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監管
① 如何加強招投標監管的建議
[摘要]建設工程招投標作為一種市場交易方式已經被人們廣泛接受,在提高建築市場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客觀性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當前我國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中仍存在多種不規范的現象,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監督管理是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本文介紹了招投標監督與管理的對象與職責,通過對建設工程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了新形勢下做好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的對策。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投標 監督管理 存在問題 對策
一、招投標監督與管理的對象及職責
招投標監督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委託專業招投標監督的機構依據《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對招投標過程進行執法監督檢查,使參與到我國建設市場中的主體遵守招投標「三公」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公平交易競爭,從而達到控制建設工期、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
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的對象主要包括: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和評標專家。
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機關,是指經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門授權設立的隸屬於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工程招投標辦事機構。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機關主要有兩方面職責:一是對招投標程序的監督,具體包括對招標單位的資質、招標申請書和招標文件進行審查,審定標底,監督開標、評標、定標和議標等;
② 招標監督管理辦法
招標工作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中心招標工作,強化監督約束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電力公司招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陝西省電力公司招標活動管理辦法》、《陝西省電力公司招標工作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培訓中心各部門、公司組織的各種招標活動。
第三條 中心所有招標活動必須接受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
第四條 中心監察部門行使對招標活動的監督職能,受理對招標活動的投訴舉報,查處招標活動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五條 特殊或重大的招標活動應邀請上一級監察部門參加監督。
第二章 監督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培訓中心監察室作為中心綜合監督的職能部門,負責對中心內招標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享有知情權、調查權和對違紀行為的處分權,但不參與具體評標業務。其主要職責是:
1、建立和完善招標工作監督約束的管理機制和辦法;
2、協調解決招標監督工作重大問題;
3、組織查處招標活動中的重大違紀案件;
4、督促有關部門在招標活動中履行工作職責。
第七條 具體招標項目,應當成立監督小組,對招標活動實行全過程監督。監督小組可由紀檢監察、審計、招標辦等相關部門的人員組成,一般不少於三人,組長由監督部門派出的人員擔任。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招標工作紀律;
2、監督對投標單位的資質預審,考察和入圍審定工作的情況;
3、監督開標、評標、匯總統計評標結果情況;
4、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現場投訴,對招標工作中的違紀、違規問題提出糾正和處理意見;
5、監督評標、排序、定標程序執行情況;
6、監督招投標領導小組決定的執行情況;
7、其他需要參與監督的招標活動。
第三章 監督方式和范圍
第八條 監察部門對招標活動的監督可採取現場監督、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進行。
第九條 中心各部門、公司的招標活動達到《西北電力職工培訓中心招標活動管理辦法》規定范圍標準的,監察部門原則上實行全過程監督。達到上級規定范圍標準的移交上級部門。
第十條 雖在規定范圍標准之外,但與培訓、教學、經營及職工利益密切相關或有較大影響的招標活動,監察部門亦必須實行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監督內容
第十一條 招標監督
1、對達到招標標準的項目拆分支解,規避招標的行為進行監督;
2、對招標活動中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行為進行監督;
3、法定公開招標的項目是否對外公示,邀請招標的項目是否按規定程序推薦入圍單位等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二條 開標監督
1、監督人員應當在開標現場當眾宣布招投標紀律,公布投訴舉報電話;
2、對承辦招標部門按招標文件要求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情況進行監督;
3、對招標人、投標人簽定的廉政公約進行確認,督導所有參加評標的人員填寫招標人廉政保證書;
4、對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開標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 評標監督
