全都抓起來,擾亂社會治安!知法犯法!按照治安處罰條例統統關24小時在說!
⑵ 城管比警察還叼!到底城管權利大還是警察權利大
城管與警察沒有誰的權力更大的說法,他們的職權不同。所以在各自的領域都是有分工的。
城管負責市容環境的管理,而整治市容環境的場所通常是在大街小巷等公眾場合。
警察如果辦案,例如抓到嫌疑人等,是在公安局、看守所等封閉的場合辦案,警察有時候如何辦案,是老百姓看不到的。
城管是國家事業編制,而公安機關則是國家公務員編制;城管的執法屬於行政范疇,而公安機關執法包括行政和司法。
1、警察與城管都是政府下面的職能單位,側重點不同,警察職能在維護治安秩序,打擊犯罪,以及為人民服務,城管側重於城市道路狀況的管理,比如路邊的擺攤設點。違章建築,道路佔道經營。
2、編制有所不同,警察都是公務員編制,但城管不一定,有的城市城管人員全部是公務員編制,但很多小城市,只有城管的領導是公務員編制,別的人員為事業編制。
3、很多情況下警察和城管是聯合行動的,因為很多職能交叉,比如在進行創衛活動中經常要聯合執法。道路清理兩者都有責任。
4、警察於城管處於相同的地位,實際上,城管很多地方依賴警察的幫助。警察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對阻礙執行公務的進行罰款和拘留,可以《刑法》中的「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所以警察的涉及面相當廣,遠遠超出一般的職能部門。
5、裝備不同,警察的強制執行的工具優於城管,但在實踐中也不一定,很多地方極為重視城管,甚至城管都配備了裝甲車的也有。
⑶ 為什麼現在的年輕人都那麼叛逆為什麼對警察城管什麼的都很反感年輕人應該學會服從,對警察連聲稱是,
這應該是屬於心來理學問題,我不在自行,試著回答一下。
年輕人進入青春期後,自我意識覺醒,有了自己的想法,覺得自己長大了,總想自己的事情自己決定,不想受到限制,不想受到管制,甚至過馬路都不理會來往的汽車。但由於社會經驗缺乏,易沖動,因而常常與家長、社會發生沖突,認為他們都是管教自己的人,不讓做這,不讓做那,所以就會對社會管制產生反感。這是很正常的,一般在進入大學,並與社會產生交往後會改善的。用句大白話說,當稜角被社會磨平時,他們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⑷ 城管亂象該怎麼治理,城管太亂了,動不動就打架,警察來了跟警察打。天不怕地不怕
城管與警方發生沖突,畢竟是個案,並不是普遍現象。至於城管文明執法,不允許粗暴野蠻,現在法律已經有明確規定。但仍然有個完善過程。
⑸ 城管是不是比警察還大
城管就是警察在外找的來幫忙管理秩序的、故名曰城管、其實他們什麼身份都沒有、其實也不全是這樣、但在中國大多數小地區都是這樣、要不然城管在民眾心中印象怎麼會那麼差、因為大多數都是這樣、不正規
⑹ 城管與警察的區別
無論警察還是城管,執法不看是不是殘疾人,而是看有沒有違反相關法規
⑺ 公安局的城管警察大隊和城管執法隊伍有什麼區別
公安局的管理范圍,顧名思義,主要是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因此各地公安局都沒有城管警察大隊這個警種和機構。城管執法隊伍則是城建系統的執法隊伍,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關於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實施細則進行城市建設方面的管理,例如違章建築,市容市貌的管理。所以無法說公安局的城管警察大隊和城管執法隊伍有什麼區別。
⑻ 城管,派出所,警察,這幾個部門有什麼區別付責什麼事情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機構,或者說是下屬單位,歸公安管理,受警察法管理,主要是犯罪的,還有戶籍
城管,是歸地方政府管理的,主要是城管的管理,明白的分開是,刑事和民事的區別
⑼ 城管與警察的區別
城管的執法屬於行政范疇,而公安機關執法包括行政和司法。警察職能在維護治安秩序,打擊犯罪,以及為人民服務,城管側重於城市道路狀況的管理,比如路邊的擺攤設點。違章建築,道路佔道經營。
⑽ 城管和民警在行政上有沖突嗎
如果你說的行政上指的是他們兩者的權利重碟區,可以告訴你沒有。
為什麼沒有呢?
眼下城管一無法律授權、二無資金來源、三無准入門檻,可以他們在司法系統中沒有任何層次和地位,但也因為是這個原因,正常情況下沒有一個部門可以干預他們的工作,以致目前全國各地出現城管在工作中暴力執法的負面新聞。
為什麼他們沒有權利還能囂張呢?
城管的執法權利是由各地政府授權的,幫助管理城市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他們的權利僅僅如此,但執行的尺度和細則各地政府的要求可能有不一樣的。
人民警察和城管的關系?
從某種程度上說,城管是協助110管理城市的,試想一下,如果讓一個城市的警察來管理滿城的小商販,那誰有時間去破案?所以這部分人從哪找,找誰呢?這時候行政執法局就出現了,招聘社會上有文化,沒文化,會武功和不會武功慢慢練的都可以。
如果你問誰厲害?
個人覺得,這兩個單位在目前看來,沒有可比性,因為行政執法局沒有對「人」的任何處置權利。
意思就是說,城管犯法由警察去抓,警察犯法還是由警察去抓永遠輪不到城管,警察若想限制城管的權利,只要兩會提個案就可能實現,但城管想限制警察的權利,那隻是個逗人樂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