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城管服務 » 政府采購監督

政府采購監督

發布時間: 2020-11-28 06:29:06

⑴ 政府采購監督的分類

政府采購監督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合規性的監督,二是有效性的監督。
合規性的監督是指對政府采購的項目,政府采購的方法,政府采購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制度的規定進行監督。其重點是關注政府采購資金的安全,是否按照規章制度去實施,這應該是政府采購的基本要求。
有效性的監督則是在合規性監督的基礎上,是一種更高層次的監督,其關注的重點是如何提高政府資金的使用效益,即政府采購資金預算是否科學合理,部門或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是否切合實際,政府采購的過程是否順暢有序,政府采購資金的運作是否高效,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等。具體操作可分為以下幾點:
1.進行事前有效性的監督。
首先要對從事政府采購的部門或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進行認真的審核,看其立項的理由、依據、數據是否真實、充分、准確,是否有利於部門或單位的發展需要。為此,政府采購部門要設立一個專門的監督機構,就單位部門的政府采購預算和具體的政府采購項目,要進行具體的調整核實並加以分析。
2.進行事中的有效性監督。
即對具體的采購活動進行監督,這就要落實到具體的政府采購執行機構,除了監督政府采購執行機構是否依法按照政府采購程序、政府采購方式,是否公正、公開、公平等合規性監督外。還要注重政府采購質量,看其是否在政府采購的過程中本著同質優價、同價優質的原則,政府采購質量好、符合環保要求的優質商品。還要節約財政資金,盡量做到少花錢多辦事。除此之外,還應當對政府采購商品物資的質量進行監督,看其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標准。
3.進行事後的有效性監督。
即建立和形成事後的報告分析制度。主要是進行政府采購活動的績效分析及信息反饋,為後續安排提供依據、參考和建議。為此,首先要看其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政府采購目標,這是政府采購活動最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通過建立一系列的指標考核體系,對政府采購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分析,通過分析判斷本期政府采購規模的合理性、有效性,是政府采購有效性監督的最重要的環節。

⑵ 政府采購監督的對象

監督檢查的對象是指《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政府采購當事人,即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各類主體,主要包括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或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以及供應商。

⑶ 財政部門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中有哪些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如下:

1、預算管理。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支付采購資金等。

2、政府采購的信息管理。如指定下令采購信息發布媒體等。

3、政府采購方式管理。主要是審批采購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還可在政府采購法規定的五種方式之外,認定其他采購方式。

4、政府采購合同管理。包括制定合同必備條款和受理合同備案。

5、受理供應商投訴。供應商提出投訴的,要受理並及時作出處理等。

(3)政府采購監督擴展閱讀

財政部門的監督職責由本部門專職監督機構和業務管理機構共同履行;由專職監督機構實行統一歸口管理、統一組織實施、統一規范程序、統一行政處罰。

對財政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監督對象應當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阻撓、拖延;不得對監督人員打擊報復。