1、對招標委員會組成和隨機抽取評標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情況進行監督;
2、對評標過程中執行保密規定、措施情況進行監督;
3、對評標過程中執行評標程序、評標辦法細則情況進行監督;
4、對評委打分情況進行監督。評委出現異常打分,監督小組可責令打分人進行說明,理由不充分的,該打分無效,不記入總分匯總。
第十四條 定標監督
1、對是否依據評標報告推薦順序進行定標,是否有在評委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情況進行監督;
2、對有無招標領導小組以外人員干擾定標情況進行監督;
3、對是否充分聽取成員意見,按既定表決方式進行定標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五條 其他監督
1、重大招標項目需要實地考察的,監督部門可派員參加;
2、對招標活動中有無違反「推薦、評標、定標三分離」原則的行為進行監督;
3、對有無與投標人串通,搞虛假招標,影響招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行為進行監督;
4、對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招標工作人員是否嚴格執行了迴避制度進行監督;
5、對定標後是否按規定時間通知中標人以及合同簽定情況進行監督;
6、對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
第五章 懲處和獎勵
第十六條 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西北電力職工培訓中心招標活動有關規定的行為,監察部門應做出監察決定或提出書面監察建議。
第十七條 對違反《西北電力職工培訓中心招標活動管理辦法》的行為,監察部門可直接或責成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納入該部門負責人年度業績考核。
1、項目部門將必須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標,監察部門可以提出警告並責令改正,已造成事實,違規產生的結果無效,情節嚴重的,追究項目部門負責人和招標主管人的相關責任;
2、承辦招標部門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擅自取消投標人的投標資格,或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致使投標人之間不公平競爭的,監察部門可以提出警告並責令改正,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承辦招標部門主管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3、招標領導小組違反規定,在評標委員會依程序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定標無效,對招標領導小組負責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4、監督人員未履行職責,對招標活動出現違規違紀問題不查不問,致使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5、評標委員成員在評標過程中不能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的,經現場監督小組認定可取消評委資格,並不得參加今後任何評標工作;情節嚴重的,建議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6、參與招標工作人員發生索賄、受賄行為,泄露評標活動秘密的,對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沒收其非法所得;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對認真履行職責,招標工作監督約束到位,受理投訴舉報及時,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有力,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應予以表彰;對招標活動中,為單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突出貢獻者,可報請培訓中心批准,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監督管理辦法由西北電力職工培訓中心監察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監督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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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對招標投標限制的監督管理有哪些規定
1、招標發包工程的范圍、方式和招標公告的發布
(一)凡政府投資(包括政府參股和政府提供的使用國外貸款進行轉貸的投資),國有、集體所有制單位及其控股的投資,以及國有、集體所有制單位控股的股份制企業投資的工程,除涉及國家安全的保密工程、搶險救災等特殊工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其投資額和建築面積的限額規定,須報建設部備案)外,都必須實行招標發包。
(二)大力推行公開招標。在必須實行招標發包的工程中,凡屬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以政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控股投資的工程,必須實行公開招標,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實行公開招標的,項目法人或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報名投標單位的資質條件、財務狀況、有無承擔類似工程的經驗等進行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方可參加投標。
本條上款規定范圍以外的工程,也可以採用邀請招標的方式,由招標單位向不少於5家符合資質條件的單位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其參加投標。嚴格限制議標。採用議標方式的工程,限於涉及專利權保護、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經公開或邀請招標無人報名投標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極少數工程。採用議標方式,必須報經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當地政府確定的行使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職能的部門,下同)的主要負責人批准。
