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行政
行政監督體系內部是指行政體系內部各機關、各部門之間互相監督,包括上級機關與下級機關之間的相互監督,行政機關內部專業監督部門對各工作部門的監督,以及某些職能部門在自己的職能范圍內就某一方面事項對其他部門的監督。
行政監督體系外部是指來自行政機關以外的監督,包括政黨監督、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和公民監督。
拓展資料
行政監督體系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內部相互之間的各種監督組成的有機統一的體系。其特點為監督主體與客體都是國家行政機關,是行政機關內部的自我監督。
行政監督種類較多,是一個既各自獨立,又相互聯系的整體,它們按照不同的標准和不同的角度,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類型。不同的監督類型又有不同的監督手段和監督內容,通過不同方式發揮著各自的作用。
1、根據不同的監督主體劃分,行政監督分為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
外部監督是指來自行政機關以外的監督,包括政黨監督、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和公民監督。內部監督是指行政體系內部各機關、各部門之間互相監督,包括上級機關與下級機關之間的相互監督,行政機關內部專業監督部門對各工作部門的監督,以及某些職能部門在自己的職能范圍內就某一方面事項對其他部門的監督。
2、根據監督的不同作用的劃分,行政監督分為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
事前監督是為防患於未然,在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實施之前,對其抽象行政行為或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實施的監督。事中監督是為了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在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實施行政行為的過程中,對其行為的正確性和規范性實施的監督。事後監督是為了總結經驗教訓,在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實施完畢以後,對其行為的正確性和有效性實施的監督。
3、根據監督的不同內容劃分,行政監督分為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
法律監督主要是對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實施或執行憲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包括對行政機關制定和實施執行行政法規及行政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工作監督是對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各項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實施的監督,尤其是對關系國計民生或某一行政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事項的處理情況實施的監督。
② 行政監督定義是什麼
廣義的行政監督是指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政黨、社會團體、新聞輿論等多種政治力量和社會力量對政府及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所實施的監察和督導。
狹義的行政監督是指行政機關內部對自己的機構及其公務員的不良行政行為所實施的監察和督導。
行政監督是行政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行政監督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以保證行政監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合法性原則:行政監督的合法性是行政監督主體從事行政監督的必要條件。這種合法性主要體現在行政監督主體的合法性、行政監督活動符合法定程序、行政監督活動符合法定方式三個方面。
(二)經常性原則:行政監督作為一種經常性活動,存在於行政管理活動的全過程,具體貫穿於決策、協調、執行等各個環節。經常性監督,有利於及時發現政府行政組織和公務員在處理公務中的不當行為、違法現象,並及時糾正和處理,避免增加社會成本。
(2)監督行政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監察法的最後一條寫道: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同時廢止。為什麼要用監察法取代原先的行政監察法,大致有3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消除監察盲區,實現監察全覆蓋。原先的行政監察法將監察對象確定為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范圍過窄,給監察工作帶來盲區。
因此,新的監察法在第十五條規定,監察委員會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共包含6類人員,實現了由監督「狹義政府」公職人員到監督「廣義政府」公職人員的轉變,使監督不再有空白地帶。
第二,確立監察機關獨立性。按照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負責。這就使得在實踐中,監察機關的幹部人事、財物經費都由地方政府控制,監察機關在工作中缺乏應有獨立性,影響了監察權威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行政監督
③ 行政監督和行政監察的區別
行政監察是行政法制監督的一種,屬於專門行政監督。它是指專門的內行政監察機關容依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是否正確執行國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所進行的監督和檢查。
行政監察作為專門職能的行政監督,在行政法制監督體系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於,是任何行政法制監督所代替不了的。因為,新的行政管理要求行政監督更全面、更及時,而隨著社會的迅速發展,行政管理日趨復雜化、專業化,這就使得一般職能監督難以符合有效監督的要求,專門監督具有分工精細,技術和知識的專業性強的特點,比較適合於行政管理專業化的需要。因此,各國政府都十分重視專門監督機構的設置,我國的專門監督機關是各級監察機關。
④ 行政監督的內容包括哪些
行政監督內容:
行政監督主體不是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國家公務員的任何行為進行監督,而只是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國家公務員在執行公務和履行職責時的失范行為和失效行為進行監督。
所謂失范行為是指行政權力的使用者違反了法律的有關規定;失效行為是指在行政權力的運行過程中,盡管投入了相當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仍然沒有達到既定目標,行政效率低下等等。
政府的違法行為和效率狀態構成了行政監督的基本內容。
行政監督主體
中國現階段的行政監督主體,包括國家的行政監督和社會的行政監督兩個方面。
其中國家的行政監督有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行政機關、行政監察和審計部門等。