⑷ 淺談如何加強政府采購監督的管理

目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工作往往在事前參與、事中控制、事後核查監督檢查中滯後,造成許多政府采購項目中的問題。這就要求我們監督部門在事前參與監督顯得更為重要。因此,筆者認為,要從以下方面做好相關工作:
政府采購的事前參與和監督
在機構設置上,實行管理主體與采購主體分離,即實行采管分離的原則。在采購資金結算上,實行采購、付款相分離的原則。即政府采購負責采購計劃的備案,付款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從而形成相互制約的機制。
工作崗位設置合理性的監督。崗位設置要相互監督和牽制。如操作崗位與合同審核崗位、決策崗位與執行崗位之間等等,要保持相互監督和牽制的關系。防止少數甚至一人說了算,從而從制度上堵塞了采購操作上的漏洞,避免暗箱、違規操作的發生。
對采購人員定期輪崗制度的監督。對采購人員建立崗位紀律要求,實行定期輪崗制度。同時,加強采購人員的培訓工作及從業資質認定。采購人員的業務素質高低直接關系著政府采購的質量及效率。因此,要對采購人員的理論技能進行培訓和考核,對其實務操作多加指導,以全面規范政府采購操作行為。
加強采購信息公開發布工作的監督。信息、公告是否嚴格按照《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執行的。加強采購信息的公開力度,就會有更多的人參與、關心相關的政府采購事項,這就相對擴大了對采購操作的監督力度。對評標委員會的監督。評標委員會在招投標活動中擔負著非常關鍵的作用,決定著每一個投標單位的命運。對評審專家的使用是否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執行。
加強政府采購計劃編制工作的監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實施條例》的要求,政府采購計劃的編制,是政府采購工作的最基礎工作,各采購單位應嚴格按要求編報政府采購計劃,按計劃采購是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前期參與和事前監督最有效的監督方式。
加強采購預算的監督。采購預算是政府采購的前期工作,對於後續工作的開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了保證政府采購預算的嚴肅性,凡是沒有上報預算或雖然上報預算但未經批準的政府采購項目,以及應實行集中采購的項目而擅自組織采購的,采購單位的財務部門不予報銷發票,財政部門拒絕撥款,審計、監察部門對違紀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
對采購活動進行事中的有效監督
對政府采購的開標評標過程進行電子監控。電子監控材料必須保證完整性和真實性,並要求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在處理投訴案件時,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必須提供該項目的電子監控材料。
對采購供應商監督。政府采購市場,對社會各界合法生產和經營的商家機會是均等的。但由於市場經濟和政府采購的特殊性,對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必須有一個資格審查的過程,以保證政府采購供應商的產品合法、資格合法、經營合法、履約能力適當。
在采購活動結束後,要及時跟蹤監督檢查,加強對政府采購的事後檢查。一是采購合同的監督。政府采購合同的監督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一是合同簽訂。二是合同執行監督。三是合同項目驗收及售後服務監督。
加強審計、監察部門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政府采購活動涉及面廣,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涉及財政、財務、工程決算、法律等專業知識,對於涉及專業知識的部分也要聘請相關專家進行評定。
定期進行檢查。政府采購檢查應由監察部門牽頭,組織財政、審計和政府采購管理等部門共同參加。監督采購機構是否按照采購程序、采購方式等合規性監督外,還要注重本身的采購質量,看其是否在采購的過程中本著節儉高效,降低采購成本的原則,減少不必要開支,盡量做到少花錢,多辦事。
加強檔案的管理和監督。政府采購檔案是反映采購活動過程及各項決策的記錄完整妥善地保存采購檔案,可以為政府采購的統計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接受監督檢查、處理糾紛、制定相關政策等項工作提供客觀依據。
加強對政府采購機構監督檢查和業績考核。促使其強化服務意識,忠實履行采購執行職責,為采購人提供優質服務。提高采購效率,節約財政資金,實現物有所值、物美價廉的采購目標,並公布考核結果,增強社會監督。

⑸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將被進行監督檢查嗎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會實行監督檢查制度,具體可以參考《關於2019年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為深入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依法加強和完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工作,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財政部決定從2019年10月起組織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⑹ 政府采購監督部門

根據《政府采購法》 第五十九條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及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

(二)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

(三)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

第六十條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設置集中采購機構,不得參與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采購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第六十一條 集中采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並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經辦采購的人員與負責采購合同審核、驗收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

第六十二條 集中采購機構的采購人員應當具有相關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符合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專業崗位任職要求。

集中采購機構對其工作人員應當加強教育和培訓;對采購人員的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定期進行考核。采購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任職。

第六十三條 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標准應當公開。

採用本法規定的采購方式的,采購人在采購活動完成後,應當將采購結果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條 采購人必須按照本法規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進行采購。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本法規定,要求采購人或者采購工作人員向其指定的供應商進行采購。

第六十五條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進行檢查,政府采購當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第六十六條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集中采購機構的采購價格、節約資金效果、服務質量、信譽狀況、有無違法行為等事項進行考核,並定期如實公布考核結果。

第六十七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政府采購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其職責分工,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

第六十八條 審計機關應當對政府采購進行審計監督。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政府采購各當事人有關政府采購活動,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六十九條 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第七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權控告和檢舉,有關部門、機關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及時處理。

