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民警
⑴ 警察的監管單位是什麼
警務督察,又稱監督視察。簡單說就是警察的監督者。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依法確定的管轄范圍及其督察。
首先在分局區域網開設曝光台,不定期地上掛情況和問題,時刻警示教育全局各單位及民警嚴於律己,自覺嚴守公安機關鐵規禁令,永不逾越公安執法及隊伍建設「高壓線」。堅持督察工作科技化。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改進督察用眼觀察、用手記錄的方式,對督察工作原則上要求實行全程錄像、照相,通過執法儀等電子技術手段如實反映各單位內務管理、值班備勤、接處警、所容所貌、民警日常行為舉止情況,確保督察工作客觀公正。
⑵ 公安執法人員由什麼部門監管
人民警察執行職務,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和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
人民警察的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發現其作出的處理或者決定有錯誤的,應當予以撤銷或者變更
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公安機關建立督察制度,對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執行法律、法規、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⑶ 社區民警對片區的五類監管對象是哪些
1.搞好摸排。該所民警及時對各轄區刑滿釋放,鋌而走險,揚言要報復社會等重點人員及判緩刑、假釋等五類監管對象進行再摸排。
2.做好登記。對摸排到的重點人員及監管對象認真做好信息登記,對沒建檔及時補充建檔。
3.嚴格管控。該所積極組織警務室駐村民警定期、不定期與重點人員、監管對象開展談心談話,做到每周一見面、每月一談話,耐心進行法律法規宣傳。
⑷ 南昌市公安局看守所民警與市監管支隊民警區別
監管支隊是在市局辦公室的,看守所民警隸屬監管支隊,但常駐看守所。
⑸ 公安監管民警抗疫期間突發疾病怎麼認定公傷
公安監督民警抗議期間突發疾病,怎麼認定工傷呢?首先應該是在工作時間,或者是在工作地點突發疾病,另外,長期長時間的工作,身體非常的疲勞,引發的突發疾病並,因為長期的工作導致身體疲勞,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途突發發疾病,這些都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⑹ 在押人員不服從管理並辱罵監管民警怎麼處理
嗯,既然他違反了條例,而且辱罵監管民警那麼唯一比較合適的辦法就是像關禁閉一類的,因為單獨關押。
⑺ 派出所社區民警如何做好監管對象的現實表現
主要是完善對監管對象的思想工作,開展好對監管對象談心和幫扶。對於他們的日常生活、工作的管理、教育、控制和轉化做到用心細致,抓住重點,做好幫扶。對監管對象的現實表現,心中有數。
⑻ 什麼是監管民警
問題;」什麼是監管民警?「
一般指對在押人犯管理人警察。如看守所,拘留所,監獄等。
⑼ 警察歸什麼部門監管
督察可以對其監管
政法委主管公安局、檢察院、法院
紀委主管有關違紀查處
⑽ 誰對警察進行監管
可以去督查、紀檢等部門投訴,也可以去審計等監督部門。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八章第一節:人民警察的執法監督概述
警察監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警察監督,是指警察機關內部上下級之間和警察機關內部專設的機構,對所屬警務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進行視察和督導並進行監督。如公安法制部門、公安督察、紀委等部門專門設立的監督機構。
廣義上的警察監督包括以下幾方面:其一、外部監督,包括執政黨、權力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社會團體、公民對警察的監督;其二、政府系統的行政監督,包括上級和本級的監督、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審計監督和其他監督。
警察執法如有偏差,可以依照以上論敘去投訴,如果遇到警察不公正的對待或蓄意的包庇,同樣處理。
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依照《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的規定,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進行現場督察。——《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規定》第十八條之規定。
(10)監管民警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是為完善公安機關監督機制,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製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於2000年10月31日發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