(三)利用外國政府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贈款的工程,也應當採用招標發包的方式,但貸款方或贈款方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本規定第(一)條規定范圍以外的工程,選擇何種發包方式由項目法人自主決定。如果採用招標發包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組織招標。
(四)實行公開招標的工程,必須在有形建築市場(即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報刊上發布招標公告,也可以同時在其他全國性或國外報刊上刊登招標公告。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行工程信息的計算機聯網。實行邀請招標的工程,也應當在有形建築市場發布招標信息,由招標單位向符合承包條件的單位發出投標邀請。
實行議標的工程,招標單位可以通過有形建築市場發布招標信息,也可以直接向有承包能力的單位發出投標邀請,但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組織進行。
(五)凡按照規定應該招標的工程不進行招標,應該公開招標的工程不公開招標的,招標單位所確定的承包單位一律無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建築法》第八條的規定,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對於違反規定擅自施工的,依據《建築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負責頒發施工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辦理施工許可審批。對於為不符合規定的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按照《建築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由其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由該部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進一步加快有形建築市場的建設
(六)凡未建立有形建築市場的地級以上城市(包括地、州、盟),除確屬投資規模小、工程數量有限,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外,都要積極創造條件,在年內建立起有形建築市場。對於投資規模較大和工程數量較多的縣級城市,也可以建立能發布工程信息和集中辦理有關建設手續的有形建築市場。有形建築市場的建立,應該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不要在規模、設施等方面盲目攀比。
(七)已建立的有形建築市場,除做好各種工程信息的發布外,還應當建立法規政策、承包單位、中介機構、勞務隊伍和材料設備等信息資料庫,運用計算機網路等現代化手段,為用戶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務。工程報建、招標投標、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等管理部門,都應當派員進駐有形建築市場,實行「一條龍」式的窗口集中辦公,簡化申辦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辦事單位。
3、落實項目法人責任,規范招標投標程序,推進工程造價管理的改革
(八)招標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可以自行組織招標工作,也可以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在發出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後,除遇有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得終止招標。
(九)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由招標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主持,並邀請評標委員會成員、投標單位、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和有關單位代表參加。開標後,要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進行評標。
(十)評標工作由招標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負責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承擔。評標委員會由招標單位、招標代理機構的代表和受聘的專家組成,應為5人以上的單數,其中受聘的專家不得少於2/3.提倡實行專家評標的辦法。在各地市、各部門、各單位推薦的基礎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統一組織考核並認定一批具有各種專業知識的專家,建立評標專家信息庫,由招標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在組建評標委員會時,隨機抽取聘請。
評標委員會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准、方法等,對標書及投標單位的業績、信譽等進行綜合評價和比較,提出評標報告,並根據投標單位的數量推薦1至3家為中標候選人。
(十一)定標由招標單位依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評標報告,在其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中擇優確定中標單位。在定標後,招標單位必須把工程發包給依法中標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承包。
(十二)具備條件的地區和工程項目,可以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工程項目劃分的規定,進行工程量清單招標、合理低價中標等試點。要引導企業在國家定額的指導下,依據自身技術和管理情況建立內部定額,提高投標報價的技巧和水平,並積極推進工程索賠的開展,最終實現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由市場確定工程價格。