⑺ 政府采購過程中監察部門如何發揮監督作用

政府采購是反腐倡廉的重要舉措,政府采購工作因其透明,公開,公正,越來越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政府采購工作也正因為需要透明,公開,公正,所以要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筆者認為紀檢監察部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監督到位:一、紀檢監察部門要高度認識政府采購工作的重要性。
政府采購是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重要舉措。
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來認識對政府采購的監督工作。克服那種紀檢監察部門自身工作任務重,對政府采購的監督工作無所謂的態度。
二,紀檢監察部門要「走出」現場監督的誤區,以防監督的觸角帶有片面性,人為形成監察「盲區」,從而使監察工作喪失了質量和效果。
政府采購活動涉及到采購當事人的方方面面,只有以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檢查相結合方式,從多個角度、不同的方位,對包括采購當事人在內的所有參加對象都實施全過程的監督,才能有效地規范好采購行為,而在實際工作中,有不少的紀檢監察部門卻把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工作僅僅理解成或操作成是「現場」監督,而實際上,大量的腐敗行為或違法亂紀問題都是暗箱操作的,都發生在「現場」之外,如果一味地實施「現場」監督,就會形成監督的「盲區」,使監察工作失去了全面性,從而直接影響到了采購監督的質量和效果。
三、紀檢監察部門要「認准」自己的監督對象,以防工作中越俎代庖,不得要點,造成重復、交叉式監督,降低了監察工作效率。
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雖然都有權對政府采購活動實施監督,執法的目的也基本上都相同一致,但他們的監督職責卻各有「側重」,並不「雷同」或重復,應當各司其職,在《政府采購法》的第六十九條也明確地規定:「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由此可見,監察部門實施采購監督的對象應該是「國家機關」、「公務員」,以及「國家機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因此,其具體的監督措施就必須圍繞這些監督對象去開展,而在實際工作中,就存在著不少的監察工作人員,不做自己的「正事」,卻插手介入了應由財政部門實施的或應由審計機關行政的職能之中等等,如參與了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對采購操作環節及資料的核實、對采購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實施了檢查等等,從而使監督工作「越俎代庖」,該自己行使的監督職責沒有做到位,不該自己實施的監督職能卻「越位」行使,從而造成了交叉、重復式的監督,嚴重地擾亂了政府采購活動的正常行使,降低了監督工作效率。
四、紀檢監察部門要從自己的職能出發認真「選擇」監督角度,以規范執法,有效提高監察工作效率。
各執法部門的職責不同,其執法依據、執法角度就應該各不相同,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應該是從正面直接對采購活動實施管理和監督,監督的角度主要應從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等等方面入手,而紀檢監察部門則應該是從側面間接地實施監督,主要應從工作紀律的執行情況等方面去開展工作,通過對工作人員遵守黨紀條規情況的監督,剖析其行為是否已影響到了政府采購工作,從而達到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的目的,這些角度包括查訪有關工作人員是否參與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等活動;工作人員是否接受了供應商等的禮品、禮金,或接受了有關方面的不正當權益;工作人員是否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等等。
五、紀檢監察部門本身要「帶頭」執行黨紀條規,嚴格履行監察職責,防止各種「走過場」行為。
在眾多人的心目中,檢監察部門參與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很容易給人一種公開、公平的感覺,因此,監察部門必須要「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嚴格實施執法監察,以防有人利用監察部門參與現場監督來作「檔箭牌」,暗地裡卻大搞舞弊行為,這就要求紀檢監察人員本身要有一身「過硬」的素質和本領,目光敏銳,鐵面無私,忠於職守。而在實際工作中,一些監察人員參與采購監督時,卻既吃又喝,還拿取「專家費」等等,這就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俗話說,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軟,聽人的心軟等等,從而導致他們難以嚴格地履行監督職能,使相關的監察活動只能流於形式,失去了應有的監督效果。
六、紀檢監察部門要與其他執法部門「協調配合」,以形成打擊腐敗和違法亂紀行為的合力,共同推進政府采購行為的規范化。
大家都很清楚,紀檢部門主要是從「人」的角度去實施監察的,因為「人」是采購操作的實施「主體」;財政或審計部門則主要是對采購活動實施管理和監督的,因為操作環節是容易滋生違法亂紀行為的「土壤」,他們的監督職責是不同的,而腐敗行為總是同違法操作聯系在一起的,可以想像,如果采購當事人存在或發生了某些腐敗行為,就有可能會導致某些暗箱操作或舞弊行為的產生,因此,紀檢監察部門就必須要與財政、審計等執法部門相互協調與配合,及時交流與溝通監督信息,只有這樣既各司其職,又相互協調配合,才能從不同角度,在更大的范圍內對政府采購活動形成一種「立體式」的監督合力,才能更加有效地打擊各種違法亂紀和腐敗行為,從而達到最大限度地遏制違法行為的滋生與蔓延的目的。
[稿源:紅網]
[作者:李朝平]

