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與制約
❶ 對政府權力進行監督和制約的關鍵是什麼
建立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是政府權力制約和監督的關鍵
目前我國對政府版權力的監督制約權形成了自己的體系,應該說是比較全面和嚴密的,在實際工作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實踐中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以及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表明這個體系存在一定的缺陷。這個缺陷就是沒有完善的制約和監督機制。因此,我國必須建立健全政府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這是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的關鍵。這個機制,一靠民主,鼓勵公民參與對政府權力的監督,發揮人民民主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這才是最好、最有效的監督;二靠法律,使政府的決策、執法和執法檢查都按法律行使,合理運行
❷ 如何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
只有將以權力制約權力、以權利制約權力兩者有機地聯結起來,有效地制約與監督權力的現代政治難題才能得到解決 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因為,從正面來看,權力的制約與監督對於權力服務於公民、有效地運作、推進財富的積累等,具有重大的影響;從反面來講,不受制約與監督的權力必然是腐化變質的權力,權錢交易、低效運作、腐敗叢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 以權力制約權力 以權力制約權力,首當其沖的是實行權力的分割制衡原則。之所以必須首先分割權力,是由權力性質決定的。「絕對的權力絕對地導致腐敗」,這是不論社會政治制度差異如何都適用的一個現代政治戒條。權力具有自我膨脹的天性,如果不對權力加以分割,這種政治制度就必然成為一種獨斷專行的制度,絕對的自我而不會有真正批評的孤芳自賞的制度,從長期執政效應來看,也相應會成為一種低效率的政治制度。 其次,以權力制約權力,需要對監督制約權力的對象加以明確。分割權力作為制約和監督權力的前提,並不必然保證權力受到有效的監督制約。因為在權力的實際運行中,執掌權力的主體具有自由裁量的空間,他們還是有濫用職權的必然性。必須將執掌權力的人置於有效制約與監督其權力的權力運行體系之中,才能保證他們用公共權力來為公共利益服務。假如僅憑他們依託在自我道德信任基礎上執掌公共權力的諾言,對他們不加以嚴格制約與監督,那就絕對不能期望杜絕權錢交易、以權謀私。 再次,有效制約與監督權力還必須建立起制度導向與程序優先的制度運行體制。假如制約與監督權力的動力僅僅來自某些政治高層人物的旨意,或來自某個集團的善良動機,那是不可能有效制約與監督權力的。這是由權力支配意志而不是意志支配權力的權力現代性決定的。歷史上曾經有多少意志堅定地想用權力來為大眾謀取福利的政治家,到後來演變為濫用權力、甚至以權謀私的墮落分子。這類觸目驚心的事例告訴我們,除開在制度上解決權力的制約與監督問題,從而保證從權力的分割開始、到權力的規則運轉、再到權力的公共化評估相互貫通,從而將權力的客觀化運作與執掌權力者的個人意志和願望隔離開來,否則就不能想像權力受到有效制約與監督。至於制約與監督權力的程序優先問題,那就更是一個檢驗政治現代性的指標了。有沒有權力運行的分割制衡制度設計、有沒有權力執行的一套客觀制度建構、有沒有圍繞權力執行糾紛建立的裁決機制、有沒有對人對事對決策對效用分別設計的制度規章,既是劃分傳統政治與現代政治的分界線,又是判斷權力是否受到有效制約與監督的基本標准。 以權利制約權力 以權力制約權力是一種「權力內部」的制約與監督思路。也許更為關鍵的還是以權利制約權力。對於現代社會來講,建立在自由平等基礎上的公民權利,是一個政治共同體據以維持與發展的現實起點。假如以權力制約權力只是執掌權力者之間展開的權力分配游戲,那麼,就既不能指望權力會自我限制,也不能指望權力的公共性有根本的保障。於是,以高於權力的權利來制約與監督權力就是必然的選擇。必須將權力與權利作為一個對應的關系來處理,以前者為必須限制的對象,以後者為捍衛的對象;以前者為社會運作的條件,以後者為社會運作的前提;以前者為後者的被支配者,以後者為前者的支配者。這樣,權力的自我膨脹才會消減。以權利制約與監督權力,既需要重申人民主權原則,也需要有人民以公民的角色介入社會政治生活的「角色轉變」,更需要有反映人民意志與願望的社會建制來實際制約與監督權力。於是兩個方面的問題就顯得重要起來:一方面,必須建立健全國民政治參與的制度渠道,從而使得公民有表達自己意見和參與決策的空間。另一方面,在日常的社會政治生活中,必須建立起輿論監督的制度體系。只有將以權力制約權力、以權利制約權力兩者有機地聯結起來,有效地制約與監督權力的現代政治難題才能得到有效的解決。
❸ 為什麼權力需要監督與制約
1、我國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權力是人民賦予,要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就必須對權力進行制約監督。
2、權力是把雙刃劍。政府權力運用得好,可以指揮得法、令行禁止、造福於民;權力一旦被少數人濫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可能滋生腐敗,貽害無窮。為了防止權力的濫用,需要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
