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大隊有用嗎
① 上海拖欠工資,找勞動監察大隊有用嗎,需要准備什麼材料,底薪加提成 一共9600 公司只發 50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去投訴,提供你在該公司上班工作記錄、和領導的通訊聊天記錄證明自己在這家公司上班,考勤表由公司。
② 拖欠工資,本人是否應該到勞動監察大隊繼續投訴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也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勞動監察大隊有用嗎擴展閱讀: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2、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6、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7、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8、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9、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10、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1、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2、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布置的其他工作。
③ 老闆欠工資找勞動監察大隊有用嗎
討工資找勞動監察大隊有用,企業拖欠工資屬於勞動監察大隊的受理范圍。對於拖欠工資,查證屬實的,勞動監察大隊會依法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勞動監察大隊的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2、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 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6、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7、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8、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9、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10、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1、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2、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布置的其他工作。
(3)勞動監察大隊有用嗎擴展閱讀: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④ 勞動監察大隊有用嗎
有用。
勞動稽查大隊對於勞動者來說極為重要。
他的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2、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6、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7、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8、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9、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10、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1、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2、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布置的其他工作。
⑤ 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有用嗎
對於勞資糾紛肯定是有用的。勞動監察部門是行政監管,也是依據有關法律進行的。
(誠心回答你的問題,請採納,謝謝)
⑥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檢舉黑中介有用嗎
1,有用!
2,勞動監察大隊的職責范圍,就是規范勞動用工,糾正違法保護弱勢群體而設立的執法部門。
3,鼓勵支持合法中介,打擊非法中介也是其職責范圍,如有被侵權,可以撥打電話投訴舉報!還可以到工商局投訴舉報其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4,備註:第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是勞動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和糾正違法行為,並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
第二,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職責是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和投訴。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鑒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第三,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投訴應當屬於其管轄范圍,舉報投訴請求事項屬於其職責范圍,未超出二年的舉報投訴期限,有具體的舉報投訴請求事項,事實依據或基本線索,有明確的被舉報投訴單位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具體的違法時間,違法行為,違法過程和結果等。
第四,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收到舉報投訴後有權利進行調查和現場檢查,並在60個工作日作出處理決定。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發現違法案件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⑦ 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和勞動仲裁哪個有用
二者的區別,主要有六個方面,各有優勢,不能簡單的去認定哪個有用。
1、執法主體不同
勞動監察的執法主體是勞動行政部門,其執法機關的執法活動是代表勞動行政機關實行行政執法;而勞動仲裁的執法主體是依照國家勞動立法建立的特定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及用人單位三方面的代表組成。
2、法律行為不同
勞動監察屬於行政執法,作出勞動監察作用的是勞動行政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而勞動仲裁則是一種准司法性質的活動,作出的裁決屬於一種國家授權的仲裁機構對發生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的行為。
3、工作職責不同
勞動監察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是依照法定的行政職權主動進行,不需要相關人提出請求;而勞動仲裁機構則是受理勞動關系當事人申訴的勞動爭議案件,需先提出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才能受理案件,否則,仲裁部門不主動介入。
4、法律地位不同
在勞動監察過程中,勞動行政部門同接受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之間是行政管理關系;而在勞動仲裁的所有程序中,仲裁機構是一種「中間人」,不作為當事人而處於「第三者」的地位。
5、法律後果不同
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的仲裁裁決不服的。
6、執法手段不同
勞動監察既包括事後矯正,也包括事前預防;而勞動仲裁則屬於事後矯正。
⑧ 不給發工資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有用嗎
首先要確認是什麼原因不發工資,如果是無故拖欠工資,是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維權的,但是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以拖欠工資較為嚴重的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維權為例,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農民工應與僱用農民工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不簽訂合同應注意保留其它證據。許多僱用農民工的單位並不與其簽訂合同,農民工應保留工資條、工作證、上崗證、工作記錄、出勤記錄等可以證明自己與用工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物品,都可以作為證據。
2、農民工應清楚用人單位的名稱或其負責人的名字。有些農民工討薪,甚至都不清楚用人單位的名稱或其負責人是誰。
3、農民工在平時應注意保留與工資相關的證據。紙質證據一定要注意留存。如果是口頭協議,最好能錄音作為證據保留。
4、農民工或班組的工資最好由用工單位蓋章確認。如果用工方不能及時支付工資,農民工應要求用工方立下欠條等證據,要注意欠條的規范,最好在欠條中註明欠款為工資並蓋章確認,方便進行勞動維權。
5、農民工在被欠薪後應及時投訴。無論是領薪還是討薪都要注意時效性。用工方拖欠工資的行為如果未在兩年內進行投訴,監察部門將不再受理。所以農民工遇到欠薪問題一定要及時投訴,避免錯過投訴時效。
6、農民工千萬不要採取過激的行為討薪。一些農民工領不到工資就採取跳樓、堵路、自殺等形式相威脅,甚至限制當事人的人身自由,這樣做極易觸犯相關法律法規,「變有理為沒理」,追討工資應理性到勞動部門投訴和走司法程序。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⑨ 找勞動監察大隊的沒有用
只要你符合勞動監察大隊需要的材料,找這個部門還是能要回來被拖欠的工資,不然要這個部門干什麼呢,你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