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監察委
你在內蒙古自治區金錢之名舉報的信,可以直接看你舉報到哪裡去了?就可以直接查看得到呀
Ⅱ 內蒙古電力集團歸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管嗎
電監會已經沒了,從電力監管的角度說,各電力企業無論央企還是地方國企,發電還是供電,都歸電監會監管,但行政上沒有隸屬關系。
Ⅲ 內蒙古紀檢委監委的全稱怎麼寫
紀委,又稱紀檢委,是「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簡稱(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Ⅳ 內蒙古監獄管理局是正廳級單位還是副廳級單位
蒙古監獄管理局屬於正廳級的
Ⅳ 內蒙古監察網
你好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你
待遇挺好的 主管內蒙古轄區的所有機場
可以經常到各個機場出差 到北京外地出差的機會也多
待遇吧 你剛去 一年收入大概7W左右
Ⅵ 內蒙古紙面服刑犯再曝減刑黑幕,到底是什麼回事
內蒙古監獄系統5名獄醫嚴重違反罪犯保外就醫病情鑒定規定,讓殺人犯王某“紙面服刑”多年,在獄外結婚、生子、旅遊、工作。
澎湃新聞多方核實發現,這位逍遙法外的嫌疑人,正是2001年曾轟動一時的“高校校長買兇犯罪案”中的嫌疑人王某某。他終審被判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為有期徒刑15年。在獄醫等相關人士“幫助”下,命犯王某某僅被羈押7年多時間即通過保外就醫的方式“出獄”。
澎湃新聞獲得的權威文書顯示,王某某減刑也有問題:一是行賄,二是通過買專利獲得立功。
多項專利曝光,殺人犯成發明家
根據上述文書顯示,王某某2008年購買專利被發現、但未被深入調查後,2009年又購買三項實用新型專利用於減刑。
澎湃新聞查詢國家專利局官網,以“王某某”為名搜索,發現申請人為“王某某”的專利多達6項。其中,2009年3月5日申請兩項專利:暖壺蓋外罩、攜帶型多功能飯盒;2009年12月7日申請“頸椎拉伸裝置”專利;2009年12月8日,申請“可調速的電動修甲裝置”。
上述4項專利,申請人地址均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內蒙古第一監獄教育科轉。該4項專利,專利權目前均已終止。
Ⅶ 內蒙古有哪些監獄
內蒙古有22所監獄,其中區直監獄19個,盟市監獄3個。你從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網站上的這個頁面往下繼續搜索吧,肯定都能查到他們的名稱,如薩拉齊監獄、呼和浩特的一監、二監等。地址和電話我沒有看到,你在這個網站上再找找吧http://www.nmgjy.gov.cn/,估計不好找,畢竟這也算是敏感信息
Ⅷ 內蒙古安監局網站
電焊證的真假不能在網站上檢測只能持物件到安監局當面檢測方知真偽
Ⅸ 內蒙紀委監察局舉報箱設在什麼位置
設置舉報箱是一項廣開言路,方便和鼓勵群眾打擊各種不利用國家發展和長治久安專的貪污、腐敗、受賄、瀆職屬、營私等職務犯罪的有效措施。紀委、檢查、監察等許多機構在全國各地都設有舉報箱,舉報箱由專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開啟,並及時拆閱、登記、處理舉報的案件並上報處理。
舉報箱在一個國家的發展進程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Ⅹ 國家的監察委員會主任是由什麼選舉的
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1]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並且有權罷免本級監察委員會主任。[1]截止2018年2月,31省份都已選出省級監察委主任,他們同時都是當地省級紀委書記。有關監察委員會主任的相關規定已經於2018年「兩會期間」寫入憲法,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七節,規定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1]2018年3月18日,楊曉渡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2]
監察委員會主任
產 生
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主任名單
(更新至2019年8月1日)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楊曉渡[2]
北京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陳雍
天津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鄧修明
河北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劉爽
山西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王擁軍(代理)
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劉奇凡
設置歷程
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
2017年10月末,十九大結束不久,中辦印發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要求,在2017年底2018年初召開的省、市、縣人民代表大會上產生三級監察委員會,使改革與地方人大換屆工作緊密銜接。 同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規定:「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其後,中央紀委研究室表示: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其中,監察委員會主任由紀委書記兼任,副主任均由紀委副書記兼任,委員主要由紀委常委兼任。
2017年底、2018年初,多省份縣市兩級監察委紛紛掛牌亮相,隨著省級人代會的密集召開,各地的省級監察委也密集組建。截至2018年2月,在各地省級人代會上,經過相應選舉程序,全國31省份省級監察委主任全部出爐,31位省級監察委主任同時也是當地省級紀委書記。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在憲法中增設「監察委員會」一節作為憲法第三章第七節,其中在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監察委員會的組織和職權由法律規定。」[1]
2018年3月18日,楊曉渡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