3、根本原因:我國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決定了須對政府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
❹ 制約與監督最大的區別是效力問題,對嗎
制約與監督是兩種不同的權力關系,同時也是兩種不同的權力控制制度,具有不同的控權功能。對兩種權力的配置方式、運行機制以及責任追究機制差異進行辨析,有助於我們更深刻地理解制約制度與監督制度各自的作用方式和功能機理。
❺ 對政府權力進行監督和制約的關鍵是什麼
建立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是政府權力制約和監督的關鍵 目前我國專對政府權力的監督制約形成屬了自己的體系,應該說是比較全面和嚴密的,在實際工作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實踐中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以及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表明這個體系存在一定的缺陷。這個缺陷就是沒有完善的制約和監督機制。因此,我國必須建立健全政府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這是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的關鍵。這個機制,一靠民主,鼓勵公民參與對政府權力的監督,發揮人民民主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這才是最好、最有效的監督;二靠法律,使政府的決策、執法和執法檢查都按法律行使,合理運行
❻ 權力制約和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首先,社會管理法制化和利益多元化發展的不匹配,使得制約監督的效果不盡如人意。權力制衡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的基本政治權力結構,權力制約均衡與政治的民主變革有著重要關系,政治民主的變革又需要與經濟發展相適應。
其次,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有更多適應制約監督權力的法律來保障權力的有效運行。市場經濟的管理機制、法律制度都需要對權力加以規范,實現經濟轉型時期的特殊要求,實現在市場經濟有序運行中的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權力的日益民主化。
最後,權力制約措施的滯後性還體現在,對於阻礙經濟發展的權力濫用行為在懲處手段上的不明確,形式上的單一化,監督檢查的低技術含量。在權力監督方面,信息技術的應用處於較底層面,游離於權力運行之外,同時,涉及司法權力、司法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等深層次問題沒有解決。只有在更有效的制約監督機制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才能持續健康發展,形成對於影響市場經濟發展的權力監督制約。
忽視權力制約和監督意識的觀念障礙。當前一些幹部對於權力運行的制約存在意識上的障礙,不重視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對於權力的來源沒有認識到位。在我國,人民代表由人民選舉產生。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權力機關,人民代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權力,黨的權力應該為人民造福。那些認為手中權力的來源是領導的提攜或個人努力的觀念都是錯誤的。
某些領導幹部沒有意識到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黨執政後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錯誤的意識帶來了權力的制約監督上的「空擋」,認識不到權力的來之不易以及權力背後代表的利益關系,使得某些領導幹部隨心所欲地使用權力,存有逃避監督制約的僥幸心理和排斥監督、壓制監督的不良行為,甚至形成權力庇護關系網。
權力制約和監督的體制障礙未消除。權力的監督制約未能良好地實施,原因之一是在體制中權力過分集中的弊端還沒有消除。這種情況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監督體制在設置上沒有與監督的內在規律適應;第二,權力的集中程度過高,被監督者受制於監督者,導致在監督中受監督的都是層級比較低的工作人員,真正的權力濫用行為沒有受到監督,這使得現實監督存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避免上層的全面壟斷,形成上、中、下三個層面的監督機制,才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❼ 有效監督和制約公權力,要在哪幾個方面狠下功夫
您好!有效監督和制約公權力,要在幾個方面狠下功夫?(一)要科學配置權力,使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二)要防止權力的濫用,為權力的行使設定正當目的及合理基準與要求。(三)要嚴格對權力的監督,有效規范黨內、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審計、社會、輿論諸項監督,並充分發揮各種監督的獨特作用,使違法或不正當行使權力的行為得以及時有效糾正。(四)要健全權益恢復機制,使受公共權力侵害的私益得到及時賠償或補償。謝謝閱讀!
