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死8個城管視頻
A. 8.27昆明砍人事件
視頻中一輛寶馬車強行拐向非機動車道,與騎電動車者發生沖突,車上三男子與電動車男子有肢體沖突,其中一人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結果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砍死。
目前,崑山當地公安和檢察院正在調查「8.27」街頭砍人案,官方的表述是:犯罪嫌疑人於某和被害人劉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結果,網友齊刷刷的留言:「犯罪嫌疑人不是已經死了嗎?」
公眾顯然站在了「殺人者」一邊,本案也成為「山東辱母殺人案」(於歡案)之後另一個考驗正當防衛司法標準的個案:當公民面對非法侵害時,該如何正當防衛呢?
目前,有律師按照刑法學的通說認為:於某撿刀之後砍人,還算是正當防衛;但是在對方已經轉身「逃跑」之後,還繼續提刀追砍,且砍了這么多刀,致對方死亡,就已經超出「必要的防衛限度」,不屬正當防衛。
案情簡介:
8月27日晚,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事件起因非常簡單,一輛寶馬車違規實線變道,與非機動車道上一輛電動車主發生糾紛,幾乎是幾句話就可以化解的事情,卻因為一股不可遏制的戾氣釀成命案。
但,從車上拿刀砍人的文身寶馬男卻死在了自己的刀下——在持刀揮砍電動車主的過程中刀具掉落,電動車主迅速撿起長刀,一刀一刀砍向寶馬男……
目前,崑山市檢察院已連夜提前介入該案。但對於該案中電動車主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還是過失致人死亡的問題,眾說紛紜。更多人士的意見是,生命權不受侵犯,電動車男絕對是正當防衛。
裝逼砍人被反殺,法律定性引爭議
在視頻中,寶馬車違規實線變道,與非機動車道上一輛電動車主發生糾紛。從車上下來的文身男在完全占據上風的情況下,還想要對電動車主「趕盡殺絕」——他跑回車內抽出了一把長刀,隨後對電動車主進行揮砍。
電動車主不停地躲避,而文身男仍然「窮追猛砍」。這時,出乎意料的事情發生了。文身男不小心長刀掉地,被電動車主撿起進行反擊。文身男往車內逃竄,被電動車主追上砍傷在地,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如此事件,正可謂是「做人莫裝逼,裝逼被雷劈」的真實寫照。電動車主正如一個老實人,一再忍認之後,忍無可忍的爆發了。從網路輿論上看,一邊倒的支持電動車主。但是,同樣的事情,在更為理性的法律人眼裡,性質卻沒有這么簡單。
B. 兄弟姐妹們,誰有黔西城管事件視頻啊
我有,我在傳新浪微博,不知道會不會屏蔽,微博名:乖嚕嚕胖嘟嘟 去加關注!!!!
C. 砍死8隻鴨子是否構成行政案件
18隻鴨子不構成行政案件,如未,如果你砍死的是別人家的鴨子頭發,這就有可能會形成了,如果是自家的鴨子的話就不會是新春案件的,所以不用擔心,你要看情況來解決。
D. 社會大哥大戰城管視頻
好冷{{(>_<)}}{{(>_<)}}{{(>_<)}}{{(>_<)}}{{(>_<)}}{{(>_<)}}{{(>_<)}}{{(>_<)}}{{(>_<)}}{{(>_<)}}{{(>_<)}}{{(>_<)}}{{(>_<)}}城管大隊宿舍里開著空調好版冷啊,他權,
E. 如果城管正在強拆我的房子,我把他砍死,我犯法嗎
你可以到有關部門正常申訴
F. 城管被砍死,不管什麼平台都一片叫好聲
任何人都不該為以暴制暴叫好,沒有法治的社會任何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G. 南寧一城管隊員為什麼遭長刀捅入腹部
8月9日,南寧市良慶區城管執法隊在整治違章亂擺賣過程中,遭遇一名違章攤販暴力抗法,城管隊員盤璽被其拿長刀捅傷。截至8月10日下午,盤璽的病情仍處在危險期。而妨礙執法的攤販,已被依法刑拘。
8月10日,找到事件的目擊者和一同參與執法的城管隊員,通過視頻還原了事件的全過程。
8月7日晚9時許,良慶區城管執法隊聯多個部門,對違章夜市等市容亂象進行專項整治。當晚11時20分,聯合執法組巡查到團結德政路口,發現一輛三輪車停在路口轉彎處,一名男子正在叫賣菠蘿,執法人員便上前勸說攤主離開。
經腹部和胸部兩次手術後,盤璽被送進了重症監護室。
良慶區城管局副局長龍德高表示,隊員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受傷的事件發生後,他們並不會因此減輕執法力度。今後,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市容環境亂象的整治。同時,也要加強安全教育和相關裝備的配備。
H. 湖南57歲男子當街砍死58歲男子,路邊數百人驚呼,這到底是因為什麼
這件悲劇發生的原因還是兩人發生了爭吵,兇手十分憤怒並且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所以才會犯下這一場刑事案件,所以說沖動是魔鬼,退一步海闊天空。
I. 廣州哪個地方的城管被砍死或砍傷的最多我想去擺攤,麻煩廣州的朋友告訴我。
廣州的城管其實沒傳說中這么差,如果你想找事的,推薦3個地點,1寶華路,傳說中被黑幫控制的擺攤點,2,火車站附近,那邊的城管挺嚴的,3,同德圍