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安全監督管理局
㈠ 遼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焊工證怎麼查詢
特種作業操作證一般約為20天到30天左右取得操作證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查詢專統一網站為各省安全監督生屬產管理局網站查詢。
特種作業操作證全國通用,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查詢時間是拿到特種作業操作證次月10日以後查詢。
㈡ 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的主要職責
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承擔綜合協調全省海洋監測、科研、傾廢、開發利用的責任;組織擬訂全省海洋與漁業事業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並監譽實施海洋功能區劃、海洋信息化規劃、海洋與漁業科技規劃和科技興海興漁戰略,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洋與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海洋與漁業經濟發展規劃。
(二)負責建立和完善海洋與漁業管理、發展有關制度,起草海岸帶、海島和管轄海域以及漁業的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
(三)承擔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及信息發布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建議,組織實施海
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海洋與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組織開展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四)承擔規范管轄海域使用秩序的責任;依法進行海域使用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省海洋功能區劃、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和圍填海計劃;組織實施海域使用權屬管理,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論證、評估和海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管理海底電纜管道鋪設。
(五)承擔海島生態保護和無居民海島合法使用的責任;組織擬訂海島保護與開發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無居民海島的使用管理,發布海島對外開放和保護名錄。
(六)承擔保護海洋環境和漁業水域環境監管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省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標准、規范,擬訂污染物排海標准和總量控制制度;組織、管理全省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發布海洋專項環境信息;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漁業水域、宜漁灘塗、宜漁濕地以及漁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七)負責組織海洋與漁業調查研究,推進海洋與漁業科技創新,組織實施全省海洋與漁業的基礎調查和綜合調查;承擔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應用與管理;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組織引進國外海洋與漁業先進技術,指導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漁業新品種保護;擬訂海洋與漁業行業地方技術標准、規范和辦法,管理海洋與漁業計量工作。
(八)承擔海洋環境觀測預報和海洋災害預警報的責任;提供發布海洋災害預報警報和海洋環境年度預報,組織實施海洋環境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發布海洋災害公報和海平面公報,指導開展海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負責漁業防災減災,監測、發布漁業災情,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及災後生產恢復。
(九)負責指導全省漁業養殖、漁業捕撈生產和水產加工流通;提出漁業保護政策建議,組織落實促進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漁業標准化生產和健康養殖;擬訂漁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漁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行業協會建設與發展;培育、保護和發展水產品品牌;負責水產苗種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違法活動;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承擔遠洋漁業管理工作。
(十)承擔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枯,發布有關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組織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組織實施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和認證監督管理;負責水產養殖中的葯物使用、葯物殘留檢測和監督管理;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准水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組織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查處違法活動。
(十一)負責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實施海洋捕撈許可制度;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參與國際海域和漁業水域劃界,維護邊界水域安全,參與邊境水域巡航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漁事糾紛;維護國家海洋和淡水管轄水域漁業權益,按規定行使漁船檢臉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查處漁業捕撈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執行漁業雙邊協定、維護邊境地區漁業生產秩序;指導漁業安全生產,查處漁船安全生產事故;負責全省漁業無線電管理,組織遇險漁船搶險救助。
(十二)組織履行有關的國際海洋與漁業公約、條約,監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活動,依法監督涉外海洋設施建設、海底工程和其他開發活動,組織海洋與漁業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三)依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在全省管轄海城實施巡航執法制度,查處違法活動,管理全省海監隊伍。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㈢ 遼寧省關於特種設備檢驗市場放開
遼寧省還沒看到有這個舉動,浙江省有這方面的考慮: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關於有序放開特種設備檢驗市場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切實解決我省特種設備檢驗力量不適應特種設備數量快速增長的矛盾,現就有序放開特種設備檢驗市場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自主選擇檢驗機構。根據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改革頂層設計方案》的精神和《浙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在履行法定的檢驗義務時,有權自主選擇經核準的具備相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選擇權進行限定和干涉。鼓勵檢驗量大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自主選擇檢驗機構。