❽ 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三者之間的監督與制約關系是怎樣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作了明確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查,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訴訟中依法行使各自的職權,處理相互關系的一個重要原則。如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須經人民檢察院批准,偵查終結認為需要起訴時,須經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起訴或不起訴;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要求人民檢察院復議和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復核;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據法律可以作有罪或無罪、此罪或彼罪的判決;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時,可以按二審和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等。這種相互之間的配合和制約,是一種相互依賴、互為作用的關系,是唯物辯證法在訴訟程序中的具體應用。它對於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防止訴訟中的主觀片面性,避免偏差和錯誤,保證准確有效地執行法律,具有重要意義。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從廣義上看,也是對訴訟活動所進行的一種制約、制衡和約束;
分工負責是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要依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按照分工進行刑事訴訟,不能互相更換,不能互相代替,也不能超越職權行事。分工負責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前提,沒有三機關分工負責,就談不上三機關的配合與制約。
互相配合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分工負責的前提下,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打擊敵人、懲罰犯罪的任務。而不能互相封鎖、互相扯皮、互相刁難、彼此抵銷力量,影響刑事訴訟任務的完成。在工作中,公、檢、法三機關也可能發生一些意見分歧,這是正常的,正確的態度應當是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進行充分協商,依據事實和法律,求得統一的認識。
互相制約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辦案中要堅持原則,互相監督,發現錯誤及時提出或糾正,保證案件不錯不漏,不枉不縱。互相制約的根據是案件事實和國家法律,符合事實和法律的,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應當積極去辦。不符合事實和法律的,就不能辦。違反國家法律的,應當積極提出意見,幫助有關單位改正,發揮制約的積極作用。決不能為了照顧關系,講情面,而放棄原則,給工作造成損失。
❾ 應該如何對政治權利進行制約與監督
1、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是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為全面保證國家法律的有效實施,通過法定程序,對由它產生的國家機關實施法律的監督。
2、國家行政機關的監督,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所進行的法律監督。它既包括國家行政系統內部上下級之間以及行政系統內部設立的專門機關的法律監督,也包括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權時對行政相對人的監督。
3、國家司法機關的監督,是我國監督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檢察機關的監督和審判機關的監督兩種。
4、中國共產黨的監督,是我國的一處具有關鍵性的法律監督形式。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在國家生活中處於領導地位,在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放,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貫徹,保證政令暢通,監督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防止濫用權力等方面,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5、社會組織的監督,主要指民主黨派、人民政協和社會團體的監督。
6、公民的監督,是指由公民直接進行的法律監督。
7、法律職業群體的監督,專指律師和法學家的監督。
8、新聞輿論的監督,是由新聞媒介進行的法律監督。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該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監督法的特點是:首先,突出監督形式--主要是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其次,突出監督內容--直接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普遍要求解決的問題;再次,突出監督效果--注重針對性和實效性。
❿ 如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一、當前郵政企業制約和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當前郵政企業制約和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自上而下的監督比較順利,自下而上的監督比較困難;懲治性的事後監督比較重視,防範性的事前、事中監督比較薄弱;對領導幹部自律要求比較明確,他律措施相對薄弱;建章立制比較重視,但監督運行機制相對落後。而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是不要監督、不能監督、不敢監督和不會監督等認識上的原因,還有領導幹部權力過於集中、監督機構缺乏相對獨立性、對領導幹部輕管理、教育不到位等監督體制和機制方面的缺陷,及監督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形式主義。 二、加強對權利運行監督和制約的對策 1.發展黨內民主,強化黨內監督一要廣泛推行黨務公開。要暢通黨員知情渠道,提高黨內生活的開放程度,推行黨務信息公開化,實行黨內重要情況通報,推進黨員知情權規范化。要健全黨員監督運行的建立溝通交流機制、黨員參與決策監督機制、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監督機制、信訪機制、落實和反饋機制。各級黨組織要制定黨員監督的實施辦法,建立可操作性的制度,確保黨員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要認真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監控權力運行過程。要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切實保障黨章規定的黨員的批評權、檢舉權、申訴權和控告權等,加強黨員對黨內事務的了解和參與;要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方針,進一步完善黨委(總支、支部)內部議事和決策規則、機制,促進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要嚴格黨內組織生活,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在領導班子成員之間形成經常性監督的氛圍。2.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一是要進一步完善集體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領導班子要按照權力與責任對等的原則,實行班子成員責任制,明確各權力層次、權力主體的職責和許可權,不要對「一把手」賦予過重的權力。二是要科學分解權力,對於那些容易滋生腐敗的工作環節和某項職能,變一人負責為多人、多崗位和多部門交叉負責。三是對「一把手」的權力范圍進行科學界定,尤其是項目決策權、資金調度權、財務處置權、設施使用權、機構設置權、人員使用權以及特殊情況下的相機處置權,都必須有明確具體可操作的規定。四是要建立權力與責任相配套的責任追究機制。一旦決策或權力運作失誤,不僅要追究行使該項權力當事人的直接責任,而且要追究「一把手」的領導責任。3.依靠群眾,提高民主監督水平 加強群眾監督,實質上是加強對權力行使過程的監督。一要深入推行局務公開,方便群眾監督。二要在企業內部普及民主法制教育,認真受理、及時核查職工群眾舉報反映的各種問題,營造民主監督的濃厚氛圍。三要重視家庭監督的作用。通過相互提醒、相互勉勵,達到提高廉政意識、共建尊廉崇德的良好家庭風尚。同時要探索社區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問題,把領導幹部的監督從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 4.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為了實行有效的監督,應當對現行的職能監督體系的相互關系進行改革和調整,變「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為「條塊結合,以條為主」,將監督同級黨委、行政領導調整為由上級部門監督下級黨委、行政領導,實行垂直領導體制,使監督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得以充分發揮,不再因自身的人權、財權受制於監督客體而出現「不敢監督、不能監督、監督不好、不監督好」的監督不到位情況。在現行領導體制不變的情況下,要從黨內十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監督關口前移、群眾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等方面入手,加強對現行的監督體制、機制和方法、手段的研究。 5.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監督能力要強化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意識和政治素質。要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於監督是失職,不善於監督是不稱職」的觀念,同時要樹立監督者必須接受監督的意識;要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能力。加大輪崗交流力度,重視幹部定期不定期的培訓,加強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培養紀檢監察人才;要大膽創新監督手段。用高新技術裝備紀檢監察隊伍,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的高科技含量;要強化內部約束機制。嚴明工作紀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實行錯案追究制,對內部出現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