(十三)繼續推行《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範本》和各類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規范招標文件和承包合同的編制,加強合同管理,促進合同雙方依法自覺履約。四、改進和完善對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十四)各地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通過法規授權或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委託而取得行政執法權。其主要的工作職能是:
(1)審查招標申請,判定招標單位是否具備招標資格,招標工程是否具備招標條件,招標方式是否符合規定;
(2)審查招標文件,判定評標的原則、標准、方法和程序,以及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法;
(3)監督開標、評標和定標,重點是監督開標是否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評標是否按照招標文件和規定的原則、標准、方法和程序進行,定標是否依據評標報告中所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擇優選定,工程是否發包給依法中標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4)按照賦予的行政執法權,依法對招投標各方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要在現實生活中的的實際情況是比較復雜的,當然具體問題要我們具體是分析。
④ 招標投標監督部門到底有哪些權力
根據《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暫行辦法》第十條稽察人員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情況以及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因此,招標投標監督部門有以下權力:
1、監督和檢查招標投標的當事人和其他行政監督部門關於招標投標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以及程序。
2、監督並檢查招標投標的相關資料、文件,核實並驗證其合法性和真實性。
3、監督檢查資格預審、開標、評標、定標的過程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資格預審的文件規定,並有進行相關調查核實的權利和許可權。
4、監督和檢查招標投標結果的執行、完成情況。
(4)招投標監管擴展閱讀
建設部是負責負責全國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的最高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制定施工招標投標的規定和辦法。
(2)指導、檢查各地區、各部門招標投標工作。
(3)總結交流招標工作的經驗,提供服務。
(4)維護國家利益,監督重大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
(5)審批跨省的施工招標投標代理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行政區域內的施工招標投標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的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施工招標投標實施辦法。
(2)監督、檢查有關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總結交流工作經驗。
(3)審批咨詢、監理等單位代理施工招標投標業務的資格。
(4)調解施工招標投標糾紛。
(5)否決違反招標投標規定的定標結果。
⑤ 招標投標由哪個部門負責監管,如果我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實行分級管理。其管理機構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級施工招標投標辦事機構;國務院有關部門。
根據《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暫行辦法》第十條稽察人員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情況以及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因此,招標投標監督部門有以下權力:
1、監督和檢查招標投標的當事人和其他行政監督部門關於招標投標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以及程序。
2、監督並檢查招標投標的相關資料、文件,核實並驗證其合法性和真實性。
3、監督檢查資格預審、開標、評標、定標的過程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資格預審的文件規定,並有進行相關調查核實的權利和許可權。
4、監督和檢查招標投標結果的執行、完成情況。
(5)招投標監管擴展閱讀
招投標制度是為合理分配招標、投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強招投標制度的建設是市場經濟的要求。招標投標制度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通過招標投標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點是要充分發揮競爭機製作用,使市場主體在平等條 件下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招標投標是市場競爭的一種重要方式,最大優點就是能夠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原則;
通過招標采購, 讓眾多投標人進行公平競爭,以最低或較低的價格獲得最優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從而達到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提高招標項目的質量、提高國有資金使用效率、推動投融資管理體制和各行業管理體制的改革的目的。
(2) 通過招標投標提升企業競爭力