社會的行政監督包括各種社會力量,如政黨組織、社會團體、公民和新聞媒體等。
如果離開真實的主體,沒有有效的制度和完善的機構作為載體,那麼,對行政機關及其行政人員的監督就成為一句空話。
當然,不同的歷史時期和不同性質的國家,具有不同的行政監督主體。
從某種意義上說,對行政監督主體地位的確立體現了民主程度的差異。
(4)監督行政擴展閱讀:
1、行政監督的含義和基本特徵
行政監督,指對國家行政的監督,是政黨、國家和人民根據法律的規定,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執行法律與遵守紀律的情況所進行的檢查、督促、指導、糾錯的活動。
我國行政監督的基本特徵如下:
行政監督主體的多元性。這表現在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新聞機構、公民等,都具有行政監督的主體資格。行政監督內容的廣泛性。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權力都應該受到廣泛監督,其職務行為、社會行為都可以成為行政監督的內容。
行政監督行為的統一性。一方面共產當作為執政黨,是行政監督的領導核心,統一協調組織各種監督力量;另一方面,內部監督和外部建都相互結合,共同構成了我國行政監督制度的整體。
2、行政監督的必要性
行政監督的必要性源於人類的兩點共識:
一是孟德斯鳩說的「人對權力的使用沒有限度,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如果不加限制就會濫用權力,即超出合法職權的范圍。」因而他提出:權利必須受到制約。
二是權力越大,管理范圍越廣,濫用權力的機會就越多。行政權力地位重要、范圍廣泛,行政管理活動與國家和人民利益密切相關又必然與人、財、物相接觸,因而對行政權利實施監督是十分必要的。
3、我國行政監督體系
我國行政監督體系大體上可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內部監督體系可分為兩大類型:
一是非專門監督,及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實行的監督;
另一類是專門監督,指政府主管部門對下級政府相應的工作部門、有隸屬關系的企事業單位的活動實行的監督。
外部監督體系包括政黨監督,即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對國家行政活動的監督。國家權力機關監督,即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司法監督,指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實行的監督。社會團體監督,主要是工會、共青團、婦聯的監督。群眾監督以及輿論監督六大類。
⑤ 行政機關的一般監督和業務監督的內容分別是什麼
一般行政監督是指根據行政隸屬關系,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各級人民政府對所屬工作部門所進行的監督。
業務監督即專門監督。專門監督是指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是政府內部設立的專門行使監察權的監察機關,對國家所有行政部門的公共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國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所進行的全面的監督。
(5)監督行政擴展閱讀:
行政監督程序:
1、表明身份。行政主體的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監督時,應佩帶公務標志或出示相關證件,以表明自己有權執法的身份。
2、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對有關實物、場所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通知當事人到場,進行公開檢查。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不影響檢查的進行。
3、行政監督檢查必須按照法定時間或正常時間及時進行,不得拖延而超過正常檢查所需的時間,應堅決杜絕變相拘禁或扣押,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對涉及公民基本權利的某些特別檢查,必須有法律的明確授權,應當符合法定的特別要件和方式。比如,對女性身體進行檢查,應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5、說明理由。在作出不利於相對方的檢查結論前要允許相對方陳述和申辯,並說明作出監督檢查結論的理由。
6、告知權利。行政主體應在作出不利於相對方的監督檢查結論後,告知相對方相應的救濟手段(補救手段)。
⑥ 我國行政監督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6種:
1.報告工作。聽取、審查報告,是上級政府監督下級政府、各級政府監督其工作部門執行情況的主要方式。
2.執法監督檢查。執法檢查大致有三類:
①全面檢查和專項檢查;
②單獨檢查和聯合檢查;
③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3.審查批准。審查批準是監督主體對監督對象的普遍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如對財政預算、決算、賬冊、報表等進行審閱核對並加以確定的行為。
4.備案。備案是根據法律規定或上級行政機關要求,監督對象將其他規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為的書面材料報上級行政機關供其了解情況的行為。
5.行政復議。行政復議制度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實施行政法制監督的一項重要制度。
6.懲戒。懲戒處分分為兩種:
①對行政機關適用的;
②對違法機關的領導人或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處分。
(6)監督行政擴展閱讀
我國行政監督的具體表現
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的方式有五個方面:
一是通過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來實現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二是通過黨的各級組織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具體實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的過程實行監督;
三是通過推薦優秀黨員幹部擔任政府重要職務來實現黨對政府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四是通過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來實現黨對政府公職人員的領導和監督;
五是通過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和處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實行監督。
⑦ 我國行政監督體制是怎樣的
行政監督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行政監督是指行政機關內部上下級之間,以及專設的行政監察、審計機關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監督。廣義的行政監督泛指執政黨、國家權利機關、司法機關和人民群眾等多種社會力量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監督。
我國行政監督體制:
一、執政黨
