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嗎
先在事發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判決不服,可以在判決書下來十五天之內向上級法院起訴。
『貳』 城管隨便抓人如何起訴
可申請行政復抄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行政訴訟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訴訟。行政訴訟是訴訟的一種有效方法。
『叄』 行政執法人員粗暴執法將人打傷可提起行政訴訟嗎
在被執法人沒有暴力抗法等行為的時候完全可以起訴!!不應該是行政訴訟。
『肆』 城管打人至輕傷,公安局應立案嗎
治安案件有人傷,公安機關通常應當予以處理。
『伍』 城管是不是行政主體,能不能向他提起行政訴訟
你好!
城管機關屬於行政主體,因為「城管」已經列入國家正式行政機關行列。
作為國家行政機構,具有獨立的行政主體資格。
所以,可以對其提起行政訴訟。
『陸』 對刑事拘留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我國規定了公安機關可以進行刑事拘留的7項情形。刑事拘留不同於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相對人對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被刑事拘留的人對公安機關的決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能向公安機關提出異議,公安機關如果認為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作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按照我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對沒有犯罪事實或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因此,對刑事拘留決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如果事後證明刑事拘留是錯誤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程序申請國家賠償。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1.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2.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柒』 投訴違建城管不作為可否行政訴訟
第一,提問者應該先了解法院的受案范圍,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二,提問者應該了解行政訴訟的起訴條件,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同時,根據《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
(一)請求判決撤銷或者變更行政行為;
(二)請求判決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
(三)請求判決確認行政行為違法;
(四)請求判決確認行政行為無效;
(五)請求判決行政機關予以賠償或者補償;
(六)請求解決行政協議爭議;
(七)請求一並審查規章以下規范性文件;
(八)請求一並解決相關民事爭議;
(九)其他訴訟請求。
當事人未能正確表達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
『捌』 面對警察打人,如何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是警察的執法行為,對其不服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所在地基地人版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註:寫權好起訴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如果是警察的個人行為,此構成侵權,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玖』 問一下啊 城管能打嗎如果他先動手 我可以當做正當防衛嗎現在他們不是在執法,而是犯法吧。
你好。
1、首先澄清「正當防衛」的概念,正當防衛是指一種阻卻刑事責任的事由,講的是當犯罪正在進行時,為保護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權益,對犯罪行為的實行人採取措施,造成其傷害的,不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城管打人如果不是基於犯罪故意,就不能進行正當防衛;
2、那麼城管打人,小販怎麼辦呢?在法律上可以行使自助行為,具體方法就是做好防禦,發動周圍的群眾聲援,把事情盡量鬧大。但不提倡對城管進行還擊,因為作為敗類的城管,不但不值得你動手,而且動手之後也許會被城管抓住把柄,瘋狂毆打。畢竟城管比小販強大,好漢不吃眼前虧;
3、如果遇到城管打人,除了動員群眾支援之外,還要留好證據,日後到法院起訴,告城管局野蠻執法。其實我個人認為,起訴這條路比較難走,最好的方法是告到媒體,把事情鬧大。面對城管,小販一定要團結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