促進企業轉變經營機制,提高企業的創新活力,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提高企業生產、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企業市場信譽和競爭力。
(3) 通過招標投標健全市場經濟體系
維護和規范市場競爭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市場交易的公平、滿意和可信度,促進社會和企業的法治、信用建設,促進政府轉變職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 現代市場經濟體系。
(4) 通過招標投標打擊貪污腐敗
有利於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合理、有效使用國有資金和其他公共資金,防止其浪費和流失,構建從源頭預防腐敗交易的社會監督制約體系。
在世界各國的公共采購制度建設初期,招標投標制度由於其程序的規范性和公開性,往往能對打擊貪污腐敗起到 立竿見影的效果。然而,隨著腐敗與反腐敗博弈的深入,腐敗活動會以更加隱蔽的形式存在,給招標投標制度的設計者提出了新的挑戰。
⑥ 最新法律法規對招標投標部門監管的職責是怎麼劃分的
與招標工作相關的常用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確定、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
⑦ 如何加強招投標監督管理
(一)實行招標負責人終身負責制,解決串、陪標現象 作為招標一方的代表,多為建設單位的領導人,投資所用的錢都是國家的,建設工程質量的好壞,工程價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沒有關系。從而給一些施工企業有了可乘之機。負責招標的人由於得到了種種好處,不可能對工程質量、造價問題有足夠的認識,從而施工方可以邀請一些同行,對其實已經「內定」下來的工程進行招投標,這也是「陪標」現象的「症結」所在。本人認為,要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應對招標負責人實行其對工程質量的終身負責制,如果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則可以對其進行懲罰。這樣就可以預防一些行政干預的因素,避免了招標投標中的「陪標現象」。從源頭上杜絕了工程腐敗現象形成,減少類似虹橋的「豆腐渣」工程。
(二)調整監管方式,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管理職能。 《招標投標法》第 7 條中規定:「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保護正當競爭,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同時,依法查處招標活動中的包括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 1、強化招標投標備案制度,落實招標投標書面報告制度、招標結果公示制度、邀請招標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標投標監管環節中全面建立市場主體的信用檔案,將市場主體的業績、不良行為等全部記錄在案,並向社會公布。將企業的信用情況納入工程招投標管理中,招標辦針對此和建設局建築業管理科聯合下文出台專門的文件。將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與評標直接連接起來,使違信用者無從立足;同時,通過設立投訴舉報查處招標投標中違法違規行為,達到監管的目的。 通過建設項目報建、建設單位資質審查、以及對開標、評標過程的監督,可以充分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職能,規范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才能真正保證工程建設效益。
(三)提高監理成效,杜絕「轉包」問題。 針對當前建築市場當中的「轉包」現象,監理工程師應當充分發揮監理職能。從質和量的兩個方面加以分析,確定中標人是否存在轉包現象。 (四)採取新的評標辦法,減少串標行為。 臨安市招標辦根據工程類別的不同,對技術標和商務標設置不同的權重。對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礎設施推行現場抽簽中標法:即投標人不用做技術、商務標,只要在評標專家委員會確定的優惠幅度范圍內,現場填寫報價費率即可。評標辦法也在開標時由投標代表現場抽簽決定,這種評標辦法的推行,對遏止串標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加大對招標代理機構的培育和發展 1、利用各種業務培訓的時機,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單位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和執業道德教育。 2、必須加強對招標代理單位機構的約束,促進其規范從業。要依法加強對招投標程序和過程的監督,對招標文件的重要條款要嚴加掌握,防止招標人設立背離三公原則,要及時查處各種違法行為,保證招投標工作的依法進行。臨安市招標辦已要求代理機構將代理的工程經業主簽署代理水平後,放入招標代理機構的從業水平考核范圍。 3、發揮監察局共同參與的監督職能作用,進一步規范和約束業主的行為,減少對招標代理的干擾,規范國有投資及國有投資佔主導地位工程業主的行為,促進招標代理行業的有序競爭和發展。
(六)、進一步完善有形建築市場,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域、行業保護 進一步完善建設市場,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職能部門分開,明確建築市場的服務責任。加大進場交易的規范力度。所有工程項目一律納入有形建築市場交易。建立有形市場,治理建築市場的混亂,防止腐敗現象的產生,並且還可以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域和行業保護現象,減少串標陪標現象。建設單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單位,施工企業憑實力增加了中標機會,外地企業不再受地方保護的困擾。有形市場的完善必將進一步打破行業的壟斷和地方的壁壘,實現真正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2004年臨安市共有 105 個公開招標項目,其中有 38 個項目為外地企業中標。
(七)、強化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部門協作,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對於查出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臨安市人民政府專門出台了文件,對有串標、掛靠行為的投標作廢標處理,根據情況可停止投標人一年至二年內在臨安市建設市場的交易活動。