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的方式有五個方面:一是通過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來實現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二是通過黨的各級組織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具體實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的過程實行監督;三是通過推薦優秀黨員幹部擔任政府重要職務來實現黨對政府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四是通過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來實現黨對政府公職人員的領導和監督;五是通過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和處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實行監督。
二、權力機關
國權力機關監督政府的方式和內容主要有以下九個方面: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計劃和財政預算、決算;審查政府的法規、決定和命令;質詢和詢問;視察和檢查;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受理申訴和檢舉;罷黜職務。
三、司法監督
司法監督包括: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審判機關的監督兩類。檢察院對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人員實行監督的范圍是:法紀檢查;經濟檢查;偵查監督。審判機關監督的方式和種類有:通過憲法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行政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國家賠償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刑事訴訟進行的監督。
四、內部監督
(一)行政監察:國家行政監 察機關為行使行政監察職能,履行下列職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財政及經濟活動進行審核檢查,以判斷其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審計監督是一項專門的財政經濟法律監督制度,是一種經濟監督。主要目的是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嚴肅財經紀律,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事實依據,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審計監督的內容包括:財政預算的執行和財政決算;信貸計劃的執行及結果;財務計劃的執行和決算;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項目的財務收支;國家資產的管理情況;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借用國外資金、接受國際援助的財務收支;與財政財務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收益;嚴重侵佔國家資產、嚴重損失浪費等損害國家經濟利益的行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承包經營責任的有關審計事項;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事項。
五、公民監督
公民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主要包括:批評和建議;控告;檢舉和舉報;申訴;信訪。
六、社會輿論監督
輿論監督的主要形式有:新聞輿論監督;公眾輿論監督。
⑧ 行政監督管理
《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8號)要求到2007年年底全面完成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和規范規定的各項任務,該工作由財政部、商務部、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等9個部門協調合作完成。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主要目標:使無證勘查和開采、亂采濫挖、浪費破壞礦產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等違法行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開采、非法轉讓探礦權和采礦權等違法行為得到全面清理,違法案件得到及時查處;礦山安全事故及破壞生態環境現象明顯減少;礦山布局不合理的狀況得到明顯改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模化、集約化程度明顯提高;基層監管到位,投資環境改善,礦產資源管理加強,基本建立規范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4號)指出,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地質工作,提出了加強地質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加強地質工作的基本原則;明確了新時期地質工作的主要任務:一是突出能源礦產勘查;二是加強非能源重要礦產勘查;三是做好礦山地質工作;四是提高基礎地質調查程度;五是強化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調查監測;六是推進地質資料開發利用。完善地質工作體制機制需要注重的工作是健全公益性地質工作體系、加強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建設、建立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完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機制、培育礦產資源勘查市場、深化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和擴大地質領域對外開放等。從推進地質科技進步、積極發展地質教育和加快地質人才開發等幾個方面大力增強地質科技創新能力。加強對地質工作的領導、科學編制和實施地質勘查規劃、做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工作、強化礦業權管理以及發揮地質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促進全面提高地質工作管理水平。
《關於加強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288號)提出了加強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的5方面的總體要求。明確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的重點任務是健全地質勘查市場准入機制、完善地質勘查行業技術標准、規范、規程、加強對地質勘查市場的引導與監管、推進地質勘查行業技術進步與創新、促進地質勘查行業的交流與聯系、制定地質勘查規劃和行業發展戰略、制定促進地質勘查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強化地質勘查行業信息服務。提出了做好當前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的若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