二、切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檢驗信息化工作。省局按照工作需要向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開放浙江省特種設備數據交換中心介面,發放密碼及賬號,統一通過WEBSERVICE方式讀寫數據。各地要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系統中添加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自主選擇的檢驗機構,確保檢驗信息傳輸渠道暢通。各檢驗機構接到企業檢驗申請時,要告知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並在檢驗工作結束後,負責及時將檢驗信息傳輸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系統,保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
三、進一步規范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行為。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及其檢驗人員要不斷增強宗旨意識和責任意識,摒棄「重業務創收、輕安全質量」、「重自身發展、輕社會責任」等錯誤思想,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檢驗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履行好法定檢驗職責。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不得拒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檢驗申請,不得低質低價等惡性競爭特種設備檢驗業務,確保良好的檢驗市場秩序,確保法定檢驗工作的覆蓋率和檢驗工作質量,為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四、進一步強化特種設備檢驗工作監管。各地要組織對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檢驗工作進行監督抽查,督促檢驗機構加強內部質量管理,規范檢驗行為,提升檢驗服務質量,保證檢驗工作質量;發現檢驗機構及其檢驗人員存在未按技術規范要求檢驗、未及時書面上報特種設備嚴重事故隱患、未經核准或超出核准范圍從事檢驗、出具虛假的檢驗報告或檢驗結果嚴重失實以及從事有關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活動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嚴厲查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檢驗機構資質或有關人員的資格。監督抽查結果要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
各地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饋省局。
㈣ 遼寧省交通廳的機構設置
(一)辦會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督察督辦、綜合調研、綜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和後勤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交通運輸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廳機關及直屬單位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負責交通有關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和節能減排工作,承擔新聞宣傳和指導全省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綜合規劃處(省交通廳交通戰備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省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編制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鐵路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編制、上報和下達公路建設和養護工程、運輸場站及港口建設工程投資項目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省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資政策;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有關統計、信息工作;承擔有關岸線使用、環境保護、利用外資工作;承擔全省交通戰備工作有關公路、水路交通保障方面的職責。
(四)財務審計處
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融資政策和財務、會計、審計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專項資金的預決算、信貸和政府采購有關工作;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負責管理公路、水路、地方鐵路運價和收費項目;指導全省交通系統審計工作,按規定對交通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綜合運輸處
參與涉及綜合運輸體系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指導城市地鐵和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按規定組織協調有關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六)基本建設處(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基本建設管理的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承擔全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承擔公路、水路重點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察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程建設質量、工程造價、企業資質等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產監督處(應急辦公室)
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並參與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科技外事處
組織擬訂全省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負責有關標准、質量和計量工作;負責有關外事工作。
(九)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廳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管理;組織廳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十)省鐵路建設管理辦公室
承擔省政府委託的省內鐵路建設征地動遷的組織協調工作和後期運營的協調管理工作。
(十一)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一)紀檢組、監察室
合署辦公,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㈤ 遼寧省安全生產資格培訓考試管理系統
1、網址:遼寧省安全生產資格培訓考試管理系統網址:http://train.lnsafety.com。
2、主辦單位:遼寧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3、登陸系統要求:請使用系統默認安裝的Internet Explorer瀏覽器登陸系統,IE版本為:IE6以上。
㈥ 環保局的投訴電話
環保局的投訴電話是12369。
12369是環境保護的舉報熱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設立。12369的受理范圍:
1、一般程度的污染問題由轄區環保局受理,遇到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可直接向「12369」市指揮中心舉報。
2、屬於環保部門管轄范圍內的,如屬於市本級的,則有市本級處理;如果屬於某區的,則轉交給該區環保部門處理。
3、一些並不屬於環保部門管轄范圍的,例如城市垃圾處置,12369並不會派專人到現場,而會轉給有關部門來處理。
(6)遼寧省安全監督管理局擴展閱讀
《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 上級承擔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的機構發現向下級交辦的舉報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督辦:
(一)辦結後處理決定未得到落實的;
(二)問題久拖不決,群眾反復舉報的;
(三)辦理時弄虛作假的;
(四)未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的;
(五)其他需要督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