⑧ 新形勢下如何做好招投標監管工作
伴隨著我國入世的腳步,建築市場的投資主體日益呈現出多無化的趨勢,國有資金、國家融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資金、民營資金等多像紛呈。作為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管理部門,怎樣選擇適合於當前市場經濟和社會狀況的監管模式,是一個需要不斷研究和探索的新問題。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以為作為政府監管部門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就像是球場上的運動員一樣「既不能越位,更不能缺位」,下面從三個方面作以論述。首先,談談目前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1、法律意識淡薄,有法不依《招標投標法》頒布實施以來,全社會對招投標工作的法律認識大有提高。但是,有些招標人和投標人為了達到圍標和搶占利益的目的,不願依法辦事,有法不依,我們在執法過程中,當給當事人提出其違法時,他們竟大惑不解,違什麼法了,法律意識的淡薄,造成了種種招投標活動中的怪現象。在各項審批未批准前,對擬建建設項目提前進行招標;有的招標人虛假招標先行內定「中標人」,再按照該「該投標人」的所具備的各項條件和特殊施工經驗編制《投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進行招標工作;有的招標人帶有傾向,在業主考察得分中重點體現,並引導專家評委重點考慮;有的招標人規避監督,不進場交易,造成既成事實;有的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圍標、串標,進行利益再分配,甚至項目的中標人、中標價由他們先行串通決定;有的招投標代理機構與招標人或投標人串通,操作項目,從中牟利;有的評標專家私下與投標人接觸,收受好處,影響評標公正等違法行為。2、招投標工作透明度不夠,引發較多投訴根據《招標投標法》的要求,招標人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而現實情況是,評標活動一結束,當事人對評標過程中的情況從側面探詢了解。可以說評標活動的內容是公開的秘密。而當事人了解的內容中只摘取對自己有利的東西,使評標活動成了霧里看花,猶抱琵琶半遮面。而評標工作又是一個人為的評審過程,不同於電腦閱卷打分,因此投標人經常認為這個關鍵性的環節,最容易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造成投標人對招標工作的不信任。從而引發一系列的投訴。3、從業人員素質急需提高自實行招投標代理制以來,代理機構如雨後春箏般蓬勃發展,但代理制不像監理、造價等從業人員需要從業資格,過低的資質門檻使招標代理機構參差不齊,加之行業的制約管理又很有限,使招標代理機構成了專業的行業人員幫助不專業的業主選到預期目的的代理公司,使違法活動披上合法化的外衣。自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開始實施,全國各地市招標管理機構陸續建立了評標專家庫,但因缺乏相配套的法規、規章以及相應落後的招標評標管理辦法,設立的評標專家庫規模較小,專業科目基本無劃分,評標專家入庫資格主要以土建技術、概預算方面的能力為主,針對當時單一的施工招標以及固定不變的評標辦法,評標專家所起的作用不是主要方面,所以基本能滿足當時評標的需要。隨著《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的出台以及招標范圍的拓展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實施,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的所起作用越來越突出,對各方面的評標需求量增大,這一些都極大地促進了評標專家庫及評標專家的發展。而目前,評標專家庫及評標專家管理手段已基本跟上時代的步伐,但制度建設滯後越來越與新形勢的發展不相適應,與招標評標管理規范化要求的差距也越來越明顯,甚至制約著招標評標的公正、公平性開展,給招標投標活動也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新問題需要盡快出台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加以規范明確,新形勢下的評標專家及評標專家管理制度的研究勢在必行。二、造成違法違規招標的原因這些問題產生,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內部的,也有外部的;既有客觀,也有主觀的;還有政策上的漏洞。分析起來有幾個方面:1、政策法規不配套,管理難度大。招投標活動涉及到的部門較多,從立法建制上有交叉,有沖突,到目前還存在一些法律的盲區、盲點,例如對招投標活動投訴需進行復核的處理是由原評標委員會完成,還是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沒有法律依據。工程項目自立項、資金籌措、施工、質監、安監、竣工驗收等涉及到多個職能部門,而部門之間又像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給工作造成不便。2、錢權交易,制約了法規的實施。少數人受一切向錢看思想的影響,置各項政策、法規於不顧,利用手中的權力,任意選設計、施工隊伍,造成建築市場中違法、違紀、違章案(事)件屢禁不止,成為經濟案件的多發地段。3、監督不嚴,處罰不力。為什麼這些問題時常產生?這與處罰力度不夠有直接關系。隨著社會的進步,一些關於鑽營的人的手段也越來越隱蔽,致使證據難以掌握、認定,工作難以開展,執法人思想上有畏難情緒,不敢理直氣壯地去管理、處罰。而對有些證據確鑿的又因怕領導、怕麻煩、怕影響關系而放任自流,致使少數人膽子越來大。4、招投標工作效率低。建築企業對參加招投標能否中標心中無數,認為依靠中標承建工程投入精力多,運轉程序慢,時間來不及。就一邊參加招標,一邊私下活動,與業主達成協議,邊施工,邊辦理手續,工程進度上去了,施工單位也省卻了許多程序。多佔工程,先建後補,又受不到任何處罰,使得違法承建工程頻頻出現。三、採取的對策1、分清側重、重點監督招投標監管機構要根據資金來源,重點監督國有資金或以國有資金投資為主體的建設項目,要立足於服務搞好管理,建立標前的服務體系,前移監督關口,為國有投資項目提供法律和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以服務促管理,在後期的開、評標活動中要加大監督力度,與治理商業賄賂結合起來,確保國有投資項目在招投標環節成為陽光工程、廉政工程。而對於民營資金投資項目,應粗放式管理,以備案為主,以快捷高效為目的,使項目早日順利推進。