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不一樣,是不同的概念和針對性的崗位。以下是區別:
一,公益性崗位,是政府對人不對事,但是公共服務,是對事不對人。
比如政府現在下屬的交通管理中心,需要招聘一個撫慰受傷者家屬的職位,於是,這就是公益性崗位,你的工資是政府直接發的,但是不屬於編制。
但是,比如政府發現,這一個地區,很多群眾經常受到訛詐影響,心理不穩定,並且很多群眾靠訛詐別人為生,政府希望軟化他們,所以采購一個公共服務中心來服務,這就是公共服務購買。
二,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困難人員或特殊群體。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崗位促進大學生就業。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更多用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三、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的承接主體為具有公益性、非營利性的服務類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困難人員或特殊群體,並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1)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擴展閱讀:
以下供參考
2015年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2013年、2014年離校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其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的)。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了解基層公共服務崗位性質,自願到基層服務,具有良好的品行,樂於吃苦,甘於奉獻;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山西省生源。
2. 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意義是什麼
簡單的舉個例子
律師提供服務是收費的。
政府部門為規范行政,出資聘請律師做法律顧問,
就屬於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目的就是要依法行政為社會服務
3. 「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是什麼意思
「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屬於公益性質。
政府購買基層公服務崗位是政府為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用人行為,對單位缺編聘用人員,由政府相關部門統一組織,通過一定考試考核程序向社會公開招聘錄用工作人員,並由政府核撥相應經費補助。
政府購買基層公服務崗位人員一般採取人事代理或者勞務派遣方式,簽訂勞動合同,沒有正式編制。
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的對象可以是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因此,該崗位的依託主體不明確;而事業單位可以成為政府購買服務的來源之一。
(3)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擴展閱讀:
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社會公共管理類崗位、城市社區公益性崗位、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務崗位以及其他崗位。
(一)社會公共管理類崗位,具體包括勞動保障協理員、社區治安聯防協管員等崗位。
(二)城市社區公益性崗位,具體包括區(縣)、街道(鄉、鎮)、社區開辦的非營利性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服務、敬老院等機構,在街道(鄉、鎮)、社區的保潔、保綠、保安及社會化服務等崗位。
(三)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務崗位,主要指收發、駕駛、門衛、打字、物業管理等需要招用編制外人員的機關後勤崗位。
(四)設區市級政府或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報經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其他崗位。
4. 政府購買服務是什麼意思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
拓展資料
政府購買是指各級政府購買物品和勞務的支出,它是政府支出的一部分。政府支出的另一些部分如轉移支付、公債等都不計入GDP。理由是政府購買是通過雇請公務人員、教師,建立公共設施,建造艦隊等為社會提供了服務。
而轉移支付只是簡單的把收入從一些人或一些組織轉移到另一些人或另一些組織,沒有相應的物品或勞務的交換發生。如政府給殘疾人發放的救濟金,不是因為這些人提供了服務,創造了價值,而是因為他們喪失了勞動能力,要靠救濟生活。
政府購買的兩種渠道:
1、從居民那裡購買勞務。
2、從企業或公司購買商品。因此,這種公共支出包括工作人員和武裝人員的薪資支付和購買各種公用物資的開支。但各種轉移支付不能包括在政府購買項目之內,因為它不是政府為了購買目前的商品和勞務而支出的款項。
政府用所購買的這些商品和所僱用的這些勞動組合起來,生產各種各樣的公共物品(公共教育、警務和消防、國防等)。由於公共物品通常不是在市場上按價格出售的,從而國民收入計算者採取了一個簡單的演算法,即一件公共物品,生產它時花費了多少貨幣單位,它就值多少貨幣單位。所以政府購買的總值,就是所有公共物品的總值。
西方經濟學家也認為,沒辦法表明這個演算法是「正確」的,但也沒人提出更好的計算方法。政府購買是西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中財政支出政策的重要內容,它的擴大和減少,有助於克服蕭條和消除通貨膨脹。
5. 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是什麼意思
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就是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是政府承擔公共服務的新模式,是現代國家行政管理理念和模式的創新,是我國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6. 政府購買服務是什麼意思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是指政府通過公開招標、定向委託、邀標等形式將原本由自身承擔的公共服務轉交給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會治理結構,滿足公眾的多元化、個性化需求。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6)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的政府采購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准依照本法規定的許可權制定。
本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託、僱用等。
本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
本法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
本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7. 政府購買服務可以包括哪些內容
(一)基本公共服務。公共教育、勞動就業、人才服務、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服務、殘疾人服務、優撫安置、醫療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體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運輸、三農服務、環境治理、城市維護等領域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
(二)社會管理性服務。社區建設、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社會工作服務、法律援助、扶貧濟困、防災救災、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流動人口管理、安置幫教、志願服務運營管理、公共公益宣傳等領域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