⑻ 政府采購監督的主要問題

(一)宏觀管理問題
第一,對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和采購計劃管理重視不夠。有的部門雖然編制了政府采購預算,但不完整,大量政府采購項目沒有在采購預算中體現。據審計資料統計,編制的2005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僅為100億元左右,而實際采購金額超過200億元①。
第二,政府采購的集中程度不夠高。在 2005年審計部門抽查的幾個中央部門中有5個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未將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通用項目委託政府采購中心集中采購,規避政府集中采購金額 31.28億元,相當於當年政府集中采購總額的62%①。
第三,采購程序不規范。主要表現在:通過化整為零方式規避公開招標;與沒有中標的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評標時未通過財政部管理的專家庫抽取專家;與不具備銷售代理資格的企業簽訂合同,人為增加采購環節和成本等。
第四,部分集中采購項目的價格高於同期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益不高。對於部分市場價格變動頻繁的協議供貨產品,如果政府采購價格與市場價格聯動機制不健全、信息不對稱,最高限價逐漸失去實際控制意義,部分商品的政府采購價格就會高於市場價格。
第五,部分項目采購周期較長,采購效率有待提高。2006年經過對中央部門的問卷調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28類項目,有11類項目采購有70%以上的部門認為采購周期較短,另有11類項目采購有40%的部門認為采購周期較長。
(二)實際執行中的問題
第一,采購人有意無意地將不應該透露的采購信息提前透露給供應商;編制采購文件帶有明顯的傾向性;采購人對其內部需求、資產管理等情況不了解,任由用戶部門自行上報其需求數量和品目等,導致一些不必要的采購需求,也給供應商的推銷游說大開方便之門;不顧具體情況、實際用途,盲目攀比,追求名牌,造成「不求最好,但求最貴」現象屢見不鮮;未將應當進行政府集中采購的項目委託集中采購部門代理,而是擅自委託社會采購代理機構代理;拒簽或延遲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等。
第二,集中采購機構或采購代理機構將不應透露的采購信息透露給供應商,如采購預算、評審專家名單、參與投標的供應商等內容;不按照規定充分公開信息;評審標准不夠全面、細化,或者直接把特定供應商的資質、信譽、技術等條件設定為評審標准,謀求個別供應商的不當優勢;按照采購人的意願有選擇抽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干預或誘導其他評標專家意見等。
第三,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不認真履行職責,以個人好惡或者成見發表具有傾向性的評審推薦意見;與供應商串通或迎合採購人,出具不適當意見;泄露評審過程中的有關細節等。
第四,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對采購過程中發生的種種不正常或違法現象,限於專業知識、法律意識、經驗和人手等方面的原因不能夠及時發現,關注的焦點往往放在參與競標的企業身上,一旦產品到位之後,對於產品的具體使用情況,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缺乏必要的監管職能;對投訴、質疑事項不及時做出處理或違法違規做出不當處理等。
第五,供應商不嚴格遵守采購制度的各項規定,不按《采購法》的有關規定辦事。各供應商之間相互串通,或者與采購人、采購機構進行不正當聯系等。
政府采購監督的國際規則和國外經驗[2](一)新國際規則的影響
2007年12月28日,我國政府簽署了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GPA)申請書,標志著我國正式啟動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談判。這是繼加入WTO以後,我國在對外經貿領域開展的又一項重大談判,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將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顯然,對於我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大國來說,加入GPA有利有弊。「利」是:首先,我國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等采購人可以擁有更多的選擇餘地,不出國門,就可采購到質優價廉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其次,國內企業可以一躍進入國際市場,贏得更加廣闊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再次,有助於提高政策透明度,健全財經秩序,促進廉政建設。由於公開招標是國際政府采購活動的首選采購方式,必然要求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程序、條件等都要公開、透明,本國企業將與外國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展開競爭,有利於迅速形成包括財政、審計、監察、國有資產管理以及供應商、公眾等社會各界在內的全方位積極參與的監督機制。