2、要嚴格重視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作為工程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制度,雖然在招標投標及施工工作中,常常會因為合同的原因給我們的工作帶來許多麻煩,但是合同的管理工作也日趨被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其重要性。合同作為承包商在工程中的最高行為准則,承包商所作的一切活動均是為了履行合同,因此可以說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它貫穿著整個工程項目的始末。通過合同管理承包商實現工程價格成本、質量和工期等系列目標對於一個工程項目,尤其是一些大型工程,工程量大、價格高,只有通過加強合同管理,才能取得效益,更好的完成合同目標,一個工程贏利在於合同管理,虧損在於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成功與否對工程經濟將產生較大的影響;在市場經濟中,只有通過加強合同管理才能在競爭中立足。面對建設市場激烈的競爭,使得施工合同條件也日漸苛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干擾事件多,意外影響大,合同變更頻繁、風險大。合同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合同管理的目的就顯得更加明顯,良好的合同管理才可使風險降低,使工程項目順利實施,取得好的效益。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就建築市場的運行而言,是合同管理的一個主要方面。承包方是合同中的一個主體,也是合同的實施者。由於工程項目的差異性,不同的工程項目會採用不同的合同類型,合同管理工作極為復雜,煩瑣,承包方必須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素質,從參與投標的那一刻開始,便開始了合同管理工作,直到工程項目全部移交給發包方。以合同為中心進行工作,承包方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疇。在工程建設中,隨著競爭環境的不斷拓展,不論是發包方還是承包方,合同管理水平必須要不斷提高,從而促使合同管理制更加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這不但可以有效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而且還可以提高建築企業自身的競爭能力。3、完善和強化中介機構的管理招標代理機構專門從事招標投標活動,在專業人員的綜合智力、市場信息、招標實踐經驗等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近年來,招標代理機構對工程承發包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完善的作用,但有些事項還待進一步完善。加強中介機構的管理也非常必要和及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之間在法律上是一種委託關系,有時存在過於遷就招標人的利益,主要反映在所編寫的招標文件中顯示的權利義務失衡現象時有發生。所以,委託代理人應當向被代理人宣傳和堅持公平、公正的思想理念,以保證工程施工招標活動依法、平衡運行的效果。(2)一部分招標代理機構對工程競爭性承發包交易過程中應當遵循的現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等,研究明顯不夠。所以,招標代理機構在人員組成和知識面上應當精選一個技術、經濟、法律的三維知識結精空間的智力服務體系,以適應法制經濟前提下的高質量服務。(3)進一步樹立規范到位性服務規定。目前,一些代理機構服務范圍只限於到中標通知發出為止,忽視了簽約生效階段的智力型服務。因此,反映在一些合同約定的實質性內容與招標文件、中標單位、投標書不一致或相互抵觸的現象時有發生。按《招投標法》規定精神,實體性服務應當延伸落實到交易締約依法生效的合同上。4、定期培訓,建立學習型評標專家組織招標管理機構應將評標專家培訓工作列入年度計劃,定期組織評標專家進行招投標方面的政策和專業知識培訓。定期培訓可分三種情況:(1)基礎普及,既對新申報的評標專家進行招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專業知識以及管理制度、職業道德等全面培訓,以使新評標專家基本掌握相關政策,明確自己的權力、責任和義務。(2)繼續學習,新的政策出台後,應組織評標專家學習、研討,以便評標專家及時了解和掌握政府動態。(3)重點學習,針對上一年度一些評標專家的不足之處,分別進行相關知識培訓。另外,對一些評標專家的專業(技術性較強)不足,應書面督促評標專家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自身專業技術水平。總之,通過不間斷學習,不斷提高評標專家的綜合素質,從而保證評標質量。所以,對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依法實施行政監管十分必要,招標投標管理工作必須盡快全面納入建設市場管理體系,盡快全面提高管理手段和水平,保障建設資金盡快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益,進一步推動我國的招標投標工作健康成熟發展! 招投標處供稿
⑨ 如何加強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
為了對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予以進一步規范,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護招標投標當事回人的合法權益和答社會公共利益,預防招投標腐敗行為,保證工程項目質量,很有必要加強工程招標投標的管理與監督.本文首先闡述觀點——規范工程招標投標的全過程監督是當務之急,其次,結合筆者多年的經驗,深入探討了加強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與監督的相應措施,其中包括嚴把質量關,規范招投標行為,加強工程招投標審計監督工作,對監督人員進行全方位、多層次地激勵,積極推行經評審最低價中標法和工程量清單計價等,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⑩ 如何對招投標過程實施行政監督
1、對招投標進行行政監督必須依法實施
(1)招投標的行政監督執法工作的概念招投標的行政監督是指 法律 授權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招投標活動及當事人遵守招投標法律、法規,執行招投標行政命令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招投標活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的行政行為。