(三)行業管理與協調性服務。行業職業資格和水平測試管理、行業規范、行業投訴等領域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
(四)技術性服務。科研和技術推廣、行業規劃、行業調查、行業統計分析、檢驗檢疫檢測、監測服務、會計審計服務等領域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
(五)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項。法律服務、課題研究、政策(立法)調研草擬論證、戰略和政策研究、綜合性規劃編制、標准評價指標制定、社會調查、會議經貿活動和展覽服務、監督檢查、評估、績效評價、工程服務、項目評審、財務審計、咨詢、技術業務培訓、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後勤管理等領域中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
(六)其他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
8. 什麼是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跟事業單位編制有何區別
即是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意味著政府通過公開招標,有針對性的委託,邀請等方式將自己原先承擔的公共服務轉移到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以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效率。 使用財政資金。 社會治理結構滿足了公眾的多樣化和個性化需求,薪酬低於編輯。
兩者的區別如下:
1.定義和服務的領域不一樣。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農、支醫、鄉村扶貧,以及城市社區的法律援助就業援助、社會保障協理、文化科技服務、養老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崗位。
2.政治地位不一樣。我們平常經常提到的體制內體制外,講的一般是公務員,也就是行政編制,此外泛體制內的也包括了事業編制。
而你所謂的公共服務崗位目前來說不存在編制這個說法,是近些年來國家開始搞起的東西。主要一方面為了解決大學生就業,另一方面是為了使國家公益服務領域能過廣泛推開。國家鼓勵公共服務,但就目前來說,政治地位離事業編制還是有較明顯的差距的。
3.招聘機制不一樣。事業單位編制需要通過公招考試。政府購買服務是不需要的。
(8)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擴展閱讀:
基本原則
政府購買服務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積極穩妥,有序實施。從實際出發,准確把握社會公共服務需求,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探索多種有效方式,加大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支持力度,增強社會組織平等參與承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能力,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服務供給,形成改善公共服務的合力。
(二)科學安排,注重實效。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點考慮、優先安排與改善民生密切相關、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的領域和項目,明確權利義務,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三)公開擇優,以事定費。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費隨事轉,通過公平競爭擇優選擇方式確定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調整機制。
(四)改革創新,完善機制。堅持與事業單位改革、社會組織改革相銜接,推進政事分開、政社分開,放寬市場准入,凡是社會能辦好的,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不斷完善體制機制。
參考資料:網路——事業編制
參考資料:網路——政府購買服務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勞動力公益性崗位
9. 相關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是什麼
1.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涵蓋大多數公共服務領域,特別是教育、公共衛生、文回化、社會服務答等主要公共服務領域。
2.非營利組織是公共服務購買的重要承接主體。
3.購買類型一般分為核心合作或長期合作以及短期項目支持兩種。
4.在購買方式上,公開競標是最典型的模式。
5.資金撥付流程有多種形式。
6.對於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立法規定健全。
7.公共服務購買有一系列較為嚴格的操作程序。
8.以結果為導向的監管制度。
9.除簽署合同購買服務外,公共財政資金對於非營利組織的支持還有三種形式:資助、競爭性或隨意性撥款、減免稅的間接資助。
10.國際上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發展趨勢,大致分為內生型和外力型兩種模式。
11.服務購買也與向社區地方轉移職能、增強地方治理能力的趨勢相關。
12.目前各國公共服務購買中體現出的問題與公共服務的難測度性和非營利組織的運作特性有
關。
10.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向誰買買什麼如何買
誰來買——購買主體是經費由財政負擔的各級行政機關和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納入機構編制管理且經費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
向誰買——供給主體包括在民政部門登記或經國務院批准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事業單位不再作為供給主體。
買什麼——適合採取市場化方式組織提供、社會能夠承擔的公共服務和政府履職所需的輔助性服務。《實施意見》列出了政府可向市場購買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社會治理服務事項、行業管理與協調事項、技術服務事項、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項,以及其他適宜由市場供給的公共服務事項,共計六大類314項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
如何買——規范購買程序,先由購買主體根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在編制部門預算時同步編制本部門細化到具體項目的年度購買服務計劃,然後財政部門對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計劃進行審核和批復,最後購買主體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計劃,制定具體項目實施方案,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等方式確定供給主體。
買得值——加強資金管理,主要通過嚴格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的預算管理,逐步將「養人」支出轉向「辦事」支出;強化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的績效管理,形成購買前制訂績效目標、實施中實時績效跟蹤、結束後嚴格績效考核的全程監督機制,必要時引入第三方實施績效考核,並建立政府購買服務供給主體退出機制。
專家指出,通過建立制度和長效機制,將政府購買服務趕進「籠子」,幫助政府從傳統的公共服務生產者向組織監管者的角色轉變,既能有效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提供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和效率,解決公共服務短缺問題,對老百姓、政府都是「惠而不費」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