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監察
城管還管小商販,城建監察職權好像窄一些。這是我理解的。
㈡ 請問城建監察支隊和城鄉規劃監察支隊哪個好發展空間待遇公務員考試.
所屬部門不一樣:前者城建部門(有的屬城管局)和後者屬規劃部門,相對城建監察支隊油水大些。
城建監察支隊具體執法職責:一是宣傳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二是依法制止和查處住房和城鄉建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涉及建築市場、房地產市場、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工程招標投標、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勘察設計、商品房預(銷)售等方面。
城鄉規劃監察支隊主要職責:是開展日常巡查,跟蹤監察以及對公建違法建設項目進行立案查處。對城鄉規劃區范圍內及政府需要規劃管理的區域建設項目進行規劃執法監察、依法查處和制止違反城鄉規劃建設行為的職能
建設系統公務員工資按編制,職位走的各個級別有不同的待遇,進了公務員隊伍發展還是靠領導賞識。
㈢ 考試問題 你為什麼要報考城建監察大隊
對於此問題,主要考查的是對城建監察大隊的認識。
本題範例如下:
我專願意做一名城建監察屬大隊的隊員,是因為我想為城市的建設盡一份微薄之力。我認識到城建監察大隊的主要職能職責是:保障城市建設和管理依法進行,保證城建行政執法規范化。業務范圍有:
1、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
2、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
3、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
4、實施城鎮住宅建設和房地產方面的監察;
5、實施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方面的監察;
6、實施建築施工安全方面的監察;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方面的城建監察。
㈣ 城建監察大隊是做什麼的這種工作有前途嗎
主要職能職責:保障城市建設和管理依法進行,保證城建行政執法規范化。業務范圍:1、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2、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3、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4、實施城鎮住宅建設和房地產方面的監察;5、實施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方面的監察;6、實施建築施工安全方面的監察;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方面的城建監察。
事業單位編制,很有實權,而且福利待遇很不錯的。大有錢途!建議去干。
㈤ 城建監察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55號 現發布《建設部關於修改〈城建監察規定〉的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 侯捷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編輯本段建設部關於修改《城建監察規定》的決定
建設部決定對《城建監察規定》(建設部令第20號)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條修改為:「本規定所稱的城建監察是指對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 二、第四條修改為:「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建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建監察工作。」 三、第五條修改為:「城市應當設置城建監察隊伍,在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行使城建監察職能,其組織形式、編制等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建設系統監察隊伍統一管理、綜合執法的原則,按照當地城市建設系統管理體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確定。 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主管部門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可以委託城建監察隊伍實施有關城建行政處罰。法律、法規規定授權的,從其規定。」 四、第六條增加一項為:「(五)負責對受委託的城建監察隊伍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五、第七條修改為:「城建監察隊伍的基本職責: (一)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二)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佔用、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等方面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三)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和對城市客運交通營運、供氣安全、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以及城市節約用水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四)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六)在受委託的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六、第九條修改為:「城建監察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必須是國家正式職工; (二)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經過法律基礎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並考核合格; (三)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七、第十一條修改為:「城建監察證和標志由建設部統一印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號、組織並監督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城建監察工作規章制度,對城監察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業績考核,實行獎懲制度。」 八、第十二條修改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保證城建監察隊伍的經費和配備必要的裝備。」 九、規定中的「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改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城建監察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發布。
編輯本段城建監察規定
(1992年6月3日經第十次部常務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9月22日建設部發布《關於修改〈城建監察規定〉的決定》修正1996年9月22日重新發布)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保證國家和地方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依據有關法津、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城建監察是指對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建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建監察工作。 第五條 城市應當設置城建監察隊伍,在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行政城建監察職能,其組織形式,編制等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建設系統監察隊伍統一管理、綜合執法的原則,按照當地城市建設系統管理體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確定。 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主管部門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可以委託城建監察隊伍實施有關城建行政處罰。法律、法規規定授權的,從其規定。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城建監察工作中的職責: (一)負責對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等行業的城建監察的業務指導; (二)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城建監察規定和辦法等; (三)按照城建監察的需要,制訂不同時期的工作目標和政策; (四)負責組織制定城建監察人員的考核標准,提出培訓計劃和內容,對城建監察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城建監察人員的執法水平; (五)負責對受委託的城建監察隊伍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六)負責與有關部門的工作協調。 第七條 城建監察隊伍的基本職責: (一)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二)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佔用、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等方面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三)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和對城市客運交通營運、供氣安全、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以及城市節約用水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四)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六)在受委託的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城建監察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第九條 城建監察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必須是國家正式職工; (二)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經過法律基礎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並考核合格; (三)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第十條 城建監察人員在實施城建監察時,應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以准繩和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秉公執法,服從組織紀律,保守國家秘密。在上崗時應當持城建監察證、佩戴標志、自覺接受監察,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第十一條 城建監察證和標志由建設部統一印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號、組織並監督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城建監察工作規章制度,對城建監察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業績考核,實行獎懲制度。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保證城建監察隊伍的經費和配備必要的裝備。 第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㈥ 城建監察大隊和交警大隊哪個單位好
交警大隊有事業編制??你搞錯了吧?公安系統必須是公務員,又或者是協警,如果你是以事業編制進城建監察大隊的話,那就進去吧,如果是公務員,那麼建議你也不要進入公安系統,因為現在警察是弱勢群體,如果是事業編制的話,很抱歉我真沒聽過公安系統有事業編制的
㈦ 城建監察大隊和城管大隊到底一樣不·高人指點
前者是城市建築建設監察,後者是城市環境,市容管理
㈧ 城建監察大隊職責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建監察工作縣級以上地主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建監察工作,職責是對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監督、檢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不屬於城管。
城建監察隊伍的基本職責:
一、城市規劃監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對城市規劃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二、城市市政工程設施監察
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佔用、挖掘城市道路、
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等方面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三、城市公用事業監察
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
供熱、公共交通設施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四、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監督
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五、城市園林綠化監察
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
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伐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六、城市建築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城市建築活動進行監察。
七、委託的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的名義事實行政處罰。
拓展資料:
城建監察是對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監督、檢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
㈨ 2017年城建監察技師考試
第一,復習申論,行政能力測試,跟考公務員一樣復習,我們這里浙江永康招是這樣的。
第二,如果專業要出的話建議詳細讀熟城鄉規劃法。(跟以後工作有關~)
另外再多看些基本法律的書籍。
我不是溫嶺的,不知道招考情況,最好托關系問問方向~
㈩ 城建監察和城管有關系嗎
城建監察是屬於建設局;
城管是屬於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