(2)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必須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原則制定《招標投標法》的目的不僅使招投標工作「有法可依」,同時也為招投標行政監督「有法可依」,而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實施,就是依法在招投標活動中進行行政監督。監督執法必須依法實施才能使代表國家最高意志的法律被真正貫徹執行。
(3)招投標行政監督法必須依法實施「依法行政」原則的要求,是行政合法性原則的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則要求行政機關的監督執法行為不僅要合乎行政實體法,也要合乎行政程序法。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①行政監督執法職權必須基於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也就是要求行政主體必須在其法定的許可權內行使職權。②行政監督執法職權必須依據法律行使,這是合法性原則為行政主體設定的一項義務或職責,職權和職責是統一的,相互依存的。濫用職權、不依法行使職權、放棄應盡的職責都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③行政授權,行政委託必須有法律依據,符合法律程序,不得違反法律要旨。因此,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理應屬於政府行政范疇,應符合「依法行政」原則和「行政合法性」原則的要求。而這兩個基本原則落到實處就是行政機關監督執法必須依法進行,對招投標領域而言就是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工作必須依法實施,這是目前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現狀的客觀必然要求,是符合招投標工作 發展 的客觀 規律。
(4)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工作依法實施的重要意義。一是有利於保證《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真正貫徹執行,有利於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二是有利於保證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工作的統一性、連續性、穩定性,有利於保證招投標的公開、公平、公正性及招投標活動法制化、規范化。三是有利於減少監督執法中的糾紛、矛盾、不公、錯誤和違法,有利於提高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工作的效率。四是有利於廉政建設,消除腐敗現象。
2、加強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
(1)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經過幾年的發展,隨著《招標投標法》等各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及各地方規章制度的健全,各地方的招投標工作的規定已經較詳細,但是隨著新的問題層出不窮的出現,新的法規漏洞的被利用,我們應「與時俱進」,針對新的問題,制訂新的規章制度,以遏制實踐中出現的規避監督管理問題。
(2)建立事後跟蹤制度場外監督管理,要從監督程序合法和向監督實質合法的轉變。控制論中,將管理過程中的控制工作分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後控制,可以說目前的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比較注重事前和事中的控制,而幾乎沒有事後控制、全過程式控制制。
招投標監管工作滿足於程序合法的情況相當普遍,甚至更有把監管工作固定在從開標到定標程序上的。相關部門的監管人員只在召開開標會時才到現場,察看招投標雙方當事人和評標專家按照規定程序的「表演」,直至定標結果出來,只要「表演」沒有紕漏,監管任務就算完成了。至於招投標當事人、評標專家和中介服務人員在事前事後的場外個別活動,則不屑去管了。
針對當前招投標市場的違法犯罪特點,招投標監管工作應在深化和規范上下功夫。首先,監督機制應提前介入並向後延伸,把監管貫穿於從項目立項到完工的全過程。其次,應擴大監管范圍,把監管從場內推進到場外,並實行內外並重、內外互動、內外結合。
對工程招投標合同履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爭議、糾紛、問題的監督管理,一可以以工程招投標過程中的 歷史 狀況來處理、解決這些爭議、糾紛,二可以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經驗 總結 ,來指導日後的工程招投標工作。其實很多爭議、糾紛都是當時招投標過程中留下的隱患,如果在招投標過程中就去除掉這些隱患,顯然可以大大減少爭議、糾紛的出現。
(3)完善工程招投標擔保制度工程招標投標市場的買方市場,決定了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的市場不均衡,這個不均衡,一是很可能造成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的不平等交易,二是會造成投標人之間的惡性競爭。這些都可能產生招投標過程中的規避監督管理行為的產生。如前文所述的招標人違規操作,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拖欠工程款、「陰陽合同」;投標人的「釣魚工程」,陪標、圍標、抬標、串標等等違規行為。
作為市場的一個獨立經營主體,不管招標人還是投標人都應在追求自身最大 經濟 利益時,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特別是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而目前情況是,當事人一方或政府管理部門對違規行為很難進行適當的追索和懲罰,或者追索和懲罰的成本太高。
引進工程保證擔保這種全新的經濟手段,將帶動索賠機制的作用,有利於強化各方的風險意識,使各方對自己的市場行為造成的後果所負的責任更加清晰化、價值化、數量化。從而改變目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責任不清、互相扯皮狀況,規范建築市場的行為,提高行業素質,有助於解決拖欠工程款之類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