另一方面,加入GPA之「弊」表現在:首先,國際競爭的加劇勢必使得某些國內企業受到沖擊。其次,我國在體制、法律等諸多方面短期內難以適應,需要進行大量的法律、規章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再次,健全的法制運行體系需要建立一整套相應的監管機構等作為支撐,其運行成本將相當可觀。另外,透明度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等國際規則將對我們的制度建設、行為規范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盡快彌補,迎頭趕上,將很難趨利避害,也很容易遭人詬病、授人以柄而枉交學費。
(二)值得借鑒的國外經驗
第一,形成相互制約的政府采購監督體系。從國外政府采購監督體系來看,基本形成了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的政府采購監督體系。比如在美國,議會主要審查采購預算的監督權,審查政府預算安排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審計部門主要是對管理工作水平和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率進行事後的監督檢查;財政部門對政府采購的監督主要在資金的管理活動中展開,事前控制、事中監督和事後檢查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此外,司法機關、供應商、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對政府采購活動也進行相應的司法和社會監督。
第二,以嚴格的財政預算程序為前提。從國外政府采購監督的時間來看,加強采購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是財政預算監督管理的一個關鍵性環節。如果預算編制不合理,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率就有先天性不足,即使監督的措施科學合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也難以達到應有的要求。
第三,以完善的法制體系為基礎。美國政府在實施政府采購制度的同時,通過法律、法規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從200多年前的《聯邦采購法》開始,美國先後頒布了《購買美國產品法》、《聯邦采購政策辦公室法案》、《小額采購業務法案》等一系列規范聯邦政府采購行為的法律、法規。另外,各州還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頒布相應的采購法規,對采購目標、采購程序、財政預算、采購監督和評估等都作了明確規定。政府采購制度完全建立在法制基礎上,從而使政府采購活動有法可依。
第四,保持政府采購的高透明度。為保證采購業務公開、公正地進行,美國政府採取多種方法,努力提高政府采購的透明度:一是頒布有關采購程序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使政府采購人員和供應商明確知道該怎樣進行和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二是向未簽約的商家及感興趣的公眾公布與政府簽約的商家名稱及簽約數量,使采購結果公開,並且向未能簽約的商家公布並解釋具體規章制度的執行辦法,使獨立的第三方及未能簽約的商家的律師可以隨時查閱政府的采購記錄;三是聘請監督人員(如政府總監)定期檢查政府采購行為,避免政府采購的暗箱操作和違規操作。
第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統。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高度重視采購信息系統的建設,不僅出版專門的雜志刊登各種采購信息,而且充分利用互聯網強大的信息功能,發布和搜集有關政府采購的信息。

⑼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職能

  1. 對政府采來購自進行監督管理

  2. 制定政府采購政策

  3. 對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4. 匯總政府采購預算

  5. 受理采購人采購實施計劃的報備

  6. 審批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采購方式的變更

  7. 規定政府采購合同文本內容

  8. 受理采購人的合同報備

  9. 依法處理投訴與行政復議

  10. 對政府采購工作進行檢查

  11. 對集中采購機構進行考核

  12. 建立評審專家庫,並對專家的使用進行監管

  13. 對違反政府采購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